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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文瑄
林景到美国去参加学术年会, 恰巧陈曦到美国去谈一单合作,对象是他的大学同学,故而事情完成得很顺利很快,以此,两人便有了时间, 决定留在美国多玩几天再走。
先是接受了陈曦大学同学大卫的邀请,在他家去做客了一天, 陈曦的这位大学同学是个相当热情的人, 而且十分豪放,一脸大胡子也不打理一下,他美其名曰是有艺术感,林景却只认为是邋遢。
林景被陈曦带着去见到他的时候,他一上来就弃陈曦而对林景来了个熊抱, 差点没把林景给憋死,幸得陈曦赶紧把他救了。
后来林景才知,陈曦手上的烫伤就是这位仁兄当年弄的,只把林景对这位仁兄更加没有太多好感。
不过这人倒是对林景赞不绝口, 一直称呼林景为水里出来的美人, 直让林景皱眉,但他似乎一点也没有发现林景对他的这个称呼的不满。
这位朋友本还要招待陈曦和林景多玩几天的,但在林景的不断暗示下, 陈曦只好谢绝了他的好意, 然后和林景离开了。
林景就是在这里再一次见到文瑄的。
如此算来, 有十来年没见了, 大家都从当年的少年变成了如今的青年。
林景没有想到文瑄在芝加哥,他一直以为文瑄在北京。
林景向来和以前的同学没有联系,和文瑄也没有联系,他知道文瑄的一些消息还是回老家去的时候,去拜访他们的班主任洪老师,从洪老师的嘴里知道文瑄读的北大新闻,后来又出国了,之后又回国了之类……
倒是陈曦后来和原来高中班上很多人有了联系,在芝加哥见到文瑄,也是陈曦联系的。
不知道他从哪里找到的文瑄的联系方式,然后约出来在中餐厅吃顿晚饭。
林景和陈曦早早就到了,两人坐在餐桌上说话看夜景。
繁华艳丽的芝加哥在林景眼里从来显得不太真实,他还是比较喜欢C城的宁静安详。
两人等了文瑄大半个小时他才赶到,他被服务生带着过来的时候林景一眼就看到他了,文瑄个子只有一米七几,算不得高,人也纤瘦纤瘦的,身上穿着一件不知道是涂成什么图案的颜色乱糟糟的衬衫,下面一条浅蓝磨了破洞的牛仔裤,脚上一双板鞋,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在比较容易显老的西方人堆里,他这个样子简直像个叛逆期的十六七岁少年,而他的真实年龄是三十岁了。
陈曦正在翻看菜单,被林景拉了拉手,就抬起头来,然后也看到了走过来的文瑄。
文瑄也看到了林景,他几步跑上前来,林景才刚站起身要准备和他握手,他就一把抱住林景,几乎是把林景从他的座位上拖出去,然后抱着他转了一圈,林景被转得头晕晕的,实在不知道文瑄这个纤瘦纤瘦的人何以力气这么大,而且还抱着他转圈,他以为他是小女生吗?
而文瑄嘴里还叫道,“林景宝贝儿,太久不见,想死我了。”
林景只在心里骂了一句,“屁,明明这么多年都没联系过,何以现在才说想死了,而且他活得好好的,也没见他因为想念而神色憔悴啊!”
林景从文瑄怀里挣开,朝他笑道,“是好多年没见了,你现在还好吗?工作顺利吗?”
文瑄端起餐桌上的茶水就一口喝干,说道,“还行,就是工作太累了,和你们约的八点,我一直加班没法走,最近活儿多,下面的人都忙,我也不好走,来晚了哈,让你们等久了,抱歉抱歉……”
文瑄似乎还是以前的那个文瑄,这让林景在他身上似乎看到了他们的高中生活,他笑着,神色温润雅致里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柔情温暖,他身上的这种气质似乎只能来自于古老谦逊的礼仪之邦。
旁边几桌坐的人都看过来,脸上也露出笑意。
文瑄又和陈曦握了手,两人寒暄了几句。
刚坐下点了菜,文瑄就接了一个简短的电话,然后就对林景笑道,“我有一个朋友要来,正好介绍给你们认识,不介意吧!”
林景和陈曦自然是不介意的。
文瑄还是像以前那样能说会道,不仅如此,而且还是更加能说会道了。
他先是说了一番在美国遇到的糟心的但是又有趣的事情,其中笑声不断又参杂着他几句国骂。
问起现状,陈曦说了一下自己的事业,然后林景说了一下自己的工作,文瑄在一家非常有名的广告公司里做事,看来已经做到上层,工作虽然繁忙但是他很喜欢和很有热情。
听到陈曦说他的公司的事情,文瑄就端起酒杯要敬他,还说道,“这杯酒你不喝都不行,你看你,现在事业有成,还把林乖乖给把到手了。”
林景听他那样说自己,脸上神色就是一僵,但是知道文瑄一向口无遮拦,所以他也只能假装没听到地夹菜吃菜。
“我可真羡慕你们,看你们这都在一起多少年了,也算是创造了这个圈子里的一种神话了。”文瑄说着,眼含笑意地望着林景,然后道,“林景,快端起杯子来喝一杯,不然就是不给哥哥面子。”
林景笑一笑,准备端酒杯,陈曦就把果汁杯子放他手里了,文瑄挑着眉毛看陈曦,即使戴着眼镜,他那挑眉的样子也实在风情无限,林景看得一愣,他不知道文瑄做这种带着挑逗的神情居然自然成这幅样子。
但文瑄却并不是要挑逗陈曦,他不满地道,“陈曦啊,你这样就不对了,我和林景喝酒,你护他成这样算什么。”
陈曦却说道,“林景他身体不好,现在正在养身,等过年了还要来美国检查,看是不是要动手术。喝酒我陪你喝就行。”
文瑄听得一愣,然后盯着林景看,问道,“你心脏病是不是越来越严重了,那你不要喝酒了,平时也吃低盐低脂的东西,这盘煎鸭肝你不要吃,这东西吃了对你不好。”
文瑄父亲就给林景治过病,他知道林景的情况也并不奇怪。
林景道,“还好,只是这边的医生说既然怕越来越严重,可以考虑做手术,也不是必须要做。”
文瑄点头应是,然后又仔细打量林景,道,“你倒是比以前长得好些了,脸色红润,我刚才都没想过你还有心脏病这事。”
几人边说边吃,因为文瑄和陈曦两人本就是非常能带动气氛的,于是虽然是十来年没见过的高中同学,此时也实在看不出任何一点生疏,好像大家是时常见面的好友一样。
等吃得差不多了,文瑄说的那位朋友才来。
只听文瑄突然对一人招手,“leo,这里!”
走过来的是一位身穿白衬衣黑西服打藏青色领带的高大白人,文瑄甚至没站起身,筷子上还夹着一块里脊肉,他直接介绍道,“这位是leo,我上司。我给他取的中文名叫权佳慧,你们随意叫他什么。”
那白人看了文瑄一眼,神色未变,对林景伸出手,道,“里奥•菲尔普斯。”
林景赶紧起身和他握手,介绍自己,“林景。”
陈曦也和他握了手。
他坐在文瑄旁边,以文瑄待他时那故意奚落他的样子,实在看不出他是文瑄的上司。倒像是个惹恼了小情儿被小情儿故意刁难的人。
他一直神色严肃,不苟言笑,不过倒是给人很稳重踏实值得信赖的感觉。但他的眼睛居然是翡翠绿的,当林景注意到的时候,就被他那眼睛电了一下,林景认为,无论是谁,只要去注意他的眼睛,都会被他迷惑住。
之后吃饭气氛就沉了很多,文瑄也没有原来那么多话了,他和林景陈曦一直用中文说话,而那位菲尔普斯先生似乎并不太懂中文,他会在某些时候看文瑄一眼,然后沉默地品一品酒。
从餐厅里出来,文瑄邀请林景陈曦去他家做客,陈曦说已经和林景定了宾馆,然后感谢了文瑄的好意,文瑄却伸手勾住了林景的肩膀,和他很亲密地走在一起,说道,“我和林景这么多年没见,刚才林景也没怎么说话,当然要和我睡一晚,多说说这些年的事情嘛。”
林景满脸黑线,陈曦也神色不对,那位菲尔普斯先生似乎也听懂这句话了,他和陈曦说道,“不知你们住哪个宾馆,正好送你们过去。”
于是那天晚上文瑄和林景睡在宾馆的大床上,陈曦睡旁边的沙发,文瑄虽然呵欠连天,但依然和林景叨叨絮絮地说话,说了这些年在美国的经历,林景也讲了一些在德国时候的事情,但林景本就是个搞研究的,其他的生活实在没有文瑄这般丰富,所以除了专业也实在没什么好说的,而他一说专业上的事,大家便听不懂了。
文瑄之后说到再过一段时间就准备辞职回国自己创业的事情,看来他是把一切都规划好了的。
林景挺好奇那位刚才被文瑄叫来又喝走的菲尔普斯先生,但又不知两人具体关系,他知道像他和陈曦这种情况是很少的,别的人大多是愿意找一夜/情或者找短期床伴,也许那位菲尔普斯先生的确是和文瑄有点暧昧关系,但却不是情人之类,他便又不好问了。
犹豫良久才问出口,“那位菲尔普斯先生,只是你的上司吗?”
文瑄似乎是愣了一下,才说道,“除了上司还能是什么。工作是工作,私生活是私生活。工作之外倒是和他做过几次,他那东西不适合我,我不想和他继续下去了,他缠着我,让我觉得烦。刚才找他来,本来是想请你帮个忙,说你和我老情人见面旧情复燃,我也好彻底把他甩了,没想到你和陈曦之间默契那么深,一看找你就不行,所以我也没提这事。”
林景听得囧囧有神。
在心里叹口气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其实他觉得文瑄对那位菲尔普斯先生是有情的,但是,别人的事情,他并不可以置喙的权利。
果真像他和陈曦这样的两情相悦又一直在一起的人太少太难得了,不免在同情文瑄的时候,又为自己和陈曦感到幸福。
第二天一大早那位菲尔普斯先生就来接文瑄去上班,他甚至还到宾馆套房里来看了一眼,似乎是想确定文瑄没有和人乱来。
林景和文瑄告辞后,就又上了旅途,好好玩几天后就要回去认真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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