破庙内温暖如春,几个破旧板子挡住了缺口,还有两堆火正在熊熊燃烧,这才不落个冻人的地步。
郑千金聊了一会儿,就没了兴致,身旁的白马不知何时睡了下去,已经缝上了眼睛。
外边刮着的北风也停了下去,没了簌簌的声音。
“你们是哪边儿来的,知不知道荆楚大地离这儿还有多远?”
郑千金看着那大汉,既然是有缘,在江湖上问路也没有忌讳。
那汉子木讷一下,看了一眼郑千金,许是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这才说道,“此地往南还需走上几天路程,倒也不是太远,只是如今天气影响,赶路都得废上不少时间。”
郑千金点点头,算是明白,也没了个下文,破庙内陷入了沉静。
一旁的小姑娘满是好奇地打量着郑千金,看见所有人都没有说话,破庙内没了声音,也就怯生生地埋下眼睛,瞪起了地面,生怕自己做出的响声太大,吸引那个黑炭美人。
郑千金突然想起了大风与大虎两人,那两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同龄人,除了取名难听一点儿,长相很是好看,若是把他们二人和自己在京城遇见的那两个男子比较,只说各有千秋。
大虎沉稳内向,对于穿着打扮一事上没怎么上心,所以陪千镇花楼娘子都更喜欢看他身边那个每次都是人模狗样的大风兄弟。
郑千金心中突然多了一点儿伤心,不知怎的,要是她没有住在陪千镇里,是不是就不会发生那些事,是不是自己南下,身边会有人陪着自己,或许是阿爹,或许是大虎……
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天涯海角,何处能有相逢。叹故人不在,恐脚步匆匆。人生路难,多是苦恨情仇。
郑千金也没了心情,很是随意躺了下去,不管身边那群人有无敌意,现在的她只想好好做个梦,让自己回到陪千镇,毕竟这可不是白日做梦,说不定能够美梦成真。
看着那黑炭丫头随意睡去,对于自己这群虬髯大汉一点儿都不管不顾,那几个护卫心中也松了口气,只要不是江湖仇家亦或者山匪草寇之类的伪装就很好了。
云衣露出茫然的大眼睛,小姑娘还没有见过这么随意的女子,要是自己做这么一出,被爹爹瞧见,只会打手板,可疼可疼了。
什么女子要学礼义廉耻,还有那什么三从四德,听得小姑娘每天烦闷得很,很是羡慕那些书中的江湖女侠。
云衣很是可爱,圆润的脸上有两个晚霞,大大眼睛满是好奇之色,看其模样,最多不过十一二岁的豆蔻少女,要比郑千金少了四岁左右。
土地庙客居一夜,两拨人没有任何话语,等到第二天清早,郑千金就醒来了,脸上带着伤心,昨天夜里没有美梦成真。
郑千金并没有着急赶路,看了看周围,除了燃烧殆尽的火堆,还有躺在地上依旧在呼呼大睡的几个汉子和一老一少。
郑千金小心翼翼推开木板,留了一个缝隙,现在自己并不是太过于着急赶路,每天早起练剑的习惯早已不能丢去,自从拿到离老掌柜给她的那本剑招秘籍,每天都有练习,早已烂熟于心,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拿去检验。
白雪走走停停,清晨的天公很是作美,除了一些会赖床的人,这个时候起来,天气都会很好,就算没有太阳,也比在清晨之后刮风下雪的天气好。
郑千金拿着剑尖碎了一点儿的铁剑,在破庙外舞动,好似雪花一般,惊艳双眼。
小姑娘云衣没有赖床的习惯,就算走了这多天下来,就算是累,也依旧会起来。
看着郑千金钻出去的身影,云衣带着好奇也一同跟了出去,躲在几块木板后面,露出一双羡慕的眼神。
郑千金没有太多忌讳,依旧在她面前施展剑招,这一幕幕落在小姑娘眼中,渐渐生出羡慕的感觉,只觉得自己哪天也能够像那个黑炭美人就好了。
等到郑千金觉得够了,也就回到破庙,那小姑娘也回到了那群护卫身边,郑千金临走时向着为首的汉子点头致意,算是告别。汉子也一同点头,算是恭送。
相逢何必要相识。
就这样,一人一马再次上路,一袭墨衫一匹白马,皆为人间客,只为乐逍遥。
郑千金依旧牵着白马,不是不会骑,而是白马不让她骑,这让郑千金恼火不已,问了它好一阵子,还是只会萧萧两声敷衍自己了事,若是用人的说法,这就是白眼马,没心没肺。
郑千金也没有为此太过于在心,毕竟是自己的马,骑不骑是早晚的事,跑不了。
土地庙往南,郑千金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走了一天多的行程就到了,是一处镇子,里面的人气倒是旺,也没有见着多少大雪,这就很好了。
郑千金步入镇内,随意选了一处酒楼,那店家小二献媚地走了出来,连忙问道,“客观,你这白马可要吃草?”
郑千金笑着点头,又接着说道,“给我来一些吃食。”
说完就将身上的一些碎银给了那店家小二,算是打赏,也算是宽心,自己不是那吃白食之人。
那店家小二接到碎银后更加开心了,连忙道了几声是,匆匆牵着白马向着后院走去。
郑千金也走了进来,准备垫一垫肚子,到时候再走一些行程,今日还没有天黑,还能走些许路程。
店小二安置好白马,又给郑千金端来一些吃食,道了一声安好,就跑去下一个客人。
酒楼没有自己在京城当伙计的那个风平客栈大,没了说书先生,里面的饭桌倒是和风平客栈一样多,在洛京城虽然排不上名号,但在这处镇子,就是响当当的富家人才能吃得起,亦或者那些江湖侠客之类的,毕竟两者都是不怎么在乎钱之一事,前者是多得没地方花,后者是纯属有钱够吃一顿。
“哎,莫说我们这些走江湖的打不过,就连那群官兵都没了办法,这世道,北方没有草寇,倒是都跑来了南方。”
郑千金听得很是认真,一边挑着桌上饭菜,一边伸出耳朵,细细倾听,不让自己放过任何一处。
那旁边的酒桌坐着两个江湖人,皆是带刀的刀客,听他们的语气,想必拿那所谓的草寇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北方连连大雪,哪里有时间管南方之事,听闻最近魔教四起,又有匪徒草寇之类打家劫舍,我们江湖人士都会一着不慎落得个人头搬家的下场,更何况那些平头百姓,以后只会死得人越来越多,成了草寇的人更是杀都杀不完,到时候越杀越多,我看那群整日无所事事的官府怎么办。”
一人叹口气,端起就酒杯一饮而下,“莫说官府了,离这处镇子不远就有一处土匪窝,现在怕是已经看上这里了,还是吃完这杯酒菜,早点儿离开的好。”
“所说极是,早点儿离开的好,倒时这里又会成了一座死镇,都已经不知道入冬几起了,下面的官府也都没有上报,这朝廷当真窝囊,换做以前,我们二人聊此,都会被抓去蹲大牢,哈哈。”
两人笑道,纷纷饮尽手中杯酒,将一叠银子放在了桌上,头也不回地走出客栈。
郑千金看着他们的背影,想来是往南边儿走去,算是离开。
她默默夹了一些菜,一口吃下,心中思虑起来,若真是不远处就有一处土匪窝,这还了得,看着镇子,连几个衙役巡街都没有,到时候来了山上草寇,岂不是死的死,伤的伤。
郑千金呼出一口气,心中徘徊。
倒不是不想救,自己完全不知道那些土匪有多少人马,武器如何,作战如何,虽然比不上军队,可也定然是有过训练的,能不能活下去都成了问题。
终究不是一个纯粹的人,江湖大侠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实力与心境缺一不可。
侠之大者,难于上青天。
郑千金聊了一会儿,就没了兴致,身旁的白马不知何时睡了下去,已经缝上了眼睛。
外边刮着的北风也停了下去,没了簌簌的声音。
“你们是哪边儿来的,知不知道荆楚大地离这儿还有多远?”
郑千金看着那大汉,既然是有缘,在江湖上问路也没有忌讳。
那汉子木讷一下,看了一眼郑千金,许是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这才说道,“此地往南还需走上几天路程,倒也不是太远,只是如今天气影响,赶路都得废上不少时间。”
郑千金点点头,算是明白,也没了个下文,破庙内陷入了沉静。
一旁的小姑娘满是好奇地打量着郑千金,看见所有人都没有说话,破庙内没了声音,也就怯生生地埋下眼睛,瞪起了地面,生怕自己做出的响声太大,吸引那个黑炭美人。
郑千金突然想起了大风与大虎两人,那两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同龄人,除了取名难听一点儿,长相很是好看,若是把他们二人和自己在京城遇见的那两个男子比较,只说各有千秋。
大虎沉稳内向,对于穿着打扮一事上没怎么上心,所以陪千镇花楼娘子都更喜欢看他身边那个每次都是人模狗样的大风兄弟。
郑千金心中突然多了一点儿伤心,不知怎的,要是她没有住在陪千镇里,是不是就不会发生那些事,是不是自己南下,身边会有人陪着自己,或许是阿爹,或许是大虎……
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天涯海角,何处能有相逢。叹故人不在,恐脚步匆匆。人生路难,多是苦恨情仇。
郑千金也没了心情,很是随意躺了下去,不管身边那群人有无敌意,现在的她只想好好做个梦,让自己回到陪千镇,毕竟这可不是白日做梦,说不定能够美梦成真。
看着那黑炭丫头随意睡去,对于自己这群虬髯大汉一点儿都不管不顾,那几个护卫心中也松了口气,只要不是江湖仇家亦或者山匪草寇之类的伪装就很好了。
云衣露出茫然的大眼睛,小姑娘还没有见过这么随意的女子,要是自己做这么一出,被爹爹瞧见,只会打手板,可疼可疼了。
什么女子要学礼义廉耻,还有那什么三从四德,听得小姑娘每天烦闷得很,很是羡慕那些书中的江湖女侠。
云衣很是可爱,圆润的脸上有两个晚霞,大大眼睛满是好奇之色,看其模样,最多不过十一二岁的豆蔻少女,要比郑千金少了四岁左右。
土地庙客居一夜,两拨人没有任何话语,等到第二天清早,郑千金就醒来了,脸上带着伤心,昨天夜里没有美梦成真。
郑千金并没有着急赶路,看了看周围,除了燃烧殆尽的火堆,还有躺在地上依旧在呼呼大睡的几个汉子和一老一少。
郑千金小心翼翼推开木板,留了一个缝隙,现在自己并不是太过于着急赶路,每天早起练剑的习惯早已不能丢去,自从拿到离老掌柜给她的那本剑招秘籍,每天都有练习,早已烂熟于心,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拿去检验。
白雪走走停停,清晨的天公很是作美,除了一些会赖床的人,这个时候起来,天气都会很好,就算没有太阳,也比在清晨之后刮风下雪的天气好。
郑千金拿着剑尖碎了一点儿的铁剑,在破庙外舞动,好似雪花一般,惊艳双眼。
小姑娘云衣没有赖床的习惯,就算走了这多天下来,就算是累,也依旧会起来。
看着郑千金钻出去的身影,云衣带着好奇也一同跟了出去,躲在几块木板后面,露出一双羡慕的眼神。
郑千金没有太多忌讳,依旧在她面前施展剑招,这一幕幕落在小姑娘眼中,渐渐生出羡慕的感觉,只觉得自己哪天也能够像那个黑炭美人就好了。
等到郑千金觉得够了,也就回到破庙,那小姑娘也回到了那群护卫身边,郑千金临走时向着为首的汉子点头致意,算是告别。汉子也一同点头,算是恭送。
相逢何必要相识。
就这样,一人一马再次上路,一袭墨衫一匹白马,皆为人间客,只为乐逍遥。
郑千金依旧牵着白马,不是不会骑,而是白马不让她骑,这让郑千金恼火不已,问了它好一阵子,还是只会萧萧两声敷衍自己了事,若是用人的说法,这就是白眼马,没心没肺。
郑千金也没有为此太过于在心,毕竟是自己的马,骑不骑是早晚的事,跑不了。
土地庙往南,郑千金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走了一天多的行程就到了,是一处镇子,里面的人气倒是旺,也没有见着多少大雪,这就很好了。
郑千金步入镇内,随意选了一处酒楼,那店家小二献媚地走了出来,连忙问道,“客观,你这白马可要吃草?”
郑千金笑着点头,又接着说道,“给我来一些吃食。”
说完就将身上的一些碎银给了那店家小二,算是打赏,也算是宽心,自己不是那吃白食之人。
那店家小二接到碎银后更加开心了,连忙道了几声是,匆匆牵着白马向着后院走去。
郑千金也走了进来,准备垫一垫肚子,到时候再走一些行程,今日还没有天黑,还能走些许路程。
店小二安置好白马,又给郑千金端来一些吃食,道了一声安好,就跑去下一个客人。
酒楼没有自己在京城当伙计的那个风平客栈大,没了说书先生,里面的饭桌倒是和风平客栈一样多,在洛京城虽然排不上名号,但在这处镇子,就是响当当的富家人才能吃得起,亦或者那些江湖侠客之类的,毕竟两者都是不怎么在乎钱之一事,前者是多得没地方花,后者是纯属有钱够吃一顿。
“哎,莫说我们这些走江湖的打不过,就连那群官兵都没了办法,这世道,北方没有草寇,倒是都跑来了南方。”
郑千金听得很是认真,一边挑着桌上饭菜,一边伸出耳朵,细细倾听,不让自己放过任何一处。
那旁边的酒桌坐着两个江湖人,皆是带刀的刀客,听他们的语气,想必拿那所谓的草寇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北方连连大雪,哪里有时间管南方之事,听闻最近魔教四起,又有匪徒草寇之类打家劫舍,我们江湖人士都会一着不慎落得个人头搬家的下场,更何况那些平头百姓,以后只会死得人越来越多,成了草寇的人更是杀都杀不完,到时候越杀越多,我看那群整日无所事事的官府怎么办。”
一人叹口气,端起就酒杯一饮而下,“莫说官府了,离这处镇子不远就有一处土匪窝,现在怕是已经看上这里了,还是吃完这杯酒菜,早点儿离开的好。”
“所说极是,早点儿离开的好,倒时这里又会成了一座死镇,都已经不知道入冬几起了,下面的官府也都没有上报,这朝廷当真窝囊,换做以前,我们二人聊此,都会被抓去蹲大牢,哈哈。”
两人笑道,纷纷饮尽手中杯酒,将一叠银子放在了桌上,头也不回地走出客栈。
郑千金看着他们的背影,想来是往南边儿走去,算是离开。
她默默夹了一些菜,一口吃下,心中思虑起来,若真是不远处就有一处土匪窝,这还了得,看着镇子,连几个衙役巡街都没有,到时候来了山上草寇,岂不是死的死,伤的伤。
郑千金呼出一口气,心中徘徊。
倒不是不想救,自己完全不知道那些土匪有多少人马,武器如何,作战如何,虽然比不上军队,可也定然是有过训练的,能不能活下去都成了问题。
终究不是一个纯粹的人,江湖大侠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实力与心境缺一不可。
侠之大者,难于上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