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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客人

作品: 春日宴 |作者:白鹭成双 |分类:古代言情 |更新:10-31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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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予我玲珑美意,死时犹少年。

他曾予我玲珑美意,死时犹少年。

【壹】

我曾发誓永不回头,但事隔多年,我还是回到风烟谷。

白云薄烟,青山绿水,风烟谷一如记忆中的从前。师父更老了些,师兄弟们也陆续地老了些,我看着他们,他们看着我,彼此面面相觑了半晌,五师哥打破了沉默:“回来了?”

“回来了。”

我没有问起四个师哥的消息。

不用问就知道他们都已过世了。

一生终因老病休,人到中年后,会格外容易感受到何谓知交零落。所谓人间的面,见一面少一面。

人到中年……呵呵,说出去没人相信,我已32了。然而众人说,我依然19岁的少年容颜。

中年这个词,似与我无关。但事实总是如此,心比身先老。揣一颗垂垂老心,我穿越昏暗的厅堂,在清苦的草药香里,来到那处篱笆小院。

一样的土黄篱笆,一样的青青芳草,一样的小小瓦房,一样的陈旧窗花,但那个人早已不在。

梨花满院不开门,他已不在。

【贰】

柴关虚掩,恍惚间我仿佛望见了11年前的自己,喉头干涩,心如撞鹿,忐忑地立在檐下,决心向灯火中长相别离的人许下相守的承诺。

我以为只要推开门就能望见他。

然而我只看到了他的灵堂,白色的挽联,白色的纸钱,白色的蜡烛。

在那个茫茫雪夜,白色是天地间的惟一主题。一天一地的白色里,我的反应也是白色的,空白、凝滞、迟缓,并仅此而已。

不曾有轰然炸开的脑中巨响,不曾有猛烈一窒的心底剧痛,我甚至不曾倒下去。

但从此我开始憎恶白色,如同憎恶生命本身。

【叁】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10岁那年初夏。师父领着一个穿绿衫的小家伙进来,远远地就笑骂我:“小六,你又把枸杞子晃得一地都是!”

我是师父的第六个弟子,他是师父的关门徒儿,阿豹。山脚小村落的孩童,父母双亡,无依无靠,师父就把他接到风烟谷,收为徒弟。我们这帮人的身世多半如此,被收留后,有口饭吃,有屋子住,终日采药、磨粉,搓药丸子,日子过得倒也还写意。

风烟谷坐落在群山深处,清幽静谧,再愁苦的丧亲之痛也会被时光抚平。可阿豹不一样,明明是个英气的名字,性子却像个女孩子,好静,少语,一双眼睛总像汪着泪,但走近看,却只是些惘然的波光。

师父说我活泼爱动,让我带着他。我便打发他接替我的苦活儿,把各种树根捣成细粉,自己则吊在枸杞树上,一边采一边吃。他就坐在树下捣药,一言不发,任枸杞落得他满头满身,也不挪个地方。我觉得他呆,心生戏弄,跳下树来:“喂!”

他不应声,只抬起眼,乌溜溜地看着我。那双眼一如既往的水汪汪,什么都没说,但像什么都说了。我没来由一怔,就有点讪讪之意,挨在他旁边席地而坐,没话找话:“你多大了?”

“7岁。”他开口,声音出乎我意料的清朗,倒又不像个女孩子了。然后他低下去,继续捣药。从我的角度,只能望到他的侧面,细弱的黑发,长长的睫毛,几颗鲜红的枸杞落在他的绿衫,刚刚升起的月亮温存地照在他脸上,有玉一般的质地。

男孩子有双宝光流动的眼睛,睫毛弯弯,鲜嫩得一掐一把水。我看看他,又看看月亮,忍不住说:“你像玉兔。”

洁净的脸,淡淡的绒毛,动不动就咬着下唇的习惯,多像月宫里的那只玉兔,柔弱的,楚楚的。这以后我就只唤他为小兔子,叫了太多次,渐渐地取代了他的本名,连同门上下都这么喊他。

他对从天而降的名字并无异议,当然也未表现出喜悦之色,他只是逆来顺受——对小兔子的称呼,对我支配给他干的活计,以及对待整个人生。

一开始我确实是这样以为的。

【肆】

很多年后,当我看到那个名叫小虎的男孩子,我才发觉自己竟然真的还活着。因为我的心突然跳动得激越,虽然接着就是呆若木鸡。

我以为世事已历经轮回,我终于再一次地见着了我的小兔子。见着了遥远的岁月彼端,那个漂亮而忧郁的少年,接过我送给他的一捧野果时,他脸上绽开的笑容。

但小虎不是小兔子。同样唇红齿白的黑眼睛少年,并不是我爱了一生却错过了一生的小兔子。

他是小虎,7岁的小虎。如果小兔子还活着,如果他没能遇上我,他的孩儿只怕比小虎还大。

路易对我喜欢他弟弟小虎很是意外,在他看来,除了睡觉和喝酒,世间万物在我眼里都似不存在。

是,世间万物在我眼里都似不存在,只因这万事万物里,再也没有了他。

而当他陪在我身边的时候,世间万物都在我的眼里,可我当时哪里会懂得。

太多人都认为童年是一生中最漂亮的时光,我也不例外。因为这美好得货真价实,走在他身边的岁月,一直绿树红花,清朗明媚。天地在那些时刻,是两个极小极小的孩童的乐园,皆是忘乎所以的愉悦。

后来人们都叫我欢美人,这是个滑稽得让人骇笑的名头。假若传回师门,想必连我那已年过九旬、诸事洞明的师父都会惊诧。他们一定无法理解,昔日顽劣得鸡飞狗跳的小六,怎会蜕变成名震京城的魅惑妖男。

我想我不是脱胎换骨,我不过是,把我身当作了他。我着绿衫,从东踱到西,假装他来了;我饮佳酿,从西走回东,假装我奔去与他相会。我走去走来,我走来走去,忘记我不是他。

忘记以他的性情,他永远都不会成为一只妖孽。

他是温静的素淡的薄胎瓷器般的,欢美人却是妖媚的张狂的惊情暗器般的。无论如何,我成为不了他,但这是我惟一能想到的,使我将他日夜携藏的途径。

即使他永不得知。

【伍】

他曾予我玲珑美意,死时犹少年。

我希望我能忘记他,真的。

但许多年来,我总在落雪的夜晚想起他,在飘雨的清晨想起他……在命中每个不期然的时刻想起他。连看见寻常人家的屋檐都会想起他,在我的记忆里,他始终清新得像一朵早春的铃铛,清清脆脆地响动时,弥漫着空蒙的雨意。

世间惟余青绿色。

但有时又会是深红嫣红粉红桃红。每到腊月,他就搬了凳子坐在窗边剪绣球和大红囍字,往常这些活儿都是师哥们的妻子干的,但他的手比女子还巧些,剪得又快又利落。问他,他只笑笑:“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又看不得我娘一个人辛苦。”

忘不了跟他共度的那些春节,他倚窗而坐,灯下的剪影很消瘦。深红嫣红粉红桃红,碎屑如花落在他的白衣上,我推开门,登时屏住了呼吸。

他剪着,我攒着;他调糨糊,我搬梯子;他扶梯子,我贴;他说,高了点,我往下挪一挪……

像寻常的山野夫妻,一年辛苦忙到头,一起过个自在年。

他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却蜕变成诗歌的意象,只荡漾在乡愁里,回不去,追不回。

【陆】

或许是在你14岁那年分别,所以我梦见的,从来都是你14岁的样子。场景也是司空见惯的那些,山谷,绿树,炊烟。我坐在窗前看你,你在看书,毛茸茸的后脑勺憨态可掬,你将书页轻轻地翻过另一页,有花瓣飘落,你就俯身看一看,转回视线,停在书页上。

我屏蔽了关于你的所有,但你仍留存在脑海和心间,挥之不去。

自你走后,世间落满了无穷无尽的大雪。

只要一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雪花就在月光下飘落。

【柒】

有酒喝,有人陪,有温热的身子就搂一搂,放纵是件很轻易的事,让自己不那么寂寞,好像也不难。只是每一个酒醒后的辰光,我都渴望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他,能够让我抱住他,歇斯底里痛哭一场,再大笑一场。

但是明天,每个明天,我都等不到他。狂饮烂醉,一睡如死,我借助一种放浪形骸的方式去克服关于他,却事与愿违。

我克服不了他,就像我搞不定也摆不平的余生。

我不晓得怎么办,其后我识得了金银花。那是个寻常的夜晚,我和路易觥筹交错,各怀心事却各自隐藏,她是灯火中出现,大大咧咧地宣布:“这男的,我买了!”

她花一文钱买下的是当朝二皇子路易殿下,她一无所知。而其时,路易也对即将到来的爱情一无所知。他们懵懵懂懂、跌跌撞撞地向着上苍安排的福缘靠近,然后许了三生。

这对沉浸在爱河里的小儿女像一面寒光闪闪的镜子,逼迫我直面了现实——我把自己的人生,败坏成了什么样子。不是命运不公,不是天意弄人,是我自己咎由自取。

当我看到路易眼中迸发的光芒时,我才痛彻心扉地明白,这一生我到底错失了什么。

像是被什么扼住了脖子,我被迫扭转头,看到我过往的30余年迷离而过。看到17岁的我歪靠在苍翠的绿树下剥花生吃,乍见小兔子轻快地自暮色里向我走来,那一刻,我的目光突地一凝,心一悸,花生可笑地卡在喉咙,如同窒息。

也看到那天以后与他陡然生疏的三个月,路遇时,眼神往旁边一偏,匆匆擦肩而过。师父吩咐我们合作配药时,偌大的院子只有两个人相对无语的呼吸声,他本就话少,我却被这突如其来的局促和难堪搞得烦闷不安,簸箕一掀,撂担子走人。

师哥们在炼药晒药,我凑过去,扯一株薄荷叶胡乱嚼着,东转西转,觉得没劲。又跑去后山,窜到树杆上晒太阳,可还是没劲。最后我冲着空荡的山谷大喊大叫了一通,活生生地把自己折腾得没劲透了,才回屋睡觉。

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对自己的失常难明所以,又压制不下,只得起身去后厨偷师父的药酒喝。

师父是不允许我们喝酒的,理由是习医的人要保持头脑清明,人命关天吶,谁愿意把性命交给一个醉醺醺的酒鬼?可他自己就不同了,他的酒是延年益寿的,我们一个二个的都年轻得像迎春花,远远用不着。

但酒能助睡,这点常识我有。我蹑手蹑脚地钻进后厨,趁月色看清墙角堆了一溜烟酒坛,挨个摸过去摇一摇,抱了一坛最沉的跑路。

【捌】

师父对偷酒喝的人惩罚严厉,要被安排打扫半年茅厕,和整理他那些纸张发黄得一碰就碎的上古医书,足足百卷,都快等同我的身高了。

小九不信邪,曾经溜去后厨从酒坛里舀了一碗喝了,尽管事后拼命吃蒜掩饰气味,还是被师父发觉了,严惩不贷。我们同情地看着小九手不释卷地誊写着医书,不寒而栗。

那么小的字,那么厚的书,那么深奥的学问,那么枯燥的每天每夜,换了我,连三个时辰都坐不住,更妄论半年。

师父号称是严师出高徒,但我认为像他这类老顽童,再严厉也有限。除非是我们想要了他的老命,比方说,偷他的保命酒喝。

我深知后果,却还是冒险犯上。比起罚则,我更需要解决的,是狂躁的元神。我要镇压住它,不让它在胸腔左冲右突。它比一只小兔子还机灵,还欢蹦,还窜得飞快,漫山遍野跑个不休——

我愕住了。

小兔子,我想到的是小兔子。

一瞬间我如遭雷击般的恍然大悟。

但我不想让自己恍然大悟。

可是来不及了,我已看见了他。他披着单衣,赤着脚,孤零零地站在我的屋前。他不说话,只一径睁着他明净的眼睛,就那样望着我。

月下的14岁小少年,他的眼神热切急迫,且不顾一切,像要望进生生世世里。

我抱着沉甸甸的酒坛,他忽地走过来,猝不及防地将我一抱,哑声说:“师哥,我喜欢你。”

隔着一只黑亮的酒坛,他拥抱了我。或是说,他拥抱了那一坛酒香。

是,我已充分了然,他待我的心意如我待他一般,并不是先前自欺欺人的同门情深而已。

但我们本可不必说破。

我没有挣扎,但他却焦怒了,用力地将酒坛一掼。如水沉静的夜色里,一声脆响清晰得似轰炸,我一震,酒香已如细蛇,在我的脚边延展开来,寸寸吞噬了地面。

“我不想忍了,师哥。我想告诉你,师哥——”他一反常态,像一瓶被尘封得太久的酱油,拔开塞子,砰的一声,一下子就溅得满手都是,“师哥,我想……”

若能回到17岁那个月夜,我会把说出这句话的自己杀死:“你疯了!一院子酒气,师父明天饶不了我!”

他摁住我的手没有松开的意思,一改他的文弱沉寂,坚定得像另一个人:“我不怕,你受罚,我就和你一同担当。你不愿干活,我来;你想喝酒,我陪,你……”

这天之后的我,患上了幻听。无论我去往千里万里,那夜我冷漠不耐烦的声音始终如一地响在耳畔:“你真的疯了,我要睡觉去了。”

然后我甩开他的手,把他留在夜露深重的秋庭,留在他此生再未能走出的荒冷之中。

【玖】

不是所有的举止都能强装成若无其事的,次日一早,我就听到师父的责骂:“小兔子,当真是你?”

他跪在院子里,眉头不皱:“是我嘴馋想尝尝酒,又感觉一个人喝不完,就来找师哥。师哥把我训了一顿,推搡中酒坛就摔了。我愿意接受惩罚,请师父……”

一夜之间,他彻底让我刮目相看,我不认识他了,他双目中的坦荡和勇敢,使我不认识他了。

师父虽不信是小兔子所为,但他一力认下来,他又没有别的证据,只得执行门规。于是小兔子没日没夜地接手小九当时尚未完工的医书,打扫茅厕则成了他换换脑子的休息之举。

师兄弟们都替他捏一把汗,毕竟那只是个单薄的少年。但师命难违,他们也不便偷偷搭把手,只好给他端来热饭热菜和茶水,想让他不那么累。

好几个人都私下问了:“是你干的吧?为何要让小兔子顶罪?”

我不反驳,但也不承认,翻翻眼睛走开了。照样悠哉游哉,上山逮只野鸟烤着吃肉,下河摸条鱼炖了喝汤。我把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别出心裁,并自认很快乐。

一个人的日子,也很快乐,我对自己说。同时也让自己有一点点忘记了,和他在一起的好时光。他是师父最小的弟子,待遇比我们要好些,有单独的小院子,场地很开阔,我就常去他那里玩。他看他的医书,正襟危坐,脊背挺得很直;而我折根柳枝当成剑,自创剑术,口中嗬嗬有声,对着虚空一再刺杀。

我很闹,他很静,但谁也不觉谁在打扰,也不用太多对白,却都知道对方一直都在。

他是个存在感很微弱的人,不比一只飞鸟或一阵松涛更热闹,但我知道他一直都在。当我练剑时,他只偶尔抬头看上几眼,仍是埋首书海。他不为我叫好,也不指责我太吵,他坐在那里,就仿佛已有天长地久的安定。

每每我收了剑势,他就合上书,起身和我去后厨吃饭。我把他碗里我爱吃的牛肉夹过来,又把我不吃的白菜豆腐仍给他,他不抗议,默默地扒饭,像只真正的兔子,只吃素,是个最弱小的生物。

我欺负他欺负得实在有些习惯了,当他胆敢在我面前玩强硬,我就火冒三丈,不把他打压得体无完肤绝不罢休。因此当舆论一边倒,大家纷纷明里暗里指责我不讲义气时,我更加反着来:“你们讲义气?好啊,去帮他啊,一人整理一卷,他就松快好些了。去出头啊,快去快去,让我也惭愧惭愧。”

【拾】

我不打算未向师父认罪,澄清真相,仍是对忙碌的小兔子不闻不问,冷眼旁观。我以为如此才能使他收回违背常伦的想法,才是为他好,后来才知道,我对我和他都不好。我的自作聪明,葬送了我们的一生。

17岁时,我认为我和他是截然不同的人。贪玩如我,最想要的是自在,所有挡我通往自在路的,都请让开。我的人生就是找乐子,绝不喜欢麻烦,更何况是自找麻烦。可若顺应了他的心愿,顺应了我们的心灵相通,那将是无穷无尽的麻烦,焦头烂额,腹背受敌。

我自私,我不能使我变成一个愁苦之人,不能把我们原本注定会过上的妻贤境顺的未来毁于一旦,我只能回避所有。不给他留一丝希望,不使他觉得,我愿跟他在蒙昧狭隘的山谷里惊世骇俗。

但他不让我回避。入夜了,他来敲我的窗,我装睡,他仍敲,我还装睡,最后他没有动静了。我竖起耳朵也没听见他离去的脚步,凝神等了片刻,还是动静全无,只有夜鸟和秋虫的鸣叫声,像从未有人来过,也像从未有人离去。

我到底按捺不住,起床去看他。秋一天天地深了,单衣早穿不住了,以他的体质如何能在寒气里撑许久?况且他是劳累多日的人。

我打开门,看到他坐在窗下,石阶清凉,他的衣袂微扬,耸起双肩,然一语不发。我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黑黑的长发,头顶一个天真无辜的旋儿,像一只天真无辜的单纯眼眸在看着我,我没来由地一躁:“每天累得趴下了,还不珍惜睡大觉的机会!蠢材!”

他眼睛一亮,倏地站起来,直视着我:“师哥,我是不会放弃的。”说着竟又想来拉我的手,“师哥,我会等你答应我。”

“那不可能。”我背转身想走。

他竟轻声笑了:“你怕了,你在躲我。师哥,你的心没有你表现出来的硬,你心虚了。”

他从不是个咄咄逼人的人,但有一天他竟说出这样的话。我没回头,但内心已有被拆穿识破的恼怒感:“是,我是在躲你,因为我觉得荒唐。”

他蓦地没了声响,我猜他张口结舌地僵住了。而我要的就是这效果,意犹未尽地补充了一句:“你冻病了我就会心疼你?”

说罢扬长而去。

踏着露珠前来寻我的少年,我那样决绝地为所欲为地伤害了他。但寂夜里,他倔强道:“我会等你。”

“那是你的事。”我拉开大门,再一次将他留在黑夜里。

“是,这是我的事。”

【拾壹】

我在半个月后离开了风烟谷。每年这个时候,师父都会派一名弟子出山云游四方,去收集这种药材,为期一年。今年本是四师哥执行任务的,但他方娶了附近山落的姑娘,正是新婚燕尔,我便主动请缨:“我去。”

那一刻我故意去看小兔子,他果然如我意料的苍白了脸。我得意洋洋地回屋打点行装,他跟了进来:“师哥,为什么要走?”

“见世面。”

他拦在我前面:“我跟你走。”

烛光里,他的身形秀拔,面如冠玉,我心绪万端地看着他,他才14岁,光洁的面容却已有疲累新生。可我该拿什么偿还他暗暗锥心的情意,和他被磨蚀的执著?我扳开他的手臂,收拾着衣物,语音漠然:“我要去哪儿,关你什么事。”

他清澈的眸中顷刻有波光消逝,又把下唇咬得紧紧,低下头慌里慌张地问:“师哥,你讨厌我?”

“我没这么说过。”

他以一种一咬牙一横心的决然抬起了头,如束手待毙却毫无惧怕:“我会等你回来,直到我死。”

窗半开,夜风忽来,满室烛影摇晃,他的容颜近在咫尺,我却已觉模糊。良久后我说:“那你就等50年吧。”

我从不拙于言辞,惟有对他。

“50年就50年。”他再不多言,转身就走。

我若得知这夜是我们缘尽此生的绝响,我会拉住他,向他倾尽所有。但当时只道是寻常,我不过是望着他的背影,嘴角挂着一丝笑。小兔子,话别说得太满,谁会等谁一辈子呢,你早晚扛不了寂寞和孤单的。

时光是最有效的东西,终生不嫁不娶的誓言,终究会沦为一句年少轻狂的大话。

【拾贰】

我走的那天,鸟语间关,花影浅照。

同门上下都来送我,师父捋着胡子呵呵笑:“小六,你玩归玩,可别误了正事。”

只有他没来,最后回望时,树下门后,我都没发现那双永远像闪烁着泪意的眼睛。但不来就不来,我背起行囊,就此远离了风烟谷,远离了此生最好的时光。

最好的时光这5个字意味着过往或将来,它从不和现在有所关联。一些年后,我初遇金银花,听到路易对她说:“似水年华,活在当下。”我才惊觉,我虚长他10余岁,一把年纪竟都活到狗身上了。

即便我自诩经历芜杂,见多识广。

我走遍万水千山,医治绝望等死的伤者病患;我行过白昼暗夜,学会不同门派的剑招刀法;这世上的欢喜悲哀都被我尽情阅览,过眼云烟。但我竟从未去想,要活在当下。

我不愿承认的,我活在往事里。风烟谷之外的世间,对我而言不是一马平川的宽广前路,而是处处碰壁的末路穷途。

我从离开的第一天就在想他。吃到一味好吃的酥糖,我想留一块给他;看到杏花春雨,想起他的盈盈笑语;连平常的市井百态,都想说给他听——细微的感触和盛大的感悟,都只想说给他听。

我舞舞爪爪地说,他温和清澈地听,一如我们从前。

我体会了在风烟谷不曾感受过的孤独。在吵嚷街巷,在行人中央,在很多角落,在很多时候。

风寒霜重的客途,想念让我孤独,孤独使我想念,但这愚不可及。我的决心已定,就不容悔改。调动了全身的力量,我成功地把自己经营成忙碌严谨,像个好人。

好人小六认定当初对小兔子恶语交加,是放了他一条生路。他试图心安理得,翻山越岭,涉水而过,拜访名山大川采集药材。还拜师学剑,偶遇的游侠和武人,谁人都是师者。

【拾叁】

一年时光飞逝,我不想如约返回风烟谷。思念强化了对他的情感,但这是多么危险。所以我托人把草药捎回去,逗留在秦鸽府中苦练剑术。

秦鸽是当朝大司马,我医好了他重疾缠身的妻子,他将毕生绝学向我倾囊相授。这绝非一日之功,我就一天天地留了下来,如此4年。

4年前,我只懂折柳当剑胡乱比划;4年后,连武功可谓无冕之王的驸马槟榔在见过我的身手后,也夸我是百年难遇的武学奇才。本着惜才之心,他将自己的独门绝技传给了我,我集众家之长,又勤加修练,到了第4年,竟也可跻身一流高手行列。

业精于勤。

我不想让自己想起他,那么就不可闲下来。可每当我产生这个念头,我想起的,还是他。闲字怎生书写?门内那个木讷的人,是我的他。

他站在门里,我的脑海便一刻不得闲,动若脱兔,走马观花。

我尝试着改变。练剑太单调,我就去呼朋引伴高谈阔论,秦鸽府邸常有达官贵人出入,我闲云野鹤惯了,对这帮人向来敬而远之,但我要令自己改变。

和你分别后,我遇见的全是和你不一样的人,他们热情、爽朗、油滑、虚伪……每个人都和你不一样。

他们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谁都不像你沉闷无趣,但谁都没能给予我平静感,像你给予我的那种。

风烟谷时期,我上窜下跳耍尽百宝,每当夜来沾上枕头就能黑甜一觉,那个时候,我最幸福。喧嚣后,人们需要的是一场安然的睡眠,但我的心始终嘈杂,人之将息,却夜不能寐。

风刀霜剑的漂泊岁月里,你似铁马冰河,频繁地入我梦来。

不语不动,只看着我,双目亮如晨星。

在梦里我问你想说什么,要说什么,你只微微一笑,有如月光一漾。

其后你转身,远走,像诀别那夜。

【拾肆】

我尽力驱赶你残存在我脑中的影像,仍自相同的梦境中醒来,我不懂这意味着什么,但我遇上了另一个人。他不像你,但当他微微一笑,有如月光一漾。

当朝静王爷路云杉来秦府做客当天,我在执剑击落葡萄架顶端的那串葡萄。它跌落到地上铺着的布匹上,有几颗破碎了,汁液瞬间染紫了白布。我忽然觉得这一幕很好看,将剑尖一挑,就着汁液飞快地在白布上随意而画。

以剑客的敏锐力,我知道有人在看我,但看我的人一向很多,这很正常——太多人都会对我的容貌大肆吹捧,奉承话将我的脸皮涂抹得一层又一层,从此我拥有了一张厚颜,所以日渐无耻——自命不凡,眼高于顶,不把任何人当回事。

但来人是静王爷,传说中他久居深宫,清雅得宛若谪仙。但人们都习惯为尊者讳,对我都极尽阿谀,何况是皇族,我并不以为然。

可我看到的当真是无愧盛名的容颜,他翩然静立,眼里含笑,如美玉莹光。在这样隆重优雅的美面前,我突然失语,他却说话了:“你画的是一枝瘦梅?”

其实我只想乱画,他说是梅花,细细一看,竟越看越像。我不禁沾沾自喜,奇才就是我这类人啊,毫无章法却灵气四溢。我望着他,大言不惭地笑纳:“尊驾与在下心有灵犀。”

他走得近了些,我心里一咯噔,他的容色苍白如雪,连走路都像是在飘浮,唇色已现淡白,显是不久人世的病容。

太美了,以至于不祥,举手抬足俱是死亡袭身的气息。可他似不以为意,浅笑道:“我最爱的就是秦府这架葡萄了,今日又见,很欢喜。”

我也很欢喜,因我见着了一个像山中生灵的人。几年来,我见过很多的讷言之人和很少的干净之人,但无人能既清洁又明朗,像你和他。

他坐在葡萄架下饮茶,像鹿啜饮着泉水;你坐在烛光里看书,如兔安睡在草丛里。他身上有一种僧侣式的孤独,像宋词,而你是小令。你们都有诗意的沉静,相貌大不同,但确是同类。

起先我们的对谈还显生疏,忘了是在哪个对视的时刻,彼此竟不约而同脱口而出:“你和我的一位故人很像。”

太巧合,就都笑了。他收不住笑意,问:“你的那位故人是我这样的病秧子?”

“不,你像一只鹿,他像一只兔。”我反问,“你的那位故人是我这样的愣头青?”

他还笑:“她说这叫生机勃勃,热爱生活。”

我们的话题由此展开,当秦鸽匆匆赶来时,我才知他是静王爷,传闻中他让人惊为天人,却孑然一身。

但我不信他没有爱过一个人。心中若不曾涌动过温柔情怀,怎会在诉说时情不自禁地牵动了嘴角,怅惘而笑?可是,究竟是怎样的人,舍得连他也辜负?

【拾伍】

秦鸽走后,我就单刀直入,问出了口。许是从未有人忍心让他揭开伤疤,他微愕,默然片刻方道:“开口无益,她另有所爱,不如缄默。”

但以他的倾世风华,哪个女子不会倒戈?他像是看穿我的心思,笑一笑:“我是还好,感情也不讲究先来后到,但一个人好不好,跟他能不能幸福,是两码事。”

“那至少也要让她知道啊。”说这话时,我想起了小兔子。当初他开口,该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我却以最尖锐的话语推倒了他,绝尘离去。

静王爷摇摇头:“她知道,就会不那么快活。”

他宁可自己不好过,也不想让她不好过。那么你呢,小兔子,你开口,一定是满以为我会应承,跟你好好地过,快快活活。

我终于懂得了你,在这么多年后。

“人生苦短,该说的话要说,等到老去,你再后悔也来不及。”话虽如此,但看他的模样,哪里会活到老去之时?那何不率性一些,不给人生留下遗憾。

静王爷黑眸一闪:“你觉得人生苦短么?我觉得人生苦长呢。”

“病痛折磨,情感失意,你已生无可恋?”

“不,生有可恋,但它不比孤独强烈。”他说。

我承认他是对的,筵席再热闹,笑语再可人,我仍然会感到铭心的孤独。爱和被爱着都是这样,一直觉得自己只是一个人,没什么可以克制和掩盖孤独感。

情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能陪伴我们到老的,与我们生死相随的,惟孤独耳。即使与爱人相拥而亡,也只是独自赴死,灵魂并不能重逢,携手碧落黄泉。

你也不能使我不孤独,但你能缓解它。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四面汪洋,无路可走。但在黑暗的海面上,我需要知道你在,跟我遥遥相望,默然相对,如此如此,永远永远。

知道你在,我才会安心。

【拾陆】

静王爷在夏末秋初的时节过世,距离我们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见面,仅17天。

丧礼结束的次日,我启程赶回风烟谷。我的小兔子,今生我已不再是王,我只是个驾着马车的旅者,载满了风雪一路溯回,你还认得我吗,你还愿意认得我吗?

我曾经那般严酷地伤害过你。

分别后,我时独游,不逢一士。但如今我已足够了解,你之于我的意义。路易说他和金银花的相逢,是金箍棒遇到了孙悟空,四海惊起震动,而我爱上了你,内心翻天覆地。

当时我以为,我想要的是风火轮或青龙偃月刀之类威风凛凛的兵器,而不是光秃秃的缺乏美感也不趣致的金箍棒。但我错了,上天入地可长可短不离不弃伴在身边的,是你。在心上,不在身旁的,是你。

我忘不了你。我要找回你,弥补这5年来,把你遗落在光阴之外的,所有悲凉和沉痛。

【拾柒】

后来的故事你们都知晓。

我回到风烟谷,望见了他的灵堂。

千里佳期一夕休,秋风惊绿,碧草萋萋,他已不在。

大地崩裂,劫灰乱扬也不过如此。我不晓得我何以还能好端端地站立着,望着我的所爱的灵堂。当晚师兄弟都来找我,四师哥同我说:“我们都以为你再不会回来,只有小兔子说,你迟早会回到我们身边。”

没错,我回到了你们身边,但我竟再也回不到你身边。你会得知吗,若没有了你,再多别人,也只是别人。

五师哥将长明灯芯拨得亮些,长叹道:“他喝醉了酒,走之前应当不痛苦。”

由此我得知了你的死亡,与一场酒有关。那是个雪夜,你偷了师父的酒,悄然地来到后山痛饮,然后躺在早就挖好的坑里,静待死亡。

坑和你的身量等长,蓄满了雨水。你总在黄昏时挖坑,被师哥们问起,就笑着说想养金鱼,种睡莲,谁都笑你异想天开,无人得知它将是你的埋身地。

雪落无声,你裹着草席,躺进了污浊的雪雨里。那时,我究竟沉睡在哪一张床上,而你静静地走向了死亡。当冰冻袭身,你有没有看到天空有一只白鸟扑棱着翅膀飞过?

我拒绝了你,我以为放了你一条生路,却逼得你走上了绝路。五师哥犹在讲着,次日在后山发现那一池水冻成了冰,你就躺在冰层里,容颜模糊,坑边,是空了的酒坛。

我笑着说:“这人搞什么鬼啊,以为把场景搞凄美了,就升华为传说了?年轻人就是傻透了。”

你挑了一个落雪天,把自己埋进了冰里。你是存心的吧,你一定以为死后还能化成蝴蝶或孔雀,天上人间任意飞对不对。我越想越好笑,可他们都错愕地看着我,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摸到了一手眼泪,可我却在笑,真恐怖。

我不知还能说什么,只好笑了。你有一万个理由可以活下去,你只是不想活下去。可我呢,小兔子你告诉我,我呢?

我说让你等我50年,你答应了,你说50年就50年。可事实上呢,你连5年都不等。你是个骗子!

我以为你对人生逆来顺受,但你不受了,你不要它了。为什么要死呢,如果你只是想让我尝到当初你所尝过的滋味,你成功了。

我曾经让你心如死灰过,而今轮到我了,放置心的地方,只剩下一个大窟窿了。

心空了,连灵魂也是。

【拾柒】

在我离开你的5年间,你是我无时不刻在思念却不可思念的人。也许就在我下定决心要带你远走,去一个无人相识的地方静美生活时,你心力交瘁,再也支撑不了等待的岁月。

我用了5年时间坚定了对你的感情,你用了5年时间对我死了心。

你想过出谷找我是吗,但你怕和我错过,只得原地停留,从未稍离。但我让你等了太久太久。古人说,断送一生憔悴,只消几个黄昏,更何况是5年。太漫长了,足够让一个人油尽灯枯,心志全失。

人类都逃不脱最根本的脆弱和孤单,于是都坚持不了太长时间,中途找个伴侣扶持着往下过,爱或不爱,再不深究。可是我的小兔子,他不肯做当中的那一个。

活到了成年,谁不明白事理呢,谁又能不懂规避什么和选择什么,才有利于某种安宁的世俗之生?但他听从了内心,哪怕人人都笑话他太痴。

他死于3个月前,一个很冷很冷的夜里。我们一步错过,终生无缘,这就是我的前半生所有的故事。

【拾捌】

当我决定将余生托付给他,与他就此牵手,念念珍惜,却只看见他长眠于冰天雪地,身心重创,万念俱灰。

【拾玖】

我再度离开风烟谷,狂歌走马遍天涯。但世间再大,我已无处可去,没有了他,我哪儿都不想去。所以我投身了青楼,以我22岁的高龄——这个年纪出道未免太晚了点儿,但我不在乎。

作为一个绝代神医的传人,也作为一个武功还不赖的剑客,我要弄点钱很轻易。跟家境苦寒而被迫堕入风尘的少年郎不同,我选择青楼,无非是这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有,可能会碰到一些有趣之人。

不以无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余生漫漫,若想过得好些,还是得找点乐子才行。但有趣的人不常见,或许只是我已丧失了兴冲冲认识一个人的兴致。

生命不过是认识一些人,遭遇一些事的过程。但事实上,能跟我有所关联的,统共就没几个人几桩事,却纯简得心生轻松和愉快。

我与世间互不理睬,两不相干,我只是在不停地消耗着粮食,空气和水分。

日复一日的失望中,我逐渐爱上了睡觉,对慕名全来的人全都爱理不理,但越这样,越让人趋之若鹜——我从前何尝不是这般,当他爱我时,我推三阻四;当我爱他时,他已死去。

梦里不知身是客。

人人都说欢美人浪荡不羁,谁也不知他其实情比金坚;人人都说欢美人特立独行,谁也不知他曾经是个怯弱的、拘谨的不敢正视本心的胆小鬼。活成了心口不一的虚伪小人,我不免有点佩服我自己。

他们都说,这世上少了谁都一样活,没有谁离不开谁。他们大概、或许、可能真的是睿智的,但他们不是我。

我不是他们。

少了你,我只是在苟活;离了你,我也并未即刻殉情。但总归,对这个人生,我不过是在惨淡经营。

没有了你,竟然真的不一样。青山绿水的旅行,只是流浪;觥筹交错的筵席,只是应酬——它们是无益的,我是魂不守舍的,看起来是像样的,是积极的,是和生活友好相处的。

无人可知,我已成玻璃之城,貌似坚不可摧,却禁不住轻轻一推。

我终究承认,失去了你,我是还苟延残喘着,但世间大不同了,它丧失了全部的趣味和口感。我形状完好,然心已四分五裂,溃不成军。

让一个自诩骄狂的人承认这些,是多么的艰难,艰难到羞惭,无从面对自身曾经有过的阳光和清泉。

【贰拾】

在青楼,我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像我少年时的期许。可事隔多年,我已不再设想还有惊喜等着我,我受够了。我还能有什么像样的未来呢,我的未来,是他永远缺席的余生;我的身份,是他的未亡人。

我有多爱他,我竟不曾让他知道。

不,连我爱他,他都不曾知道。

有时就是如此,不离开,就不会知道所爱是谁。但这多么徒劳无功,你已不在。

之所以还活着,在于我没想好一个可以超越他的死法。我暗自喋喋不休地盘算着,该以何种方法殷勤地奔赴死亡,想了许久,毫无头绪。但哪天实在没有事做了,那就去死一下吧,像下个小馆子,点个我爱吃的菜。很自然,随时随地。

我连新意都懒得想了。

懒得哭,也懒得死。

我以为我很颓废,如今我才知道,原来我早报废了。

【廿一】

小虎的中蛊事件让我找着了契机。他为父母的仇家所害,中了奇毒,连他医术不俗的母亲和奇侠槟榔都找不出破解之道。

生有可恋的人舍不得去死,我看着灯火下小虎晶莹的脸,往事如万花缤纷坠落。他不是多年前我初见的那个人,但我心口仍在刹那涌起感触——若能重回当年,我的他也会是这么一个不谙世事的纯真少年,人生最大的苦痛是病痛折磨,而不会经历疼痛的心劫和冰冷的绝望。

我的一念之差,葬送了毕生的幸福。旧日的挣扎和逃避在此刻看来多么无谓,可当时我哪会预料得到。

我挽不回所爱的性命,但我有可能会救回和他相似的小虎。风烟谷的上古医书里,或可找到救他生命的方法,便是如此,在11年后,我重归风烟谷。

我竟在这尘世多停留了11年。

【廿二】

挽救小虎的是小兔子,我自他整理的医书里,发现了克毒之法。他用了近5年的精力将上百卷纸张脆薄欲碎的医书一一誊抄归纳,加入师父的绝学和自己的心得将其完善之,使我受益良多,终将棘手难题攻破。

弄完医书,他就去死了。救完小虎,我也可以去死了。仿佛是忽然想通了一件事,我心头一喜。什么死法不重要,单单是想到马上就能死了,已觉幸福。

如果活得行尸走肉,为何不干脆成为一具尸体呢?多少还坦率点。

一切形式感都不需要了,我客居在人世的日子到此完结。爬一座高山,从山顶跳下去,粉身碎骨,血肉模糊,很简单也很直接,连后事都不用让人操心,自有秃鹫帮忙收拾我的残骨。小兔子用草席裹住自己,也是尽量不想麻烦别人吧,顶多出几分力气,用黄土将他掩埋即可。

我比他更省事呢,符合我做人的原则,无话可说,那就睡觉;无可留恋,那就去死。

可惜吗?并不。生命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非做不可的事,除了爱,以及死。

他已化作了一座冰凉的孤坟,那么,爱已不再必须,于是生,也已不再必须。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到了此时,我发现自己已无话可说。既然想说的不可说,说了他也听不到,临终遗言又有什么意义?我再自大也无法否认,我的自以为是和一意孤行,把我的人生搞砸了。明明一手好牌,却打成了败局,我已彻底不愿再说什么。已然丝毫不在乎有没有人听,听不听得懂,懂了又如何,终归是寂寞。

一事无成人渐老,一钱不值何消说。

可我还是说了这么多。矫情、做作、语无伦次,絮絮叨叨。

不是为自己,是为了他。想替他见证,他有过这样的一生,爱过那样的一个人。其余种种,都不必再提起。

写完这篇文字,我与人世的瓜葛已可尽情了断。戏剧化吗?随便吧。我只这一生,就要随兴所至地活,或者不活。

静王爷说,向来情深,奈何缘浅。是的,我的一生本该洁净芬芳,本该遇见眉眼清甜的人——只有那个。笑容是暖的软的,从眼到心漾着蜜,在夜里说说悄悄话,晴空下唱不着调的歌,阴天互相抱着书一页页地读——

我的一生,本该如此。

【廿三】

向下飞翔,天堂在上。

再见,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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