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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认得我了么?”
“对不起,我以前受过伤,什么事都想不起来了。但是就在昨天,我在慕尼黑,在马路上遇到一个人,他说他认识我,是我的一个老朋友,跟我讲起了阿富汗,说这里我以前经常来……我迫不及待就找过来了。”
他脸上挂着一贯爽朗却略带几分疏离的笑容,这笑容再度刺痛了她。
“这个地方,我有印象,我确实经常来。”
他口中的这个地方,是指这片野地。
他仰头,眺望星空。
“好美的景色。”
他说着一口流利的普什图语。
她的思绪一片混乱。
风拂起她一头金色的齐肩短发,额前几缕发丝拂过她脸颊,那点点俏皮的小雀斑,映入他漆黑的眸底,他上前紧紧凝视着她,原本沉寂的目光忽而闪烁。
倒映着星光,熠熠生辉。
“我一直在找一个人。我虽然不记得这个人了,可是我知道,这个人对我非常重要。然后那个人跟我说,就是我昨天在大街上遇到的那个人,他说,我想找的这个人,很有可能就在阿富汗,我就迫不及待找过来了。来了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会说这个国家的语言,我更加确信了,我很熟悉这个地方。”
他说到兴起,滔滔不绝:
“听说,我是三年前执行任务时,不小心中了弹,从直升机上掉了下去,掉进了一条河里,后脑勺不小心磕到了。我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可是每到夜深人静时,我总觉得,我好像忘记了某个非常重要的人,我一直想找到这个人……”
他全然一腔肺腑之言,就这样毫无保留讲给眼前这个陌生的金发姑娘听。
只因,这个金发碧眼的姑娘,看起来是这样熟悉。
陌生,而又熟悉。
“我记得……这个人,好像姓罗。”
“姓罗……”
罗轩么?
他身边,姓罗的人,她只记得罗轩。
她的泪水忽如断了线的珠子,扑簌个不停。
是啊,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自然也忘了,自己的好战友,早就牺牲了……
“对了,那个人,他说他叫Mark,请问你认识他么?”
“Mark……”
她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在大街上遇到的那个人是Mark,可Mark应该是不认识罗轩的才对……
他说他要找的那个人就在阿富汗,那这个人……
究竟是指谁?
“请问,你认识一个姓罗的人么?你认识她么?”
他口中的她,究竟是指谁?
不等她深思,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仓皇的呼喊:
“皓皓!”
是女声,听口吻格外慌张。
她赶忙抹去泪水,只见一个贵妇打扮的女人,踩着高跟鞋,极其突兀地出现在这个与她自身格格不入的地方,猝不及防闯入她的眼帘。
她不认识的人。
可她冲上来,一把挽起了他的手臂。
“皓皓,你怎么跑这来了,害我一通找!”
她不知道……
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惊慌失措之际,她已顾不上哭。
他仍是那副抗拒与防备的姿态,淡淡甩开了那个人的手,那个人愣了下,目光这才落到她身上,片刻惊愕,恍然大悟。
她知道,她认识她。
他也看出来了,眼神一亮,难掩的兴奋。
“罗浅,你认识这个人么?能不能告诉我,她到底是谁,我以前是不是认识她?”
“罗浅……”
这个人,叫罗浅么?
她跟罗轩,又是什么关系?
“皓、皓皓……”
此番偶遇,大大出乎了罗浅的意料。
本来昨天大街上偶遇他的老朋友,就已叫她乱了阵脚,结果他今天不打招呼就跑来了阿富汗,没想到,竟还与Lolly重逢了……
Lolly眸光一沉,目光里悄然迸出几分凌厉。
箭步逼近,她气魄逼人道:
“回答他的问题。”
“我……”
“你穿的大衣,是德国本土很著名的一个品牌,我猜得没错的话,你也生活在慕尼黑吧,你的打扮你的口音,都带着浓浓的慕尼黑气息,我认得出来。这几年,我在异国备受煎熬,你却趁虚而入。你分明认识我,对么?”
这个人生活在慕尼黑。
也认识她。
她大可来找她,来告诉她,她的爱人还活着,她苦苦悼念的爱人,根本没有死!
可是她没有。
她甚至趁虚而入,将一个失去记忆的退役军人留在身边,也许她跟罗轩有什么关系,早就认识他。
甚至,早就喜欢他。
“我……”
罗浅愈发慌了,她没想到……
不,应该说,在她的印象中,Lolly就是一个出身优越不谙世事的富家女而已。
此番得见,她好像错了。
Lolly一把揪住了她的衣领,语气冰冷:“我这人,挺暴力的,好好说话不行,就用拳头说。我从小练泰拳,你要试试么,我的拳头究竟有多硬?”
“有、有话好好说……”
这时,他上来急忙解释道:
“你别误会,我跟她真没什么关系。我们虽然都生活在慕尼黑,可平时并不生活在一起……”他急忙想撇清跟罗浅的关系,这副做了错事急忙想认错想求得原谅的态度,倒是与从前一般无二。
恍惚间,她觉得他不再陌生了。
他仍是她那么熟悉的爱人。
然而紧接着,他说出这样一段话:
“我失去了记忆,你们对于我来说都是陌生人,我没办法跟一个陌生人生活在一起……”
这段话,又深深刺痛了她。
可是,她忍住了没有哭,而是松开手,放开了罗浅,再抬起手,罗浅以为她要一拳打上来,吓得忙躲闪开,慌慌张张道:
“你、你们先聊,我先走了。”
可谓是落荒而逃。
只剩他们两人。
她缓缓举起了左手,张开手指,将无名指上的戒指取了下来。
这几年,第一次取下来。
牵起他的手,郑重其事将戒指放到了他的掌心上。
“你失去了记忆……没关系,我可以告诉你,你要找的那个人,那个对你非常重要的人,她并不是姓罗。她名叫Lolly,是个德国人,也是Mark的好朋友。她中文名叫萝莉,你以前总爱喊她小萝莉,这个人,还是你的未婚妻,你们已经订婚了,你看一看戒指,就懂了。”
他亢奋而紧张地举起了戒指。
星光中,只见戒指的内环刻着两个字母。
正是M·L,他叫孟皓尘,他要找的那个人,叫Lolly……
“所以……”
他怔怔抬起头来,再度凝望起眼前这个金发碧眼的姑娘,忍不住红了眼圈。
“所以,你要找的那个人,就是我。”
“所以……你、你是我未婚妻?”
“嗯。”
“未婚妻……就是还没结婚?”
“这不是废话么。”
下意识一句话脱口而出,她扑哧一声,没忍住竟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又觉满腔翻涌的热泪即将冲破眸底,忍不住又想放声痛哭。
他还活着。
他真的还活着。
她真的,也失而复得了。
他虽然失去了记忆,可是,他至少还记得……
她对他非常非常重要。
换句话说,他并没有忘记她。
他忍不住也笑了,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可,可是,我想知道……既然咱们还没有结婚,只是订婚了,你是不是也以为……我已经死了,那这两年多,你有没有……”
“没有。”
她知道他要问什么,斩钉截铁。
“我们已经订婚了,就算你不在了,我依旧是你的未婚妻,你的爱人。你是我第一个爱人,你曾也亲口说过,你还想做我最后一个。所以,不管你能不能回来,这几年,我一直在等你。”
他怔怔得忘记了回应。
恍惚间,潸然泪下。
“这片野地,你曾经说过的,这里有一片星河,在硝烟弥漫间,仿佛一处被遗忘的角落,有机会,你想带心爱的女孩子来这里,与她放风筝,与她缠绵,与她了此残生,哪怕生命只剩最后一秒钟……也要毫不吝啬,大声说爱我……所以,我就在这里,等你回来。”
不觉,他已泪如泉涌。
她望着那双满含泪水漆黑明亮的眸子,再忍不住,一把扑了上去,紧紧抱住他,将头枕在他温暖结实的胸膛上,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特有的味道。
这味道,还是如此熟悉。
“皓皓,我好想你……我一直都坚信你还活着,我一直在等你,你还活着,真好……你不记得我了,没关系,不记得我们之间的故事了,都没关系……因为我还记得。”
她身上也散发着一股幽香。
好熟悉的幽香。
这幽香,叫他热血沸腾。
这几年浑浑噩噩度日如年,他一直在找一个人,始终也没找到,这一刻,他深切意识到,他找到了,他怀里的,就是那个人。他虽然不记得她了,可他还记得这种心潮澎湃,怦然心动的感觉。
是这样的感觉,叫他意识到,他还活着。
“我好想……在这里跟你缠绵。”
她轻轻放开他,踮脚,捧起他的脸,率先亲吻上去。
“这一刻,我等了很久了。”
她领他进了帐篷。
他有些羞涩,仿佛是即将要跟一个陌生人缠绵。
褪去衣服,她这才注意到,他的左肩新添了伤疤,应该就是那次受的伤。眼眶一热,正忍不住又想哭时,他一改小心翼翼的姿态,忽然扑了上来,一把将她按倒在地。
“我知道,你就是那个人,是我想要的女人……”
他深深吻了下来,探入舌尖,满是侵略性地撩拨着她的舌尖,如一头压抑了太久的猎豹,终于得以机会释放天性,霸道而狂傲,野性而张扬,肆意在她身体里狂奔、顶撞。
“小萝莉……”
他低声的呢喃萦绕在耳畔,却满载着柔情。
“小萝莉……”
以及几分试探,几分惶然。
“小萝莉……”
似乎是企盼着,通过这样的方式,寻回失去的记忆。
未能如愿。
往后余生,那段前尘,依旧是空白。
那一天,初秋。
哥哥说,他跟嫂嫂已经在前往阿富汗的飞机上,嫂嫂成立了基金会,想亲自过来看一看。
顺便,接他们回家。
她与哥嫂已多年未见,她以为自己已足够坚强,她以为寻回了爱人,也那么幸运地失而复得了一回,她已坚不可摧,可见到他们的那一霎间,仍是泪崩。
“哥——”
一如那一年得知他的死讯,在电话里撕心裂肺的哀嚎。
她冲上去一把扑进了苏沐扬怀里。
“哥——”
楚墨真眼圈泛红,静静地从她背后拥了上去,手臂一并环住苏沐扬。
三个人拥抱的画面。
他们正在野地附近的果园里,是在圆主家的后院,他正端着两杯茶水准备去招待远道而来的苏氏夫妇,猝不及防撞到那幅画面,怔了片刻,一片空白的记忆里,有支离破碎的画面一闪即逝。
像极了眼前的画面。
眼前的画面,似曾相识。
他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般,正寻着那抹记忆拼命想寻回更多时,大脑忽然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呃……”
他痛得双手抱头,托盘掉落,茶水四溅。
就像那一闪即逝的回忆,这样钻心的痛苦很快过去,说不清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等他回过神来,她已上来扶住了他,满面疼惜而担忧。他想摇摇头说没事,见她这副神情,却心如刀绞。
“皓皓,没关系的……想不起来,不要强求。”
“嗯……”
他忽然觉得,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自己心爱的女人,为自己担惊受怕承受着苦痛,而自己,对此却无能为力。
这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叫他抓狂。
可是,就在这时,那个身材挺拔西装革履的男人,迈着稳健的步伐,缓缓走到了他面前,还不等他看清那双幽深如墨的眸子,那个气宇轩昂,举手投足间尽是尊贵又略带几分清冷气息的男人,竟缓缓蹲下了身子,替他拾起了掉落的托盘,起身,再递给他。
开口,低沉的声线:
“我是Lolly的哥哥,也是你的苏大哥。”
他墨色的眼角,似乎泛起了淡淡的笑意。
很浅淡,却很温暖的笑意。
他怔怔接过托盘,在那双明亮的眸子里,清晰地看到自己恍惚的模样。
“苏大哥……”
这时,那个身穿宝石蓝大衣,身形纤细的长发女子走上来,一把挽起了苏大哥的手臂,嫣然一笑。
毫无保留,极具感染力的笑容。
“我是你的苏大嫂!”
“苏大嫂……”
Lolly也笑了,挽起他的手臂。
“他们,都是你的家人。”
“家人……”
仅仅是这样简单的两个字眼,却叫他心潮澎湃。
家人……
就是那一刻,他忽然意识到,没了记忆,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他的爱人,他的家人,会陪着他。
他们,始终不离不弃。
她没有忍心告诉他,他们,已是他唯一的家人。
他远在金三角的父亲,先是痛失所爱,又经历了丧子之痛,就在一年前,已经病逝了。
他将遗产全部捐了出来。
有些事,也许记得,不如忘掉得好。
他们与哥嫂说好转天出发,回家。
那一晚,野地上,他与她共同眺望着星河。
他说:
“我的过去一片空白……可是小萝莉,我的未来却属于你。我无法找回记忆,没关系。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没关系。我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都没关系。因为我知道,今后我将去往哪里。那就是有你的地方。”
一如往常,她俏皮地笑了。
“过去的记忆一片空白,没关系。我可以有新的记忆,一个我,一个你,我们就是新的记忆。”
他们紧紧握住彼此的手,十指相扣。
“我不知道,我以前有没有跟你求过婚……应该是求过的吧,因为咱们已经订婚了,你肯定是答应了我的求婚。可是,我好想在这里……再跟你求一次。”
她神秘地笑了。
璀璨的星光落入她眸底,氤氲成比星光还要璀璨的柔情。
“你的确求过了。求了七遍呢。”
“七遍?!噢……原来我是这么有毅力的人啊,你是故意考验我么,七遍才答应?”
她咯咯笑了起来。
“笨蛋。有一本书,你很喜欢,我都快背下来了,书里有一句话,你非常喜欢,你说,在你眼里,那句话真的好浪漫,虽然书里不是对情人说的,但是你觉得,这句话就该对爱人说。这么动听的告白,一定要说给爱人听。”
心知她话没说完,他难得安静地聆听着,不打岔。
“那本书,那句话,你曾经用普什图语,反反复复念过七遍。我很贪婪,觉得一遍根本不够听,无数遍也不够,所以你就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
“那我确实挺有毅力的。是吧?”
“哈哈哈。因为余生很长,我们都知道,余生很长,所以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无数遍,也不觉得多,反而还觉得不够,对么?有些话,说多少遍都不觉得腻。”
“所以,到底是哪句话啊?那句很浪漫的告白?你能不能说给我听?”
“你要听好了噢。”
“嗯嗯。”
“这句话就是——”
她一双宝石般湛蓝无暇的眸子,清晰地倒映出他的样子。
“为你,千千万万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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