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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知乐没有只亲一下,男人的嘴比想象中温软,她伸出了舌尖,灵活湿濡,往他唇缝里挤。
景胜胸膛急剧起伏,顷刻间,只能倒吸冷气。
他还在惊异,眼前的女人,已经闭上了眼,近在咫尺的睫毛,像是黑色蝴蝶半透的羽。
景胜坐得很低,却仿佛身处高原。他在窒息,心室骤缩成紧紧的一团,又疼又烫。
这女的在亲他?
根本来不及想,来不及反应。
察觉到了景胜的僵硬,于知乐睁开眼,只隔分厘地看他。她眼底有烁动的光,像勾着人往下栽的湖。
“不想亲我么。”她问他。
景胜的魂快被这一句微沉的气音震裂,他当即抚住她半边脸,扯回来,继续亲吻她,亲吻这个总是出乎意料,总让他大起大落的女人。
他至清至纯的眸里,放着浓浓情意,他的目光也死咬住她不放:“我是于知乐的狗。”
闻言,于知乐哼然一笑。她平躺着,胸线急促迭动,也一眨不眨:“原来你头像是狗。”
“嗯,还是条奇怪的狗,跟别的狗不一样,疯狗,就喜欢吃鱼。”说完他又去啃她的嘴唇,她的脖子,她的耳根,想吃光他心爱的女人。
他伏着在她身上,激烈的深吻让他们不自觉蹭动,被子也被相叠的躯体搅乱。
忘情的口舌角逐,于知乐再一次拥紧了这个男人。
也于知乐把毛衣拉好,也躺着,和景胜在同一个平面,同一张床上。
良久无言,呼吸逐渐稳定,景胜坐起来,偏头垂眼看她:“你心情好了吧?”
于知乐瞥他一眼:“好了,”她又加了句感激:“谢谢你。”
景胜回头,看向窗户的方向,呵了一声,再过来瞧她时,脸上似笑非笑,似恼非恼:“于知乐,你真他妈把我当狗。”
于知乐不回避他的视线:“我没和狗接吻的怪癖。”
得到了心喜的答案,景胜马上笑了,他撑着床,又弯身去亲了她嘴唇一下,跟闪过去的光似的,很快。
再然后,他又吻了吻她鼻侧的小痣,他喜欢的地方。
他对她说:“我还想亲你。”
于知乐唇角仍有舒适的弧度:“亲我什么感觉?”
“死的感觉。”
“那为什么还要亲。”
“再死一次,死无穷次。”
“呵……”她轻轻笑,傻小子。
景胜留在这过了夜,零点之前,他们一起去了楼下。
景胜点燃了她手里细细的一根焰火棒,任凭它们扑飒飒轻响,怒放。
闪着光的花,瞬间映亮了女人的面庞和瞳孔。她已经不再如少女那般,高举摇晃,手舞足蹈,好像自己是个下凡的小仙女。只是静静地立着,浅浅地笑,冰清玉洁得宛若今年迟迟未来的雪。
景胜也点着了自己手里的,但目光依旧舍不得从于知乐脸上离开。她那么美,似是故人来,曾几何时,她出现在他梦里。
丁酉年已至,千家万户,争先恐后,以焰火迎新春。
天空在轰隆嘈杂里,有如明昼,此间万物,也仿佛焕然一新。
回了房间,简单洗漱,两人睡到了同一个被窝里。
于知乐靠在床头,玩着手游,景胜接了几通电话,随便敷衍两句挂断,就回头瞧身边的女人。
看着,看着……他先不好意思地别开脸,刮了刮下唇,想制止那些不断涌出来的,古怪微妙的笑意:
“于知乐,好怪啊,你觉得怪吗?”
于知乐抬眼,面色淡然:“怎么了?”
景胜两手搭额,有难消化的欣喜,也有不适应的抓狂:“不知道,我们居然睡在一张床!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
于知乐回得很是简单干脆:“……不然你睡地上?”
年轻男人立即闷头钻进被窝,瓮声瓮气,死守堡垒:“我就要在你旁边!”
等关了灯,于知乐也合被躺下。
她喜欢右侧卧,微曲着身,这个姿势,刚好背对着景胜。
她感觉男人凑近了,手臂搭住了她腰身,他在身后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要求:“对着我。”
于知乐:“干什么?”
“你面朝我睡啊,”景胜加上理由:“别背对我,我要看着你进入梦乡。”
“不喜欢,”于知乐道明理由:“难道你喜欢呼吸对方的二氧化碳?”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景胜哑口无言,怔了好半天才回:“中学化学学得不错嘛,知道的挺多。”
所以,他也不再对她有所要求了。
只是自己靠了上去,胸膛密实地贴着她后背。
景胜以为自己会很激动,精虫上脑,夜不能寐。但没有,他只觉得,这女人真是好瘦啊,就像上次坐在她车后抱住她一样。只是这次隔着的衣料没那么厚了,景胜能清楚感知到于知乐脊椎的骨节,就在她身体上,像镶了一条神圣的佛珠。
他不由自主地闭上眼。
在她平和的体温里、呼吸里,他仿佛找到了皈依。
翌日,生物钟的缘故,于知乐一早先醒了。
她睁开眼,发现昨晚执意背向而眠的自己,一觉起来,却完全面朝着景胜。
他还在睡,气息均匀稳妥,不一会还咂了咂嘴。
这让她想起了自己尚在年幼,第一次在妈妈臂弯的襁褓里,所见到的弟弟,那会他还是个出生不久的小婴孩,无邪的让整个世界都显得很脏。
这几年,她很少被什么感动,尤其年纪渐长,能触动的她的东西,更是少之又少。
这几年,她一直在努力挽回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活着的尊严,这是用金钱才能实现的,需要日以继夜的堆砌,她不停地奔波,很疲惫,也很煎熬。
现在连她自己也不相信,但她的心脏已经在这么说了,景胜是她生平所见过的最可爱的男人。
不,人。是最可爱的人。
她认为他可爱,可能是已经摸懂了他,又可能还没搞清楚。但昨晚,她已经再三确认过了,她需要爱情,需要关怀,需要这样一个发光发热的人。她知晓他的身份,她与他之间有难以形容的天差地别,但没关系,无所谓,她根本没想过要什么结果,景胜说要和她结婚,在她听来就像个虚假的童话,动人的笑话。
她也知道,有一辆破旧的公交车必然要重新载上她,接着走完剩余的路,风吹雨打,坑坑洼洼。
那么,就在这个站台,雨后的日光刚好斜照在长凳上,就让她安静地坐一会。这时候,一个人也走了过来,他坐到了她旁边,他握住她的手,和她说话,告诉她,他爱她。
而这个人,就是在她眼前,熟睡着的男人。
景胜将醒的时候,拱了拱被子。
和瞌睡虫战斗的过程中,右眼不经意开了一道缝,瞄到枕畔已经空无一人,景胜秒醒,飞快地从被子里坐起来。
他环视房间一圈,眉头紧蹙,有些绝望。
他发誓他第一次住这么破烂不堪的酒店。他还发现,在这里,有关于知乐的东西已经消失殆尽,只有她的烟盒子还留在矮柜上。
心里慌得不行,景胜一边手忙脚乱地套毛衣长裤,一面拿出手机,飞快找到了于知乐电话,拨出去。
一次,
两次,
三次,
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日,景胜暴跳如雷,想摔手机,都没睡上一觉就把他甩了?还把他一个人扔酒店?有必要这么丧心病狂?
景胜瘫回转椅,烦躁地颠着腿。他拼命劝自己耐下性子,想想昨晚他到底哪里表现不好,才导致今早这样的结果。
妈的,就接了个吻,摸了个胸,其他明明什么都没做啊,这是最气的。
就在此刻,过道尽头,忽然传来了叩门声。
她回来了?
景胜心口一动,低头想趿拖鞋,但这种垃圾酒店的一次性拖鞋,最几把难穿,他放弃了,光着一只脚,直接奔去了房门口。
把门打开。
于知乐就站在外面,绷了半天的心完全放下,上身也一下子软散。
“你去哪了啊!”景胜暴躁问。
于知乐疑惑地看着他,掂了掂手里的纸袋:“买早饭,找了很远。”
“我打你电话怎么不接?”
“已经到楼下,懒得接了。”于知乐面色清淡,不懂他为什么一脸弥久不褪的恨意。
下一秒,景胜如同离散几十年,才失而复得一般,忽然托住她一边手肘,硬是把她拉到了自己怀里。
他紧紧拥着她,使出了全部的力量。他也闷着声,说出了他的全部想法,唯独不敢说怕失去她:
“你去哪先告诉我一声行吗?”
“别到处乱跑啊。”
“老子醒过来看不到你要急死了!”
任由他抱着,于知乐也不由抬高了那只没有拿东西的手,迟疑少许,还是覆到了他背上。
她的两瓣唇,小幅度动了动,终究发出了心底的声音:
“景胜,我们在一起试试吧。”
四周死寂,圈着她的男人,他的四肢,他全身上下,在顷刻间都僵得不像话。
但十几秒后,他给出了最真挚动人的反应。
“我醒了吗?”耳边还是景胜困惑怀疑的口气。
“难道没睡醒?我还在做梦?”他放开她,换为架着她肩膀,双眼灼灼地正视她,判断她:“于知乐,你是活的吧?”
不等于知乐回答,景胜又一把将她抱回去,说什么也不肯撒手了。
他还在说话,但已如昨夜千树花火一般,炸开了难以自抑的笑意:
“不管了,做梦我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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