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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还有一点使离倾世对林韵泞大大的改观,不仅把最初那一点点的嫌弃都打消了,反而还有一点点喜欢这个漂亮的小姑娘。
因为林韵泞同离倾世一样,都灰常喜欢小狗,灰常灰常喜欢的那种!
离倾世永远都不会忘记,她第一次用林韵泞的身体出屋之后看到的场景,那满院的小狗简直要把她萌翻了!
她细数了一下,林韵泞养了大大小小一共十九只狗!
十九只啊!
天知道在神迹星球时的离倾世有多想养这么一院子的狗!
人心险恶,所以离倾世最不喜欢的就是与人打交道,而她的家族又是盗墓世家,所以她如果不想与人打交道的话,那便只有穿梭于一座又一座的古墓之中,与那些变了质的尸体互相切磋。
天知道她有多厌恶那样的生活,但是身为家族中难得一遇的盗墓天才,她从出生就要比其他家族中同龄的孩子背负的多。
离倾世三岁识字,五岁便开始接触盗墓一类的书籍,七岁便跟着大人们行动。经过七年的时间,十四岁便可独自带人完成任务,十六岁她的名字便响彻整个盗墓界。
在神迹星球中,离倾世这个名字绝对是个传奇。
对于内界而言,她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盗墓天才。
对于外界而言,她是过目不忘聪明伶俐的神童。
离倾世为家族带来的荣誉越多,也就越不快乐。
其实她的内心对于这些并不在意,她只想做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养些猫猫狗狗花花草草,与自己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然后共度余生...
可是,她的身份不允许她这样,从她展露天赋那一刻开始,她就被当作家族的下一位家主来培养,每天都要学习各种各样的东西,小小的背脊早就被那些生涩难懂的知识压得弯了又弯。
这也是她为何最喜欢小狗的原因,因为小狗不会逼迫她去做她不喜欢的事情,不会给她很多的压力,更不会变成粽子来吓她,小狗们只会在你不需要它们的时候趴在你的脚边,在需要它们的时候给你一个大大的充满温暖的拥抱。
哎,到现在她都还记得第一次下墓时的情景...
那年她才七岁,大伯便向身为族长的爷爷申请让她与他们一起行动,爷爷见此行要去的地方不算凶险,便同意了大伯的意见。
墓里很黑,空气也不好,小小的她被护在队伍的中间,但即便是这样,也缓解不了她对于黑暗的恐惧,她害怕得握紧了拳头,眼睛也睁得大大的,然后便看到了...
不可否认的,当她以为自己要死的那一刻其实是快乐的,因为终于不再有那些如山般沉重的压力环绕着她了。
在得知自己重生后,离倾世也是欢喜的,她想,也许连老天爷都觉得她在离家活得太累,给她一次自己选择如何生活的机会。
既然如此,玄月大陆,她必定要为自己而活!
活得人人羡慕!
活得潇洒肆意!
活得随心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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