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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上

作品: 迷神记 |作者:施定柔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11-1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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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记得分娩时那突然撕裂的巨痛,仿佛一刀深深扎在血肉上,将她一分为二。而那巨痛却是喜悦的,因为另外一部分变成了生命,走入自己的世界。

她所有的儿子,不论是否亲生,都对她很恭敬,很孝顺。在这个大家庭中,沈泰有绝对的威望。她记得刚刚嫁入沈府时,长子沈挥禅——沈泰元配之子——怎么也不肯称她母亲,为此被沈泰狠狠地揍了一顿。生下四个儿子之后,她以为自己在这个家的地位十分牢固。就在这当儿,沈泰却忽然提出想要一个女儿。

他说他的儿子已够多,女儿却连一个也没有。如果她不给他一个女儿,他就要另外娶妾。

她是沈泰最宠爱的女人,脾气大,任性,一向要什么有什么。

马不停蹄地生完四个儿子以后,她对生孩子这件事已由身心俱惫到彻底厌倦。当然,这种厌倦说不出口,只能深埋心底。表面上她仍然是个好母亲。而且,为了与这种不妥当的情绪作斗争,她偏要弄得自己精疲力竭。她不信任奶妈,不相信佣人,每个儿子都由自己亲自哺乳,所有时间都花在他们身上。她觉得自己是沈家的有功之臣,而沈泰显然对自己的功绩并不在意。

她暗自赌气,不信自己生不出女儿。

果然,她很快怀孕,且顺利地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女儿。沈泰无话可说,只好打消娶妾的念头。

而她却对这个女儿产生了敌意,认为这不是她想要的孩子。越来越糟的是,沈泰对这个女儿爱不释手,言听计从,对妻子却渐渐有些冷落。她尤其看不得女儿在丈夫面前撒娇,认为这原是她的专利。而女儿的脾气与她相仿:固执、任性、敢想敢要且说干就干,远不如几个儿子乖巧听话,晓得讨好迁就母亲的意愿——哪怕是假装出来的。

她知道自己的妒忌毫无来由。可妒忌就是妒忌。她不怎么喜欢女儿,却把这心思藏得很深。她照样给她买衣服、买手饰、买胭脂、在她身上毫不吝啬地花钱。她把珠宝给了女儿,把爱给了儿子。

直到有一天,她听说女儿竟然和仇人在一起,那股潜藏了很久很久的心事才终于爆发。

——这世上再没有人比母亲更懂得对付自己的女儿。

她轻而易举地将女儿骗回客栈,亲手剥光了她的衣裳,吩咐丫环将她绑在房柱上。

在幽然的烛光下,女儿的肌肤闪闪发亮。而母亲的脸却因悲伤提前衰老,皱纹爬上额头,双眼发黑肿胀,唇线下折,露出颓丧之态。

女儿像她年轻时那样美貌如花,争强好盛。追求她的男人很多,她喜欢过的也有好几个。风言风语不时传来,大家心知肚明,都知道她做过几件令沈家丢脸的事,惹得一向对女儿宠溺有加的沈泰亦按捺不住,大发雷霆。全家人开始性急地替她务色夫婿,婚事正在紧罗密鼓地张罗之中。

“你爱上了他,”在她的身上,她嗅出一股银荡之气,“是么?”

“我没有!”

“有人看见你们俩在一起,很亲热,”沈氏冷冷地道,“在兴元府的如来客栈,你们甚至住在一间房子里。”

她的眼神好像一把裁刀反复打量女儿的小腹,研究它的曲线。

她深吸一口气,小腹如处女般紧崩。

“是什么让你们如此投机?”她尖着嗓子逼问,“是你爷爷奶奶的惨剧,还是你兄弟的死?”

“不是!都不是!我是为了打听郭倾竹的下落,”她扭过头去,不敢看母亲愤怒的眼睛,“好为四哥五哥报仇。这一直都是您的意思,您的计划,您亲口吩咐的,难道您忘了?”

她自然听出了里面的讥讽之意,一反手,一掌掴在女儿的脸上:“报仇雪恨我倒不指望,你不吃里扒外就谢天谢地了。天晓得,我们沈家怎么出了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儿?你为什么要这样贱?这样丢你爹的脸?人家剜掉了你的眼睛,杀了你的亲哥,你还要送上门去,做他的弟妇?天底下的男人难道都死光了不成?”

她一边说着,一边从抽屉里抽出一把剪刀,开始绞女儿的头发。她伸出枯瘦的手指,粗暴地将长发挽在手中,像剪断初生婴儿的脐带那样一绺一绺用力地绞着。其间她不断地喃喃自语,仿佛正和死去的儿子们说话。她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女儿,把女儿看成是家族的叛徒、谋杀儿子的凶手。在偶然的一瞥中她看见女儿木然冷漠的神态,立即把它当作是一种抵抗,不由得惹起更大的恨意。而柱中人一直倔强地昂着头,没有挣扎,没有哀求,也没有眼泪,只是任她将自己一头乌发绞得七零八落。

最后,她绞得手酸了,将剪刀掷在地上,忽然喊着儿子的乳名痛哭着奔了出去。

她知道母亲是个感情激烈的女人,稍遇刺激便通宵难寐,以泪洗面。父亲的大半空闲时光,便消耗在安慰这个女人莫名其妙的愁肠与悲怀之上。所以她冲出去,投入丈夫的怀抱,指派一位女仆传达她的吩咐:

“夫人命我转告小姐,从现在开始,小姐须得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哪里也不许去。夫人说,这是老爷的意思。”

她错过了一次上药的时间,受伤的眼睛钻心地痛了起来。她扭曲着脸,向丫环轻轻哀求:“翠玉,好姐姐,替我解开这些绳索。”

翠玉咬着嘴唇道:“小姐……奴婢不敢。这是夫人特意吩咐下来的,小姐还是快些向她认个错罢。”

“我口渴,你帮我拿杯茶来吧。”沈轻禅淡淡道。

“是。”翠玉应声而去。

她听见窗格有几声轻微的响动,紧接着,“托”地一声,一个黑影穿窗而入。

她知道他来了。

黑影拔出匕首削断绳索,从床尚扯下一张薄单,将她身子一裹,带着她跳出窗外,飞马而去。

在路上他一言不发,只是紧紧地抱着她,感到她的身子一直发抖。

走到一半,他轻声问她冷不冷。她说不冷。

接着她问他要将她带向何处。他说先回客栈。

“子忻说你的伤需要定时上药,不然就会巨痛难忍。”

她苦笑,整个身子缩进他的怀里。

他的胸口还绑着纱带,呼吸和体温透过层层纱带向她传来。一时间,她像婴儿回到母亲的怀抱那样感到了安全和温暖。他们一起回到客栈,他径直将她抱到自己的床尚,将重剑插在床头的地板上,坐在床边守着她。

“轻禅,这一回,谁也不能将你带走。除非越过我的尸体。”

她怔怔地看着他,疲惫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拉住他的手,轻轻地问:“倾葵,咱们的孩子,你打算起个什么名字?”

那是一场欢乐的结果,两个人都没有料到孩子会这么快到来。他们窘然相对,故作欢颜,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么向亲人们交待。

“就叫他‘无恨’吧。”过了一会儿,郭倾葵苦涩地笑了一声,答道。

她习惯性地捋了捋脑后,这才意识到长发已失,便看着他,幽幽地道:“我的样子是不是很难看?”

他伸出粗糙的手,抚摸着她的额头,告诉她无论她是什么样子,他都照样喜欢她。在他的眼中,她永远是最美丽的女人。

远处传来隐隐的钟声,夜已深了。他叫来子忻给她换了药,她很快就熟睡过去。

“谁剪了她的头发?”临走时子忻问道。

“她母亲。”

“哦!”子忻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皱着眉头想了片刻,道,“如果她需要假发,唐蘅一定能帮上忙。”

郭倾葵看着他的背影,想笑却笑不出,只觉腮帮子有些发酸。时隔多年子忻没什么变化。他与唐蘅一样关心事情的细微末节胜过了它的实质。不过他的感叹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子忻出了门,又折了回来,终于问了一个很实在的问题:“你们打算怎么办?”

“逃走。”

“从这里坐船,顺流而下,很快就能到云梦谷。”

“你难道忘了我当初就是从云梦谷里逃出来的?”

子忻微微一怔,心想自己若以家书相托,以云梦谷的实力,郭倾葵的安全当有十分的保障。转念一想,便知以沈家穷追不舍的作派,云梦谷只怕难有宁日。且父亲专心学问,一向与江湖格外疏远,郭倾葵自不愿云梦谷卷入这场干系,故有此推托。当下也不催逼,只道:“等你找到了安全的去处,我和唐蘅送你。”顿了顿,他又道:“不过,就目前的情形而言,我还是认为云梦谷最安全。”

提起云梦谷,回忆如一道遥远的钟声敲响了。郭倾葵的脸上浮出温暖的笑意:“十几年不见,不知子悦是什么样子?”

“她嫁了人。”

“嫁了人?让我猜猜——嗯,一定是他,那个波斯人,乌总管家的老二慕容济,对不对?”

子忻笑了笑,笑容有些凄凉:“你怎么知道?”

“那小子打小就是子悦的尾巴。那次子悦嚷着要吃蜂蜜,他拿着竹竿去捅马蜂窝,结果大家抱头乱窜,只你跑不快,还是他背着你跑,两个人都给马蜂蛰成大猪头。他倒没什么,过了几天就好了。倒是你大病了一场。弄得他又挨他爹的揍,又挨子悦的骂,左右不是人。”

子忻已快忘掉了这些童年小事,经他这么一提,淡淡一笑,道:“你猜得没错。”

“这小子终于学了医?”

“是啊。”

“你还记不记他小时候给乌总管拧着耳朵去蔡大夫家拜师的事?他死活不肯,哭得跟天塌下来一样。现在他还在这一行里干?”

“只怕是云梦谷年轻一辈中医术最好的。——我父亲很喜欢他。”

“那他岂不得叫你一声师叔?”

子忻摇头:“从来没叫过。就算他愿意,子悦也不会同意。何况他头五年虽跟着蔡大夫,后来却一直跟着我父亲,所以辈份早就乱了。”

他温和地看着这位儿时好友,有些奇怪他为何反反复复地提起童年往事。郭倾葵的记忆如父亲编写的药书那样面面俱到、毫无遗漏。而他的记忆却像一团灰雾那样模糊不清。

就在他离开云梦谷的那一年,子悦出嫁了。紧接着,她很快怀了孕,生下了一个奄奄一息的男孩,只活了五天。虽然谁也不知道原由,云梦谷的人都隐隐约约地猜出这事与慕容无风的血缘有关:他这一脉的每一个男孩都不健康。过了一年半,丧子的伤痛还未平复,子悦再次怀孕。全家人都变得小心翼翼,就连子悦偶尔咳嗽或打个喷嚏都弄得父母一阵紧张。怀胎十月,子悦再次产下一个男婴,却仍旧难逃恶运。婴儿的心脏极度虚弱,只活了不到一个月,任慕容无风如何通宵守候、绞尽脑汁,也回天乏术。

在云梦谷人的印象中,子悦一直是个大大咧咧、高高兴兴、野性十足、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的女孩。虽然遭遇这样的打击,她看上去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痛不欲生。她休息了两个月,便像往日那样风风火火地忙碌开了,陪乌总管谈生意,帮郭漆园选药材,倒是慕容无风一连推掉了两个月的医务,独自在竹梧院内伤悼。

人们都在心里悄悄赞叹,慕容无风的这个女儿果然坚强。

半年之后人们却在湖中找到了她。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子悦的水性很好。

她与一块大石沉向湖底,却把自己的手拴在湖心亭的一根不起眼的栏杆上。

失踪之后,全谷的人分成几队人马,踏破云梦群山的每个角落,毫无所获。最后却是慕容无风发现了那根绳子。

顺着绳子,发现了她。

从此,他再也没有去过那个湖心亭。

那一年冬季,在听到这个伤心的消息后,他回了一趟家。

他还记得那一天天空是紫红色的,淡雪乡愁般纷纷扬扬地洒下来。他背着着行囊,徒步走在通往云梦谷的山道上。偶尔有几辆华丽的马车从身边驶过,马践碾着碎雪,吱吱作响。谁也料不到这位戴着帷帽、穿着粗布灰袍的跛足青年,便是这个谷的下一位主人,神医慕容唯一的儿子。

他来到父亲的塌前,听见父亲说:“去看看子悦吧。”

他踩着薄雪,去了她的墓地。

雪簌簌而下,无声无息地落在油纸伞上。坟地上白皑皑的一片。

那一刻,万物消失了界线,溶成一道白光。

他分不清谁究竟是这些坟的主人,只是茫然地站在丛丛的坟茔之中,感觉自己也是一具即将掩埋的尸骨。

直到他看见了那棵冷松,和冷松下的那个孤零零的小墓。

他走过去,用袖子拂掉墓碑上的雪。

——马跑掉了,怎么办?

——我想睡了,明天再教你……

哦,小湄。

那一次,他只在谷里呆了七天。催他走的人竟然是父亲。

“你为什么还不走?”第七天,父亲忽然问。

“您不愿意我留下来多陪陪您?”

“你不是说你这几年在外面过得很好?”

他点头。

“那就离开这里。”

他不解地看父亲。

“生活好比是走独木桥,”父亲道,“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只能继续往前走。不能停下来,更不能往后看。”

烛光微微一晃,他猛地从回忆中惊醒过来。

哪壶不开提哪壶,郭倾葵又问:“既然子悦已成了亲,你只怕已当上舅舅了吧?”

他在犹豫是否说出子悦的死讯,想了想却道:“还没有。”

——就让子悦在闲谈中多活片刻罢。

然后他迅速转变了话题:“你方才可曾听见窗外有一道奇异的哨音?”

郭倾葵脸色微变:“没有……”说完这个字,哨声又起。

“我想你大哥可能正在找你。”子忻道。

“这是我头一回没注意到他的哨音,”郭倾葵黯然地向窗外看了一眼,苦笑,“我不想见他。”

“因为他伤了沈姑娘?”

郭倾葵迟疑了一下,心情复杂地点了点头。

“苏姑娘有没有告诉你,你大哥的眼睛也受了伤?”

郭倾葵抬起脸,吃惊地道:“什么?你怎么知道?”

子忻正想解释是怎么一回事,郭倾葵已经不见了。门晃动了一下,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替我照顾一下轻禅,我去去就来。”

那哨声是从一只紫竹箫上发出来的。

那是他父亲的遗物,长二尺一寸,九节五孔,是大哥最喜欢的乐器。每当月夜心情好的时候,他可以吹出一支支令人神魂颠倒的曲子。

经过双手长时间地抚摸,竹箫发出润玉般的光泽。他怀疑大哥经常在吹箫时陷入回忆,因为那些曲子音调忧伤、旋律模糊,可以从一曲毫无痕迹地窜入另一曲,无休无止地奏下去。只有忽来忽止的起伏暗示着他脑中的故事正朝着某个主题行进。

他知道大哥的回忆里少有乐事,他拒绝讲父母亲的死。只是不断地说小时候父亲是如何教他钓鱼,教他吹箫,教他写字和武功。他说父亲是个和善的人,喜欢田野和村舍。他们住在大山中的一个村落里,父亲以捕猎为生,常常披一件粗布大褂,戴着桐帽穿着棕鞋,携着他的手,穿行于山间的小路。小时候他总是骑在父亲的肩上,一只手抱着他的头,另一只手举着糖葫芦,涎水混着粘粘的糖液滴在父亲的头顶上。——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那时你还小,”大哥说,“太小。”

他知道他说的“那时”指的是父亲去世的那一年。

那一年,他只有两岁,什么也不记得。

他循声来到一株巨大的桐树下,大哥像往常那样披着纯黑的斗篷。唯一不似往常的,是他将半张脸隐藏在斗篷之中,月光温柔地洒下来,正照着他脸上那道可怕的伤疤。他的神态冷峻阴郁,眼中充满杀气,只有瞥向郭倾葵的那一瞬,目光中含着一缕难以觉察的温和。

“大哥。”郭倾葵垂首道。

“听子忻说,你受了伤?”郭倾竹拍了拍他的肩,低声问道。看得出伤在胸部,他的动作很轻,几乎只是用手掌轻轻触了触兄弟的衣裳。

“不碍事,已好得差不多了。”郭倾葵故意挺起胸脯,中气十足地说道。

郭倾竹看了他一眼,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你不该来这里,——我来找你就是想劝你快些回西北。”

“我想帮你。”

“帮我杀人?”

“不不。”他连忙摇头。

“在西北人人都称你‘刘大侠’。你只救人,从不杀人。”

他感到脊背有些僵硬,道:“是这样。”

“所以上次我托人给你带的银票,你叫那人原样给我送了回来。”

他沉默。

“你不屑用我的钱,因为我的钱上沾满了他人的鲜血。”

他继续沉默。

“所以你依旧做你的大侠,不要来淌我这趟浑水。”

如果剃掉胡须,郭倾葵会露出一张与大哥十分相似的脸来。任何人只要看他们一眼,都知道他们是兄弟。不知为什么,他却不想让别人觉察出来。虽然是兄弟,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原则下。在西北,他一直蓄着胡须,仍旧用刘骏这个名字。

“哥,不如我们一起回西北……”

“等干完了手头上的事就去。”

他知道大哥要干的事是什么,且知道他是个行事必有计划的人。大哥从来不干没有把握的事,不杀没有把握的人。

冷汗涔涔而下。

郭倾竹一直看着他,忽然道:“你很冷?”

“不,”他沉默片刻,仿佛在下决心,然后抬起头,“哥,我想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请不要杀沈轻禅。”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不该提起沈家。郭倾竹的瞳孔开始收缩,仇恨的火焰在眼底燃烧。

虽已及时地低下了头,他还是听到咬牙切齿的声音。

“我是个杀手,”他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可是我也有原则。”

郭倾葵默默地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郭倾竹缓缓地道:“我不杀女人,也不杀小孩。”

“可是,六年前我却犯了一个错误。我误杀了一个孕妇,以为她是沈空禅。”他转过脸,斗篷的风帽微微滑落,露出受伤的右眼,“其实她是沈空禅的妻子。为此,在接下来的六年里,我开始替一些女人杀人,只收取低廉的费用,有时甚至免费。——很多人都说我不是人。可信不信由你,一个人不论干哪一行都需要有一种人的感觉,哪怕仅仅是幻觉。”

“说了这么多,”郭倾竹淡淡地道,“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不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可是,”他慢慢地接着道,眼神很冷酷,“只有一个女人例外,我早晚非杀了她不可。”

“这个女人就是沈轻禅。”

那一瞬间,郭倾葵只觉全身的血液都已凝固。大哥的话让他愤怒,他却没有争辩,只是紧握双拳,强行将愤怒吞咽了回去。

——这么多年来,大哥一直小心翼翼地护着他。每杀一个人,都会有一笔钱寄到刘家贵的手中。

——等他知道了大哥的职业,便知道大哥手中的鲜血,也有自己的一份。但对于大哥,他一直保持着敬意,甚至畏惧。因为大哥独揽了一切,承担了一切,却从没有要求他做什么。

无论是挣钱还是报仇,大哥都冒着性命的危险。他则轻松得好像一片羽毛,在西北自由自在地干着自己想干的事情。

有好一阵子,两人一言不发,只是彼此盯着对方。

过了一会儿,郭倾葵道:“如果你想杀沈轻禅,请先杀了我。”

郭倾竹反问:“如果我杀了沈轻禅,你会不会杀我?”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没有回答,只是僵硬地站在大哥面前,听见他阴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跟我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

他不知道骷髅能不能算是个人。

在大哥的心里,它一直活着。

那是间屋子中的屋子,散发着泥土和草根的气味。从外面看,好像刚从地底挖出来的一样。他心里暗暗地想,它原本就是个坟墓,只有大哥不时地从中进去。

对大哥来说,那骷髅当然是个人。——无论是死去还是活着,只有人才需要时时被安慰。

骷髅的旁边放着一个青花瓷罐。

他觉得这两样东西一左一右地摆在一起,怎么看也不对称。要么是两具骷髅,要么是两个瓷罐。

见他目露疑惑,大哥开始讲父亲和母亲的死。

为了以防万一,父亲在自己屋子的墙壁上挖了一个隐蔽的洞,仅够两个小孩藏身。那天夜里,全家人都中了埋伏,父亲很快发现情形不对,在被人破门而入的前一刻,及时地将两个孩子藏入洞中。

大哥那时不到十岁,而他则两岁出头。事发之时正当夜半,自始至终,他都在熟睡之中。

大哥亲眼看见父亲死于乱刀之下,他浑身血肉剥离,不复人形。

母亲则是活活地被火烧死,她在火中尖叫,呼唤着父亲的名字。

“妈妈当时已怀胎四月,”他轻轻叹道,“她总是问你,想要一个弟弟还是一个妹妹。”

青花瓷罐里装着的,是母亲的骨灰。

也许重述亲人的死是种罪过,父母的死在大哥的叙述中显得简单。他闭上眼想象那一夜所发生的事,发现脑中除了些模糊的影子,一无所有。而在这当儿他却想起了自己的养父。想起了他粗糙的手掌和嘶哑的嗓门;想起了十几年前那个冬夜父子俩一起推车的情形;他甚至还记得黎明前的空气是如何冰凉刺骨,道旁的冷彬是怎样高耸入云,包谷酒的味道是如何浓烈呛口……

对他来说,父母的死虽让他震憾,却远不如那一夜他站在冰水中的感受真实。

他记得养父说过,以后无论遇到什么难事,只要想起这一夜,便没有过不去的时候。

也许正是因为这句话,他让太多的事情轻易地“过去了”。他想当大侠,便让“大哥”过去了;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便让“仇恨”过去了。

不是么,每个人的一生都在选择让什么过去,不让什么过去。

为什么他与大哥的选择恰恰相反呢?

烛火忽然“哧”地一响。

他看见大哥在骷髅面前跪下来,用小刀割破手掌,血一滴滴地滴入烛火。同时口中喃喃自语,仿佛在进行某种仪式。

他也跟着跪下来,抽出匕首划破自己的手掌。学着大哥的样子,让血滴入烛火。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做,很不熟练。手放得太低,差点被火燎了个泡。

一股奇异的腥味在他鼻尖游荡。

他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却看见大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生怕这股腥味会逃走。

然后,大哥站起来,他也跟着站了起来。

屋里的气氛让人无所适从,他像个生客一样不自在,想逃走。

“你常来这里?”他没话找话地问道。不知为什么,腿突然一个劲儿地晃了起来。

大哥斜睨了他一眼,点点头:“以后,你也可以常来。”

他低头,没有回答。

“你不喜欢这里?”

“我不喜欢这些仪式。”

“仪式有仪式的好处。有些东西如果脑子记不住,仪式可以让身体记住。”一丝讥诮浮上他的嘴唇,“你看过观音庙里磕头的女人了么?她们并不是因为信才磕头。而是头磕多了,便信了。”

他听出了话中的挖苦之意,却没有反驳。

骷髅的面前摆着七只灰碟。其中一个上面放着紫砂陶罐。仪式完毕,他看见大哥从包袱里掏出一个一模一样的陶罐,恭恭敬敬地放到左手边的第二只灰碟上。

“里面装的是什么?”他问。

“祭品。”

“什么样的祭品?”他很好奇。

“沈静禅的肺,沈枯禅的肝。”

看着剩下的五只空空的灰碟,他心中暗暗盘算沈轻禅会被装在哪一只碟内。蓦地,一阵恶心涌上心头,他俯下身去,在地上找了个空桶,开始狂呕。

“听着,”大哥不为所动,“我会很快结束这件事,到时我们会过上没有仇恨的生活。”

他略加思索便已了然。毫无疑问,大哥正在进行某种古老的祭仪。在祭仪中,他按照沈氏兄弟在中原的住所来安排他们的死。沈静禅在南,五行属火,祭用肺;沈枯禅在西,五行属金,祭用肝;沈空禅在东,五行属木,祭用脾;沈通禅在北,五行属水,祭用肾。沈听禅在中,五行属土,祭用心。剩下的两个碟子,想必会留给沈泰和沈轻禅。

“等拿到了所有的祭品,我会将它们抛入九泉。祭书上说,如果将这些祭品献给上苍,我在这尘世上的所有仇恨都将消弥。”

那一刻大哥的声音是空洞的,他怀疑他的心灵已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占满。

“我和你不一样,”他轻声道,“你的仇恨是真实的,而我的却是想象的。我不会为一种想象去消灭真实的东西。”

说话时他看了大哥一眼,烛光正照在他脸上。

大哥的犬齿很尖锐,白瓷般闪闪发光。而他却没有向他告辞,推开门,大步走了出去。

……

“咚!咚!咚!”

“是谁?”

“子忻。”

“等等!”

她一下子惊醒了,从床尚弹起身来,飞快地洗脸、梳头、换衣裳,这才将门拉开一角,斜倚在门框上,睫毛窗帘般地一挑,笑盈盈地道:“子忻,这么早找我什么事?”

笑到一半,忽想起昨天刚和这个人有过争吵,现在这么高兴似乎不妥,笑容便悄无声息地从脸上溜回了嘴角。

既而眼光落到扶在门框的手腕上,上面戴着子忻做的那只藤镯,便是睡觉也舍不得摘下来,忙将手放到身后,滑下袖子悄悄掩住。

“这只米缸还给你。”他举起一只沉淀淀、黑黝黝的铜罐,在她的眼前晃了晃。

“哦。”

过了一会儿,她更正:“这不是米缸,是铜器。”

“很珍贵?”

“很珍贵。”

“值多少钱?”

“这么说吧,”她本想说些好话,心里忽有一股急待发作的恶意瞬间爆发,“倘若你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突然抽筋死掉了。要我卖掉这个铜器去给你买个棺材,我绝对不干。”

她插着腰,气鼓鼓地看着他。

“嗯,这玩笑我喜欢。”他道。

她无法发作,发现这个人说话能把人气死,但别人想气死他却不容易。

“还为昨天的事生气?”

“我就是气量小,怎么着?”

“其实和人相处不需要那么多专业精神嘛,每个人的脑子多少都有点问题。”

“哈!你终于承认了!”

“我承认什么了?”

“承认你脑子有问题。”

子忻叹了一口气:“为什么你总喜欢在对与错之间纠缠?”

“因为我有专业精神。”

“还因为你胆子大。”

“我?胆子大?”

“这世上聪明人不少,但敢于聪明的人不多。”

“明白了,你在恭维我。”她咧开嘴,哈哈大笑。

那一刻,他的目光柔和地落在她脸上。她一点也不温柔,笑声很大,笑起来的样子也很傻。

但他喜欢这种毫无拘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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