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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作品: 迷神记 |作者:施定柔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11-1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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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的事情么?

仿佛某种宿命的安排,他和这陌生的女人再一次在黑暗中同行。

看不出自己和这个人之间究竟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他已被一大堆莫名其妙的偶合紧紧缠绕。

没有火把、没有灯笼,十足的漆黑,死一样沉寂,马蹄踏过虫声啁啾的小道,树叶在蹄下翻滚。

他听得见身后女子微闻的呼吸。在马房里呆了一夜,她的身上有一股干草和马汗的味道。方才两人仓促相见,她显然为自己的狼狈感到不安。眼瞧着他走近,顾不得手上缠着绳索,纤指掠鬓,仓皇地摘去发根上的几径枯草,婉转低眸间流溢出一道眼波,露出柔曼可掬的羞态。

他从这种羞态中找到了一缕失落的乡愁。便在惆怅中,听凭她的手妖娆地绕过自己的脊背,紧紧地抓住了自己的腰带。——他再一次听见了她的心跳,无数个狐狸的故事在脑中闪现。

蓦地,他想起了自己的原则,绝不卷入任何陌生关系的原则,突然挣开她的手,跳下马去,在路上捡了一段枯枝,用火折点燃,做成一个火把。

在夜路中暗行良久,忽见一丛明亮的火焰,苏风沂不由得眯起眼,曼声低笑:“此时夜行比举火安全。你可知道燃犀烛照的典故?这座林子里的山神树妖,只怕要被这刹那的火光惊动了。”

说罢歪着脑袋,捉狭地看着他。

他环视四周,但见树林憧憧,无风自动,林中的每一个孔穴都有奇异的声响。不禁顿感森然,仿佛走入水中,魔族毕现。

正当此时,突见路中盘着一条金环大蛇,正要扬鞭示警,马倒是眼尖,已从蛇身上轻跃而过。那蛇“嗖”地一声,受惊般飞快窜入草中。

紧接着忽听一道劲风传来,两人不觉将头一埋,耳边“当”地一响,一只红杆铁镞的黑羽长箭已牢牢地钉在火把上。劲道十足,竟将那枯枝射了个对穿!

“有人!”

子忻眼疾手快,扔开火把,一手抓住苏风沂,从马上滚落,藏入一棵巨树之后。马亦机敏,悄悄躲向道外深草。

天地间复归宁静。

短暂的宁静之后,不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小径上有人在黑暗中飞奔,马鞭甩得忽忽作响。而树梢微动,追逐他的人在空中疾掠,飞箭如雨,穿梭而下,流星般一枝一枝钉入土中,直至没羽。俄顷,天色微朗,一隙惨淡的月光朦胧照落,那马一声惨嘶,狂跳而起,坠地而亡。马上人腾空而起,横掠十丈,足尖轻点,在树枝中疾窜,不偏不倚,落在两人躲藏的巨树之上。

那些长箭毫不迟疑地追踪而至,只听得“丁丁丁”数十声,已从上到下地射了整整齐齐的一排。子忻暗忖,便是强弩亦无此劲力,必得两个内功深厚膂力超群之人交替发射,方能至此。

木弓、竹箭、铁镞、藤弦。

——江湖上只有两人以此技闻名,便是人称“路氏双弓”的路天鸿、路天羽兄弟。

两人平日形影不离,都是武林中成名已久的杀手,信用极佳,接受黑白两道的雇佣。凡被他们追捕的人,多半来不及看见真身,便已被乱箭射成刺猬。

他们的原则只有八个字:“只有价钱,没有态度。”

——干好事还是干坏事,完全取决于雇主的立场。有可能兄弟俩在上半年的某个时候四处暗杀、放火投毒、无所不为,惹出无穷祸端,欠下数条人命;而在下半年的另一些时候历尽艰险、突入丛围、抢救人质,坦然接受受害者的磕头谢恩,倒头大拜。

只要一纸合约签定,在合约规定的时间内,他们对雇主绝对忠实,再高的价钱也不能将他们打动。

无论哪一项任务他们都善始善终,心无旁鹜,体现出难得的敬业精神。

所以一个人一旦成了路氏兄弟的目标,他就算走到天涯海角,也难逃一死。

果然,树上人被这密集的飞箭追得无处可去,忽朗声道:“兄弟姓郭,路经此地,惊动宝山,不意搔扰二位,开罪之处,在下赔礼。所谓‘车过压路、马过踩草’,两位若想要个买路钱,郭某定当拜纳,请但说无妨。”

这姓郭之人说得一口镖局里“点春”的套话,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却显然并未猜出路氏兄弟的身份,还以自己遇到了山贼。

只听得远处树梢上一个阴恻恻的声音道:“有人买了你的命,给的价钱合适,我们就来了。”

子忻在树下正听得专心,苏风沂忽然抓住他的手指,往树干上轻轻一按,接着便将手指放在他鼻尖之下。

指上一团黏稠,更兼一股浓腥的血气。他心中一惊,便知树上人已被重伤,血沿着树干长流而下,竟滴到了苏风沂的身上。当下倒有些佩服,方才此人朗声一喝,形同狂啸,震耳欲聋,草木皆惊,非但不露半点受伤痕迹,反而含有威慑之意。

路氏兄弟果然迟疑了一下,飞箭骤停,树上人已在这当儿从树上滑落,眼见着就要着地,却再也支持不住,“砰”地一声掉了下来,正落在两人跟前。子忻伸过手去一摸,那人失血过多,已然昏迷过去。

便在这刹那间,飞箭又暴雨般射来,子忻忙将苏风沂推入草丛,挥鞭一卷,将那人拖到树后,待路氏兄弟袭近,忽扬鞭一扫,将一枚竹箭卷入空中,只听得一人“啊呀”一声怪叫,显是痛楚已极,另一人惊道:“老二!点子硬,有帮手,先撤了罢!”

话音未落,人迹已远,数十丈开外,仍然听得见路天羽的惨号。

怕是有诈,两人在树丛中又伏了片刻,见动静全无,这才探出头来,检查那姓郭之人的伤势。

苏风沂道:“阿仁,他还没有死!”

子沂眉头一皱,道:“你叫我什么?”

“阿仁。——你不是叫姚仁么?”

“那就叫我姚仁。”

“哦,好的。”

他回过头去,点燃火把一照,见那人身形魁伟,眉目高耸,长着一脸的落腮胡须,相貌甚是英武。离他不远处的地上,倒插着一柄宽脊铁剑,雄狮吞口,护手上缠着厚厚的红裯。只是他的肩上有两个黑乎乎的血洞,想是曾被竹箭穿身而过,只怕还被牢牢地钉在树上。逃生心切,他竟将竹箭全部拔出。如此时刻,正要稍安勿动,涂药止血,他偏还攒足最后一口底气,长啸慑敌。自然支持不住,昏迷过去。子忻手忙脚乱地替他止血,在他身上又捏又掐地折腾了半晌,也不见醒来,只好让苏风沂从林中牵回坐骑,将那人抬上马鞍。

“一定要救他么?”见那人一袋土砖似地压在马上,差点把马背压垮,苏风沂道,“夜黑风高的出现在这里,还被杀手追剿,我看多半不是好人。”

“他还没死,总不能将他扔在这里不管。”

“他跟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树上的两个人真的走远了?你就不怕惹祸上身,被人射成刺猬?——让这半死的人占着马,出了事谁也跑不掉。”

“你说得不错,”子忻淡淡地道,“他跟我没什么关系,你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说罢一手牵着马,再也不理她,只顾前行。

她独自在黑暗中站了片刻,眼泪涌到眼眶,又强行收住。末了,一瘸一拐地跟了上来。

子忻手杖轻点,与她同行了十来步,两人都跛着足,不知不觉中便走成一模一样的节奏。子忻顿时烦躁起来,猛地停住脚,问道:“你的腿真的伤得很厉害?”

“不厉害,就是有点疼。”她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

“坐下来,我瞧瞧你的伤。”他冷冷地道。

“你先把火把灭了。”察觉中他情绪恶劣,她警惕地找了个树桩坐下来,却又大大咧咧地将右脚蹬在他的膝盖上。

他将火把一扔,脱下绣鞋,除去绫袜,手在光滑的足背上轻轻一捏。

“嗷!”苏风沂尖叫一声。

她的足踝处果然高高肿起,想是方才与人争斗所致。一时也找不着消肿的药,他替她穿好鞋子,道:“既然你走不动,不如我背着你好了。”

他宁肯背着她,也不想看见她一歪一跛的样子。

“不用,我扶着你走就可以了。”说罢挽住他的手,将身子紧紧地靠着他。

他耳根通红,浑身僵硬,一万个不自在,讷讷地道:“你其实也可以坐到马上去……”

“我才不和那身份不明的臭男人坐在一起呢!”她气得大声嚷嚷,“呸!呸!呸!”

还能怎么办?他只好扶着她继续往前走。

透过树缝,几粒星光钻石般地在墨色的天际中闪烁。

夜风徐来,松露欲滴,林中缓缓地飘动着一团稀薄的白雾。

一切都那么宁静,宁静得令人窒息,宁静得令人恐惧。

走了一会儿,子忻发现身边的人毫不颠踬,已恢复了平常的步态。

“刚才你的腿好像很痛,这么快就好了?”他忍不住问。

“给你一吓,当然就好了。”她痛得钻心,却偏不跛行。

“我什么时候吓过你?”他苦笑。

她没有回答,忽然换了一个话题:“前面有灯光,只怕我们快到大街上了。”

其实那灯光如星光一般遥远,他们走了足足两个时辰才走出林外。

一路上,她的脚痛得要命,直到后来腿已完全麻木,倒也真的不痛了。

回到裕隆客栈已近凌晨,上楼梯时她已抬不起腿来。子忻几乎是半拉半拽地将她送到自己的卧室,她栽到在床,头还没挨着枕头就睡着了。

苏风沂睡了一天一夜,诘朝盥濯完毕,换了件干净的衣裳。下楼时一眼见着酒桌上坐着两个人,正就着几碟小菜,喁喁向隅谈笑。其中的一位穿着一件宽大的灰袍,猿臂细腰,高额深目,双眉如剑,一脸桀骜阴郁之气,不是姚仁是谁?而另一位则一脸胡须,伤势未愈,胸前缠满白色纱带。因失血过多,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却是食欲不减,酒量豪迈,不时引觞满酌,倾壶而不醉。正是那天夜晚被他们救回来的那个姓郭的大汉。

她第一次看见阿仁的目中充满了温和的笑容,第一次发现他居然很健谈。接着,他不断地给这个人斟酒劝菜,举手投足间暗含着说不出的亲近。

他们谈得那样投机,以至于谁也没有发现她的到来。等她站到桌旁,姚仁竟指着自己的茶壶,头也没回对她道:“小二,麻烦添些热水。”

她气乎乎地拎着茶壶走到柜台,添了水,“砰”地一声放到他手边,他这才发觉是她,歉意地笑了笑,道:“你醒了?”

“醒了。”她找了把椅子坐下来,心怀妒忌,半笑不笑地道:“这位是——”

“郭倾葵。子忻叫我‘阿骏’,”大汉的目光倒是十分诚恳,“前夜多谢苏姑娘相救。”

原来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子忻”,她心中暗忖。

“两位以前……认识?”苏风沂问道,眉头拧成一团乱麻。

“儿时好友,多年不见。我还认得他,他却不认得我,”郭倾葵一阵感慨,禁不住摸了摸下巴,“就因为我长了一脸的大胡子。”

苏风沂支着头,怔了怔,忽展眉一笑,灿烂无比,仿佛终于找到了个可以打通子忻内心的隧道:“那我以后叫你骏哥,好不好?”

郭倾葵也想笑,不料牵动了伤口,嘴已大大地咧开,怎么也收不回来,说了句“当然好!”,倒惹来一阵咳嗽。

“只是,这个郭倾葵跟那个‘郭倾竹’没什么关系吧?”苏风沂忽然道。

她看上去不像是武林中人,想不到也知道这个典故。郭倾葵的脸色倒是一点不变:

“不幸的很,这个郭倾葵是那个郭倾竹的胞弟。”

那是一个江湖上人尽皆知的故事。

沈碧山的夫人陈静清原是郭倾葵的祖父郭象先的恋人,因父母之命嫁入沈家,为之生儿育女几十年。而郭象先为这一桩情事心毁神伤,终身不娶。只在最心灰意冷之时收养了一个弃儿。这弃儿便是郭启禅。

五十年过去,两位六、七十岁高龄的老人忽然在一个意外的场合重逢。当夜,陈静清便做了件让人瞠目结舌、哭笑不得的事情:一个六十七岁儿孙满堂的小脚老太太,竟和五十年不见的初恋情人连夜私奔。

当时铁箫先生沈碧山在江湖的地位如日中天,沈家的三个儿子也是后起之秀。郭象先则师从西北铁环门以八卦剑著称的“通臂神猿”陆玄鹰。在江湖上虽没有沈家人多势大,却也是名门正派。两位老人连夜逃走,只在一家客栈里住了两日,便被怒气冲天的沈碧山父子逮了个正着。陈静清对沈碧山破口大骂,声称坚决不回沈家,郭象先亦不让半步。盛怒之下,沈家群起而攻之,两位老人明知不敌,竟当着众人之面相互拥抱,双双自刎。围捕的人中还有给沈家通风报信的武林好友。据称当时的场面让沈家羞辱不堪,颜面扫地。两人的尸体却紧紧地搂在一处,任旁人如何用力也拉之不开。沈碧山又羞又怒,一阵乱刀,将他们剁成肉酱,让野狗分食。

此事传到郭启禅的耳中,两家后代的冤仇就此结下。郭启禅辞别妻子,隐姓埋名,处心积虑地为父报仇,三年后的某日潜入沈府,一夜割掉了沈碧山及其长子的脑袋,将头颅吊在沈家的大门上。

葬完父兄,沈家老二沈泰刚在祠堂内割指立誓,一定要血债血偿,不将郭启禅挫骨扬灰,誓不为人。可是他花了整整十年的功夫才找到远避深山的郭氏一家,偏偏郭启禅早已预料到一切,早早便将自己的两个儿子分头藏匿。沈泰率众赶到时,只抓到了郭氏夫妇,将他们当场杀死。又四处搜索郭家二子的下落。

数十年之后,长子郭倾竹杀掉沈泰的长子沈挥禅。郭倾竹投师“太玄门”,是当年海南神剑苦雨大师的独传弟子,如今则是西北三路的第一杀手。此人非但剑术极高,且行踪诡秘,江湖上人人闻之色变胆寒。

“那么,昨天追杀你的人,是沈家雇来的?”她继续问。

“多半是,”郭倾葵苦笑,“看来我的命越来越值钱了。若不是当年被我父亲的一个手下隐姓埋名收养成人,又在江湖上辗转躲避了十几年,只怕早已成了沈家的刀下亡魂。”

说罢,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子忻一眼,心中充满歉意。

那天夜里他走得匆忙,没有和子忻道别。在以后的十几逃窜生涯,更是不曾与他联系。

他还记得那一夜他在熟睡中被人叫醒的情景。一睁开眼他就看见养母紧崩的面孔和恐惧的目光,她低声安慰了他一句,匆忙给他套上外套,然后不停地哄着仙儿安静。来不及收拾东西,全家人只拿着一个包袱就乘着马车扬尘而去。

赶车的是一位高大阴沉的陌生人,双唇紧闭,在路上很少说话。还没走出那个小镇他们就遇到了沈家的伏击。全家人弃马钻入深山,东躲西藏。他瞪大眼睛,屏住呼吸,伏在深草之中。好几次追捕的马队从面前走过,马尾匆匆,扫过他的脸颊;火把高燃,余灰荡进他的眼眸。

仙儿开始就坐不住,渐渐地变得更加烦躁。她不断地扭着身子,用脚猛踢地上的石块,想要挣脱母亲的手。他则在一旁帮助用力捂住她的嘴。她生气了,狠狠地咬了他一口,牙印至今还留在手背上。他吃痛松开手,趁着当儿,仙儿飞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大叫:“哥哥坏!哥哥坏!”

他想冲出去将她拉回来,一只手铁钳般的将他死死拽住。他回过头去,看见养父拿着把利斧,一动不动地坐在他身后,目光残忍而悲伤。

他们在一个滴水的山洞里躲了整整一晚,次日方找到仙儿的尸体。——她死得十分痛苦,两只利箭穿腹而过,却未及时致命。她挣扎良久,直至鲜血流尽。

过了很久他才知道,那个赶车的人是他的大哥,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也许是因为这么多年来全靠大哥一个人与沈家孤军奋战他才顺利地活了下来,他对大哥保持着深刻的敬畏。他们之间并不怎么亲近,实际也很少相见。有时候,大哥会突然出现在他经过的某个路口,短短交谈几句就消失了。在他脑海里萦绕的,始终是他脸上那道长长的伤痕,和他身负长剑,双手拢进袖中,漠然望着远方的样子。

“你是郭家唯一的血脉。”有一天他忽然道。

“难道你不是?”

“不再是了。”

回忆刹那袭来,阴影般掠过他的面容,苏风沂很快觉察到他的心不在焉。难得有这样一个机会从郭倾葵口里掏话,她殷勤地给他斟酒,兴致勃勃地又要发问,子忻忽然道:“你腿上的伤可好些了?”

她蓦地耳根发红,向他盈盈一笑:“涂了些药,肿已经消了。”

子忻双眼一眨也不眨:“我问的不是你。”

她这才发现郭倾葵的腿上也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淡红色的血迹隐约可见。

“不碍事不碍事,”郭倾葵连忙打圆场,“一点轻伤。苏姑娘你吃过早饭了么?这里的豆浆油条甚佳,我叫小二端些上来?”

“不必了,”苏风沂道,“我吃不下。”

“哦?怎么啦?”

“我觉得有些恶心。”说罢,恶狠狠地盯了子忻一眼。

子忻淡笑,继续气她:“别忘了你还欠我十五两银子,最好快些挣回来还我。”

话音未落,眼前扬起一团黑雾,苏风沂长发一甩,气乎乎地冲出门外。步子太急,差点给门槛绊倒。

望着她的背影,郭倾葵笑道:“何苦将人家气走?”

“她要能气得走就好了。”

“注意风度,老弟。”

“我没风度。”

男人们大都认为自己很了解女人,而女人们大都认为自己很不了解男人,甚至希望他们永远神秘。

苏风沂却并不是这样。她对子忻这个人充满了求知欲,除了喜欢他之外,还不自觉地把他当作了一件来历不明的商代铜器。她深知自己这种探头探脑的习惯触犯了子忻,并让他十分恼火,却锲而不舍地坚持着。

所以虽然荷包里明明有一张三十两的银票,她却绝不肯交出来。

如果两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欠账就成了一种关系。

无论子忻说什么都无法将她气倒,她根本就不是一个容易伤心的女人。

充足的睡眠加上一顿丰盛的早餐,她感到精力充沛,充满斗志。便跑回荣记古货站了两个时辰的柜台。其间她连做了几笔生意,十分顺利。又将一枚带着黄沁的汉玉班指说得天花乱坠,绝无仅有,以不可思议的高价卖给了一位服色鲜丽的花花公子。末了还向他承认自己是个新手,老实,不会做生意。

花花公子显然没有讲价的习惯,一直含笑地看着她,默默地听她从商代古玉一直讲到唐代陶瓷,又从西汉佛像讲到敦煌石窟。最后,柔声叹道:“姑娘博学高才,竟在这小店里当差,当真是委曲了。”

说罢,接过斑指,掏出手绢细细地擦了一下,戴在食指之中左看右看,然后道:“那就六百两银子罢。麻烦姑娘记个帐。”

“抱歉,小本生意,现金交易。”

“姑娘大约是新来的。我来这里买东西,向来都是记账,只在年终结算——”

话还未落,苏风沂一把抓住他的手,“刷”地一下将班指从食指上捋下来,放回锦盒。然后双眼一抬,目光炯炯,一副格外提防的样子。

那人并不介意,温和地叹了一声,耐心解释:“因为这是我的店。”

眼角的余光扫过他的肩头,她看见荣老板从门外匆匆进来,人还未到,已满脸堆笑:“二公子什么时候有空来逛?”

她面不改色一股脑地将锦盒塞到那人手中:“东西拿好,我有事先出去了。”说罢,赶紧溜掉。

街上阳光灿烂,苏风沂漫无目的地逛了一圈,买了几件衣裳,想起自己没有胭脂,便随脚踱入一家叫作“紫锦记”的胭脂铺。

柜台上空无一人,却有一位身量高挑的女人安静地坐在窗边的太师椅上喝茶。

那女人至多二十出头,穿着件发着幽幽蓝光的罗袍,犀簪斜插,姿容绝美,双眸如雾,眼神之中有一股倨傲凌厉之色。

她的肌肤本已够柔滑细腻,偏还化着一脸淡妆。十指纤纤,浓浓地染着凤仙花汁。细如葱管的中指上松脱脱地戴一枚玉戒,当中沁着几缕血纹。

苏风沂先以为她就是这个店的老板娘,刚要说话,忽从柜台的小门内走出一个伙计,向自己做了一个“请稍等”的手势,却快步走到女子的座旁,躬身陪笑说道:“劳姑娘久等。小的又去细找了一遭儿,原以为老板会留下一箱存货,不想这新进的‘夜容膏’不到两日就卖个精光,莫说一箱,连半盒也没留下。真真抱歉得很。”

那女子哼了一声,也不拿眼瞧他:“夜容膏倒罢了,八白粉你们居然也没有。我看这紫锦记还不如街面上的地摊里货多,要着干什么,不如拆掉。”

她的声音柔软入骨,带着一丝慵懒,让人听了,一千个喜欢。可是说出来话却横得要命,半点也不饶人。

苏风沂心想,这女人白若梨花,就算不施粉黛,也足称天然美艳。却不料她仍嫌不够,还要用八白粉,实乃太过。不禁笑着插口:“这位姐姐,依我说,八白粉倒罢了。那里面的丁香、白附倒也是好东西。只是又添上一味僵蚕,做了面药固然润肤,洗去的时候却大为麻烦。且不说那方子原本是用酸醋来调的,不免有一股子醋味。倒不如万花楼才出的‘玉女桃花粉’好用。”

那女子眸子一亮,笑道:“你这姑娘倒像是个内行,你且说说,那玉女桃花粉,有甚好处?”

苏风沂一骨碌坐到她身边,道:“那粉是仲春收的桃花阴干研末而成。用乌鸡膏调了涂面,不光可以作粉,还有脂胭之效,岂不是一物两用?”

女子喜道:“听起来就好,却不知这里有没有卖的。”

小二忙道:“有,有,有,当然有。这是今年的新款,叫玉女桃花膏。涂面时连乌鸡膏也可省去,一盒七式,七种颜色,杏红、桃红、银红、粉红、退红、玫瑰紫、茄花紫。就是较贵,二十一两银子一盒。不过也可以分开来卖。”

“劳驾给我来两盒罢。”

女子悠闲地走上去,付了银子,将其中一盒说什么也要送给苏风沂。苏风沂讪讪地收下,觉得受之有愧,便约她到一家茶楼上喝茶。

聊了一个时辰,已然熟络起来。那女子自称姓“沈”,双名“轻禅”。

“姐姐是干什么的?”苏风沂见她细若无骨的腰上别着一把轻巧的紫剑,问道。

“我是一名剑客。”说这话时,她的表情很严肃,将剑解开,递给苏风沂把玩。

“这是昔年鲁隐泉大师的作品吧?”苏风沂笑道。

沈轻禅微微变色:“你怎么知道?”

“我是一名鉴师,这把剑也算得上是古董。这种样式的紫剑鲁大师一共做了三把。只有一把流传下来,一直是峨眉山的镇山之宝。江湖上的人都叫它‘鱼鳞紫金剑’。后来听说此剑落入昔年剑榜第一的楚荷衣手中,她却将它失落在了唐门的大山里。”

沈轻禅连连点头:“你说得没错。”

“可是,姐姐你是怎么得到它的呢?”

“是我求人将它从山里挖出来的。”

“不可能罢?”苏风沂半疑半信,“听说那里原是个山洞,后来给人放了炸药,整座山都塌陷了。当时人人以为那就是楚荷衣的葬身之处,连神医慕容也坚信不疑。不料她却逃了出来——可能是通过岩洞的地泉——那把剑却实实在在地留在了洞中。”

“所以我雇了很多人,挖了整整半年,才把它挖出来。”沈轻禅自豪地道。

“那里不是唐门的地盘么?”

“当然。做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

“什么代价?”苏风沂不安地看了她一眼。

“贞操。”

用贞操换取宝剑,她还是第一次听说过。虽然前面的谈话已屡屡涉及闺房私密,听到这样坦然的告白,她还是骇然。手猛地一抖,差点将剑跌落在地。

“后来,”沈轻禅接着道,“我带着它到云梦谷去拜见慕容夫人,想要物归原主,她却说什么也不肯接受。还说,既然这么辛苦才得到这柄剑,此剑非我莫属。她留我吃了一顿晚饭,还送给我一本剑谱。”

说这话时,她眼望窗外蓝天,倨傲的脸上露出向往崇敬之色:“虽然慕容夫人在江湖上的日子十分短暂,可她毕竟是百年武林中第一位名列榜首的女人。这一点,只怕我终生也做不到。”

苏风沂道:“那你可见过神医慕容?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沈轻禅摇摇头:“没有。我去的时候正是冬季,他正病着,不能见客。”

“子忻特别喜欢他。他的床头上全是慕容无风的书。每个字的下面都做满了记号,都快被他揉碎了呢。”苏风沂捧着腮帮子,甜甜蜜蜜地道。

乍然听见这个陌生的名字,沈轻禅一愣,问道:“谁是子忻?”

“我的朋友,”苏风沂眼波流动,表情忽有一丝说不出的暧昧,“早晚我要嫁给他的。你看,他就在那个角落里行医,每天的这个时辰都在。”她拉着沈轻禅来到窗边,指着不远处大街上的一个灰衣人道。

沈轻禅看了半晌,不由得皱起了眉:“他看上去长得不错。”

“岂止是不错?简直百看不厌!”

“不过,他是做哪行的?在这么乱的大街上摆摊,难道他没有固定的地方么?”

“哦,他是个江湖郎中……也就是游医。”她结结巴巴地解释,“一天能挣十五两银子呢!”

“他的腿受过伤么?为什么走路要用手杖?”

“真的跛得很厉害么?我怎么不觉得……”苏风沂小声嘀咕了一句。

“你怎么认识这个人的?”

“好早就认识了,很偶然。——他对我可好了。”

“可是,天这么晴朗,又不热,他为什么要戴这么大一顶帷帽?”

“啊,这个……他的鼻子有毛病。一闻到奇怪的东西就会打喷嚏。”免得她问个没完,苏风沂干脆一次性全部交待,“他有很多东西不能吃。他不吃鱼、虾、蟹、蛋;不吃黄豆、花生、芝麻;不吃葱、蒜、辣椒、胡椒;不吃核桃、杏仁、榛子、栗子;不吃苘蒿、芫荽、蘑菇、芹菜;不吃橘子、萝卜、西瓜。不喝冷水。不吃肉。”

“你不如干脆告诉我他能吃些什么,只怕还省些脑子。”

“剩下的一般都能吃了。”

沈轻禅想笑,又不敢笑:“这就是你喜欢的人?他好像有一大堆毛病,很难侍候。”

苏风沂连连摆手:“他从来不用侍候。除上早饭之外,剩下的两餐他都自己做。如果住进客栈,他会交给掌柜一点额外的银子,然后钻到厨房里自己炒菜,不许别人插手。——你晓得天底下的人,一旦有毛病,就会有问题。像子忻这样有毛病没问题的人,真的很少!”

“这样啊……那可古怪得紧。他的手艺好么?”

“挺好的,做得可仔细了。只是没什么味道。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肯定大有进步……”

“嫁给这种人,岂不是很麻烦?”

“不麻烦,一点也不麻烦。我只想多挣一些钱,将来买个大房子,我们生活在一起。他愿意开馆行医就行医,不愿意,可以每天带着儿子们出去钓鱼。”

沈轻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是说,你挣钱,他休息?”

她用力点点头:“我挣钱比他容易,花钱比他节省。一定得是我挣钱才好。”

“风沂,”沈轻禅有些感动,“你若有这样的心胸和决心,什么好男人找不到?可惜我五哥刚刚去逝……要不……”

“子忻就是最好的男人。我会嫁给他,然后给他生两个儿子,一个叫姚欢,一个叫姚喜。”苏风沂坚决地道,脸上熠熠生光。

沈轻禅摸摸她的脸,柔声道:“爱上一个人是件幸福的事情。风沂,我为你高兴。你住哪家客栈?我搬去与你同住。谁敢欺负你,我揍死他!”

“好啊!”

这一天,苏风沂最大的收获便是认识了沈轻禅。

男人的友谊与女人的友谊就是如此不同。

她想尽办法想在子忻身上建立某种关系,到头来总是困难重重,脆弱无比。

而她与轻禅则恰恰相反,一拍即合,几个时辰之内,已然贴心贴肺,难分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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