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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曦景,是阳光的意思。
陈曦觉得那是初秋早上七八点钟的阳光,太阳才刚升起没有多高,从学校围墙外面不远处的菜园里照过来,带着绕城东河上的水气,带着河边一排排的杨柳树的气息,从敞开的四楼的窗户照进来,暖黄的晨光,虽然耀眼却是宁馨的,带着清凉的水的气息。
那是高一陈曦第一天到学校报到推开宿舍的门感受到的阳光,那是他觉得的曦景。
那暖黄的耀眼的晨光射入他的眼睛里,让他眼前有一瞬间犹如照相闪光地将他的视野模糊了,模糊在光线里。
于是,他觉得他那时候,在那耀眼的光芒里,他仿佛是看到了天堂景象。
在那似被曝光了的蕴满晨光的房间里,一个人静静地靠坐在靠窗的那张上下铺的下铺上,白色的普通的蚊帐被挽起来,在晨风里轻轻飘动,宛如该是太空高贵的云,抑或是世间名贵的薄纱,靠在蚊帐边上的那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白色的短袖衬衫,白色的长裤,皮肤也白得在晨光里好若透明,柔软的黑色的头发在风里轻轻拂动。
因为门被推开了,他抬起头来,对上了那个因为耀眼曦光而微眯起眼的人的目光。
他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站起身,走到陈曦面前来,道,“你也是高一四班的吧!这个寝室的?叫什么名字?”
他的声音清朗如同外面吹进来的带着水气和草木气息的晨风,清凉的柔软的,能够熨帖到人的心里去。
“陈曦。”陈曦不自主地回答了出来,愣愣地看着他,自己心跳的变化他能够明确地感受出来。
后来,他看过别人写的关于爱情的书,那个作者说,爱情可遇而不可求,大部分人都没有那个幸运,而有那个幸运的人,也不一定是找到了自己生命里的唯一,不少人都只是找到的那个唯一的替代品,以为那就是今生的最宝贵的爱情。但是,就是看到林景的那一刻,陈曦就有种胸腔里的心从此再也不是他原来那颗心的感觉。
再后来,他知道他是世上的那群少数的幸运的人,并且是少数人的更少数。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灵魂,那样吸引他,让他喜欢,让他觉得可以为他倾尽所有地来爱他,当遇到这一个人,只需要一眼,他就知道,这个人就是他找的那个人,灵魂为他所吸引的那个人,他感到雀跃,感到满足。
啊,他在这里,居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关于爱情的感悟,陈曦第一次见到林景的时候还不会想这么多,他只是愣愣地由着林景接过他手里的小皮箱提进去。
“我叫林景,我昨天就来了。”他笑着,指了指自己已经铺好的床,又说道,“这床先来先选,你是第二个来的,你想睡哪张?”
陈曦为他脸上的笑容所迷,又为晨光所迷,指了指林景的上铺,道,“就要你上面的那张吧!”
“你报到了吧,要先去领垫子凉席,还要领棉絮蚊帐,我没什么事情做,陪你去好了。”林景热络地和陈曦说道,脸上的笑容温暖。
陈曦看了看寝室,寝室面积估计三十平米的样子,看起来还算宽敞,有三张上下铺,可以住六个人,进门左边靠墙放着两张上下床,两张床中间由一个木头柜子隔开,柜子一共六格,正好供六个人用,进门右边靠墙里面是一张上下床,外面摆着五张课桌样的桌子,桌子下放着配套的凳子,少的那一张桌子已经被林景搬着摆放在了他自己的床前。这些就是寝室里的所有配备,厕所和洗手洗衣台在寝室外面走廊尽头,是公用的,总而言之,这宿舍简陋至极,陈曦颇为失望,不过,想到未来三年的高中生活,他还是很兴奋和期待的。
而且,比起外面走廊的脏乱,房间里干净清爽,显然是被林景打扫过了。
陈曦拒绝了林景的好意,在他的床边坐下,说道,“我家里人去领那些东西去了,一会儿就会来。”
林景笑道,“我还以为你也和我一样是一个人来的呢。”
“你一个人来的吗,你家里人没送你。”虽然还是高一的十五六岁,但陈曦已经长到了一百七十五公分以上的身高了,喜欢打篮球而身体健康有力,但是林景却是小个子,据陈曦估计,最多一百六十五公分,而且白白净净瘦瘦弱弱的,好像随意用点力就会坏掉一样,他觉得这样脆弱的小孩儿就该是由父母爷爷奶奶送来读书的那种孩子。
林景摇摇头,没有再说这方面的话题。他家里父母都在沿海打工,根本不关心他的学习,家里爷爷年纪大了,他不舍得他大老远辛苦送自己来学校,所以才自己一个人来了学校。
给陈曦领用品的“家人”很快就来了,陈曦从他们带来的包里拿了盒装牛奶便坐在一边喝牛奶,根本不去帮忙铺床和整理东西。
倒是林景帮着那两位被陈曦叫做 “沈伯” “阿姨”的一男一女给递些东西。
林景此时还以为这两人是陈曦家的亲戚,代替陈曦父母送他来的,后来才知道这两位不过是他家的帮佣而已。
林景一个农村来的孩子,那时候还想不到自己身边会有这种家里请好几个帮佣的有钱人。
林景虽然不怎么看得上陈曦那大少爷派头,但是,第一天认识的同学,他也不能说人家不对,只是在陈曦将一盒新的牛奶递到他手里的时候他没接,陈曦明显因此一愣。
虽然盒装牛奶并不是特别贵的东西,但是林景还是觉得喝别人这种东西不好,看到陈曦一愣,就赶紧解释道,“我喝不惯牛奶,我喝开水就好。”
陈曦听了林景的解释,便释怀了,盯着林景说道,“难怪你这么矮,不喝牛奶会长不高。”
林景心里不满陈曦说自己矮,但也不能把介意摆在脸上,于是就笑笑去自己打好水的开水瓶里倒了一杯水,又找了个杯子倒了水递给那位阿姨,那阿姨却仿佛并不怎么看得上林景的样子,把水接过去就喝了,林景看那位阿姨身上穿的衣服挺鲜亮,脚上的高跟鞋也很时髦,觉得也许别人看不上自己那个简陋的塑料杯子,便也没有对那位阿姨的不和蔼往心里去。
林景只两个杯子,将手里的那杯子里的水喝了,又去外面洗了杯子倒了水递给那位伯伯的时候,那位伯伯倒是露出了个微笑朝他点了一下头。
陈曦东西挺多的,他的一大一小两个箱子占据了床下的大半空间,他用的最上面的那个柜子里也放满了东西,他占用的那张桌子里也放进了东西,桌面上便是洗漱用品,那位阿姨一遍遍地给陈曦交代什么东西在哪里,陈曦和林景说着话听得很不用心,有时候才答一两声。
那位伯伯和那位阿姨很快就走了,陈曦甚至没有送两位出门去。
林景觉得陈曦作为后辈这样对待长辈太不应该了,但是作为新同学,他又不是个多话的,便也没有对陈曦的这种不应该的行为有什么表示。
林景在之后几乎将高一刚入校开学的时候的事情忘完了,唯一记得就是陈曦那时候对他家亲戚态度不好,为人傲慢。
后来陈曦知道林景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是他长得很帅,而是很傲慢无礼且被娇宠坏的小孩儿的时候,他真的很郁闷。
陈曦是真的长得很帅,在一众还没有太发育开的高一男生中间个子算很高,长身玉立,已初见模特的宽肩窄腰倒三角身材,喜欢打篮球,而且是打得非常好的前锋,长相阳光而帅气,五官好皮肤也好,没有雀斑或者青春痘什么的,而且,那时候学校并不要求学生每天都要穿校服,只在特殊日子如校运会之类的时候才穿校服,于是,他家境好便总是穿诸如林景听都听没说过的一线品牌的衣服,那时候林景觉得美特斯邦威便是非常好的自己穿不起的牌子了,却不想睡他上铺的陈曦的衣服却是只在大城市才能买到的不会和人撞衫的品牌的衣服,一件衣服的价钱是他一学期的学费加生活费的钱了。有长相身材、爱打篮球又有钱包装自己的陈曦在开学不久就被评为年级草是一定的。
但林景每天都钻在书里,对于这些并不知道也不关心。
寝室另外的四位同学也都是和林景一样的来自农村的苦娃,全是书呆子,大家每天比的都是谁比谁更早起床读早读,晚上谁比谁学习得更久更晚睡。关于陈曦被评为年级草的事情不会关心,大家关心的只有学习成绩。
这样的环境单纯而且上进。
陈曦本不是什么爱学习的人,看他有多么活跃于学校的各种活动就知道了。而且他读初中是在外省读的,回家乡来读高中是因为父亲娶了后妈,他和父亲赌气才来的,他家有钱,他便也不像寝室别的同学一样必须依靠读书来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他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让父亲看到自己在学校里受苦而内疚,或者,他是来这里是体验一般人的生活的。
不过,同寝室里的人每天都勤恳地学习,吃饭的时候都还在讨论书本作业,他一个人太另类也不好,便也跟着大家一起学习了,早上和室友一起起床去做早操,然后吃早饭,去教室上早自习,只是当室友在午睡时间在教室看书的时候,他会在寝室睡午觉,下午放学室友在教室做作业的时候,他会去操场打篮球,晚上晚自习下课后在室友们都在教室里上自习上到宿舍熄灯前一段时间时,他会不知道跑到哪里去谈情说爱去了,其他的时间,他倒是一丝不苟坐在教室里学习的。
他们寝室学习最努力的并不是身体差的书呆子林景,而是另一个书呆子胖子吴小刚,晚上寝室熄灯了他都还要打手电筒看一阵英语单词。
在这样的寝室里,陈曦的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大家比起看他,还更愿意看英语单词数学公式什么的。
这中勤奋学习的状态不只是陈曦他们这405寝室的状态,是整个学校学生宿舍的状态。
县一中是县里最好的高中,曾经出过省状元的,师资力量强大,管理严格,教学设施也好,于是一般初中的人是很难考上的,每年从县城外的各个镇上初中考进一中的人并不是很多,这些人都是努力学习才得来的进一中的机会,自然非常珍惜,他们学习都很刻苦努力,这些人里面大部分的都是农村出身的,身上有城市里的孩子所没有的那股子对待学习的拼劲和狠劲,为人单纯,在高中里面,他们的成绩一般也会挺好。
而这些住学校宿舍的住读生基本上都是农村娃,所以,他们是这个学校里最勤奋的学生。
这些在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得到了说明,405全寝室的除了陈曦外全进了班级前十名,而且林景还是班上第一名,年级第二名,并且只差年级第一名两分,那是因为他的英语被那年级第一名拉了二十几分的结果。
从农村里来的孩子在英语上面总是没有城里的孩子好。
陈曦进一中是给的钱,而且是很多钱,作为年级组长的班主任以为他的成绩一定差得很了,在校长亲自给他说的情况下他才收下了陈曦,没想到陈曦这次期中考试居然到了班级前二十名,年级一百五十名左右,这实在让人欣慰。
陈曦被叫去表扬的时候,林景也站在办公室里接受老师训话,不过,是接受批评。
林景站在英语老师的桌子边上,黄昏的阳光从落地大窗户照进来映在他的身上,仿佛他的身体在发光,他的头发有点长了掩住了眼睛,脸颊白得像是能被阳光穿透般透明,下巴尖尖的,脖子被笼在对他来说很宽大的红白相间的校服里,他静静站在那里,随着英语女老师指着卷子的指指点点而不断点头。
班主任和陈曦说话的时候,陈曦的心思都在夕阳里的林景身上,办公室里有很多老师和好几个同学,吵吵嚷嚷地很吵闹,不过,陈曦觉得自己就那样看着林景,仿佛就处在安静而温暖的阳光里一样。
那阳光并不是来自窗外马上就要落下山的夕阳,就来自静静站在那里的林景本身。
林景很快就被英语老师放过了,他接过英语老师手里的卷子,陈曦注意到了他从袖子里拿出来的手,被阳光映着的手白皙细腻得仿佛白玉雕琢,比年轻的英语女老师的注重保养的手还要来得白来得纤细和漂亮。
陈曦记得班上有男同学私底下猥琐地说过英语老师的手很好看,陈曦此时只想说好看的是林景的手。
那时候陈曦还奇怪林景是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手应该如同寝室其他几个农村出身的同学一样粗粝带着茧子才对,但林景的手并不是那样,细腻柔软地如同娇养的小姐的柔荑。挺久之后,在林景晕倒在他身边后他才知道,林景心脏天生有问题,根本不能做重活,他虽是农村里的孩子,但在家也从来不会做重活的,他在家就只看书学习。
林景出办公室的时候一直低着头,很快就飘出去了,他那样单薄的身子,陈曦真的觉得可以用飘来形容他走路。
陈曦几乎没有听到班主任在和他说些什么,之后嗯嗯敷衍答了两声,又听办公室里别的老师说起,“刚才那个就是你们班上的林景哟?”
“是呀,进校的时候年级三十九名,这次居然考了第二名。”班主任很自豪地回答道。
“就是英语不行,才考一百零五,错的大部分是听力,农村里来的英语听力都不行,我让他好好注意一下听力。”英语老师说道。
后来办公室里的老师的话题都开始围绕着农村里来的同学的英语问题展开了,班主任和陈曦说的话也说完了,陈曦出办公室的时候就在想可以把英语磁带和复读机借给林景听听。
林景就是这样因为英语和陈曦的关系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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