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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啪!砰!”“噼啪啪啪啪……”
巨大的鞭炮声不绝于耳,叶佳文猛地惊醒,从他原先躺着的床上蹦了起来。他大脑空白了足有半分钟,然后好像一台陈旧的电脑主机终于开始运作,发出轰轰的声响,振聋发聩,甚至盖过了窗外的那些鞭炮声。
头痛,剧烈的头痛。他捂着脑袋蹲下身,感觉头疼的要爆炸。几分钟以后,头疼的症状缓解,他感觉人中湿答答的,伸手抹了一把,凑到眼下,满眼鲜红。那是鼻血。
叶佳文的第一反应是:我看见了,红色的血,还有我的手指,我居然看见了!第二反应才是:我流鼻血了!等他站起来,他才发现奇怪的地方有太多了,一直折磨他的剧痛消失了,他能够站立了,身体仿佛充满了能力,不再是气若游丝,手看起来又嫩又有肉,根本不是已经看习惯了的干瘪。
他不可思议地摸着自己的脸,是光滑有弹性的触觉。他瞪大了眼睛打量周围,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昏暗的小房间里,房间里有一张单人床和一个陈旧泛黄的木柜,柜子上有个电话机,除此之外,几乎就没有任何值得说道的东西了。这场景似曾相识,好像什么时候自己来过这里,可他一时又记不起到底是在哪里看见过……究竟是什么时候呢?
叶佳文带着满心疑惑慢慢地走出了房间。这是一间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客厅也只有二十几平米左右,客厅正中央摆放着一张桌子和一盏台灯,而客厅的一角放着一台黄绿色的机器,叶佳文仔细看才认出那是一台老式的电冰箱——这里没有电视,没有电脑,墙壁灰黄还有被水浸透的痕迹,这里就像一个90年代常见的穷人家的住宅。
被尘封的记忆渐渐浮出水面,可还没有等他彻底回忆起来的时候,他看到了阳台上的人影——熟悉又陌生的人影,仅仅是一个背面,就让他的心跳漏了一拍,好像被发掘出一个心底潜藏了多年的秘密一样。
他满心疑惑地走过去,拉开纱门,却没有跨进阳台——阳台只有一两个平米大,已经有一个人坐在那里,自己再进去就会显得拥堵不堪了。
外面的天是黑的,只有偶尔升空的绚烂烟花会让天空暂时明亮那么一瞬间,而整间房子唯一的光源就是客厅里那盏大概只有几十瓦的灯泡。阳台上的这个男人坐在昏暗中,身上只穿了一件洗旧泛黄的白背心,下面是条宽松的平角裤,坐在一张可以折叠的小板凳上,嘴里叼着烟,橘黄色的烟头随着他的吸吐一明一灭。
叶佳文仿佛是见了鬼一般猛地后退了一步——这个人,熟悉到已经融入了他的骨髓,却又陌生的不对劲。他太像向青云了!可是向青云没有那么年轻,眼前这个人看起来只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子,皮肤丰润紧致,眼角还没有皱纹,嘴唇还是鲜红的——不,不对,他就是向青云,他的眼角有一颗痣,那是向青云的痣!这个人是年轻时候的向青云!
向青云弹了弹长长的烟灰,仰起头对他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是不是外面的鞭炮声吵得你睡不着?哎,不过香港终于回归了,大家是该高兴。”停顿了几秒钟,若有所思又满是怅然地低声道:“这是个好日子啊……”
香港回归?叶佳文的大脑一片空白,信息太多了,他一下子处理不过来,头脑的工作系统好像瘫痪了一样。
向青云别开脸,又吸了口烟,在爆竹声停歇的空当里轻声说道:“你还是早点回去睡吧,明天还要收拾行李赶火车。”
叶佳文又往后退了一步,神游般问道:“今天……几号了?”
向青云转头看了他一眼,一朵火红的烟花在他身后绽开,将他的脸印的格外清晰,故而叶佳文看到了他脸上一道未干的泪痕。向青云柔柔地对他笑了笑,说:“过了十二点,现在已经是七月一号了。今天香港正式回归,你忘了么。”他的声音被新一轮响起来的鞭炮声盖过了,可是叶佳文看着他的唇形还是看明白了他说的每一个字。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这是一个崇高而庄严的时刻: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经历了一百五十六年的漫漫长路,终于重新跨进祖国温暖的家门。我们在这里用自己的语言向全世界宣告:香港进入历史的新纪元。”充满激情的话语在叶佳文的脑海中响起。他木知木觉地回头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猫头鹰闹钟,凌晨0点31分。
叶佳文抬手掐了下自己的脸,有痛觉。
他盯着向青云的后脑勺,用一种神游的、自言自语的态度,以非常非常缓慢的速度喃喃道:“我好像做了一个梦。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我死了。”
然而向青云已经背过去没有看他,而外面震耳欲聋的炮仗声让他自己都听不见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
叶佳文好像一个游魂一样走进了卫生间。这里的卫生间就跟阳台差不多大,简陋破旧,阴暗潮湿,马桶的对面就淋浴喷头,人只能站在不足一平米的空间里洗澡。旁边还有个洗手池,池边的空间不足以摆放两个牙杯,所以只摆了一个牙杯,杯子里装了两支牙刷。洗手池上方的墙面上装了一块人脸那么大的镜子,叶佳文把脸凑到镜子前,借着昏暗的光线,终于看清了自己——熟悉而陌生的,22岁的自己。
他又回到了卧室,发现床边上有一包烟,两块五的庐山,还有一支五毛钱的打火机。他拿了根烟点上,在嘈杂的鞭炮声中,开始梳理自己的思绪。
拧自己会疼,烟是苦的,打火机是烫的,这些触感太真实,如果是做梦的话不可能有这么清晰的感觉。如果现在不是梦,那么之前那段自己得癌症病死的事情是梦?叶佳文差点就要相信这种可能,但是他再回忆的深一点,就发觉也不对劲。一梦梦了十五年,那么多细节都那么鲜明,那么多喜怒哀乐都是真实的,尤其是最后一段时间被癌症的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感觉现在都好像能传达到每一个毛孔。再说,谁做梦还负责梦到开奥运会和世博会?302块金牌是哪些项目都落实了,做梦要是能有这脑容量,饭也不要吃了,钱也不要挣了,做个梦就能体会几辈子了。
那么,如果都不是梦?又是怎么回事呢?
叶佳文左思右想,一会儿觉得毛骨悚然,一会儿又觉得欣慰,最后终于给自己找了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理由:他是真的死了,却在死了以后重生了。因为谁也没死过,所以谁也不知道死亡过后将要面临的是什么,千百年来人们尝试用各种各样的宗教和神话来解释,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哪个才是真的。也许人死了以后,就会在另一个平行时空里重生?还是因为自己比较特别,独享了这个扭曲空间的殊荣?
就这么点事,叶佳文想了足足一个小时才想出点道道来,情绪也随之越来越激动——重生!他现在眼不瞎了,身不瘫了,回到十五年前重生了!这都代表了什么!可以重新活一遍,光是想到这一点,叶佳文的心就要从胸口里跳出来!
剧烈的激动过后,叶佳文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开始处理应对眼前的情况。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这个日期非常的特殊,叶佳文忘记了十五年来的很多事,却始终对这一天印象深刻——这一天正好是香港回归的好日子,举国同庆,当所有人都在电视机或广播前收听这一盛况的时候,他哭着收拾行李,准备和向青云分手,回H市去生活。——他和向青云在一起这十几年,发生过很多次争执,而真正闹到分手这一步的,却只有这一次。
他和向青云是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好上的。毕业之后,叶佳文的父亲和后妈在H市为他安排了一份在机关的工作,待遇不算特别好,但是个稳定的铁饭碗,能保他平平安安顺顺遂遂的过日子。然而为了和爱人厮守,为了不出柜,叶佳文和向青云选择了到一线城市S市共同为自己日后的美好生活而奋斗。那时候的叶佳文,在爱情的海洋中徜徉,满怀理想和抱负,要和爱人在大城市里拼搏出一番自己的天地。然而这种自负与热情却仅仅只在头一年的生活中就被磨灭了。
叶佳文虽然母亲早逝,但是他从小的经济条件都还可以,以至于他低估了在社会中摸爬滚打的苦痛,以为一切都会像过去一样顺风顺水。大学刚毕业的他还是有些天真的,对于理财的观念也很淡薄,不知道没钱的痛苦。矛盾很快就产生了,他们这两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根本没有钱,在这个全国消费领先的大都市里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只能租住在这种三四十平的小房子里,卫生条件差、环境气候差;年轻的叶佳文和向青云还没有学会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年少气盛,自命不凡,却累累受挫。而叶佳文刚一进公司的就得罪了一个行政处的人,以至于他一年来一直遭受排挤和压迫,拿着一千多块微薄的薪水,却有受不完的气。
一开始,这种种加在一起,没关系,他们心中有爱,可以战胜一切。可是时间久了,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过了热恋期,鸡毛蒜皮的恩怨越积越多,他们开始有摩擦,开始口角不断。尤其叶佳文那时候的脾气还有些急躁,在工作上受了气,回家以后会迁怒于身边人,于是不满和抱怨日益增多。彼时的他们还不懂得该如何去维系爱情,当遇到不顺时,叶佳文就会随口说出“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回去干我爸给我安排的工作”之类的话,却不知道已经犯了相知相守的忌讳——当一个人为自己留有退路,就无法全心全意地背水一战,而他的战友的斗志也将被动摇。
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适用于天下所有的情侣,不分男女。终于有一天,工作不顺、自行车又被人偷了、回家的时候摔了一跤……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些事情同时发生在叶佳文身上,他憋着一肚子气回到家以后,因为向青云忘记关窗的缘故而爆发了,两人大吵了一架,急火攻心之下,不知道是谁先吼出了一句“这日子不过了!我们拆伙!”的话,两个人头一天分床睡了。从此以后,他们开始了长时间的冷战。
所有被爱情和理想浸润的年轻人总是以为自己扛得住枪林弹雨,可是没想到最后却捱不住钝刀子割肉的痛。那种痛就像是得了癌症一样,不会一下子要人的命,但是它可以磨光人所有的志气和毅力,再坚强的伟人也终究被它打败。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日,冷战许久的向青云和叶佳文终于坐下谈判,叶佳文有心缓和关系,此时向青云却平静地提出了分手,理由是他已经爱上了单位工作的女同事,决定年后结婚。
数天之后,叶佳文买了七月一日晚上回H市的火车票。一号当天,在这个欢天喜地的好日子里,叶佳文哭着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向青云在他将最后一件行李打包的时候冲上去从背后抱住了他,恳求他不要走。两个年轻的情侣抱头痛哭了一晚上以后终于和好如初。这件事可以算是叶佳文和向青云生命中的一个分水岭,从这以后,他们终于开始成熟起来,年少气盛的棱角被磨平,叶佳文开始学会世故和忍让,向青云的脾气愈发和善体贴。
事后向青云坦白,他找出这么一个蹩脚的借口说分手只是想逼走叶佳文,因为他从叶佳文口中听了太多“早知道”“还不如”的话,心灰意冷,不忍心再让叶佳文跟着自己吃苦,希望他能回到父亲身边过好日子。这个老好人一辈子没说过几次谎,说谎也都很蹩脚,叶佳文一直都知道他不可能有那么一位女同事,只是在那个关头自尊和负气占了上风,不肯先低头,才闹到了几乎要分手的程度。
回忆完这些,叶佳文还怅然了一会儿,但理智很快就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好死不死,他回到了这个关键点上,此刻的他一文不名,只有年轻的资本,一切要靠他的双手重新打拼。他站在十字路口,面临的是情感和生活的双重选择:是顺理成章的离开向青云,还是像上一次那样留下?是选择一条全新的道路奋斗,还是踩着过去的脚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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