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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尸走肉,这四个字便可以完完全全地概括离开沈墨白之后,我所过的生活。
没什么好说的,我被沈墨白选中,有过一段好日子,然后被无情地抛弃,事实就是这样难堪,我不想承认都不行。
我听从了迟昭涵的建议,收下了那张卡,密码是我的生日,卡里的数额比我想象中还要多一点儿。
真阔绰,全然不像是生意人做的事,这笔买卖,他亏了。
拿着他给我的这笔款子,我做了很多荒唐的事。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公寓,买来各种酒当水喝,从天黑喝到天亮,天一亮,我就拉上遮光窗帘睡觉,睡醒了又继续喝。
余生无非也就是这样了吧,天黑等天亮,天亮又等天黑。
这段时间里,我迅速地学会了抽烟,但无论我对着镜子如何练习,姿势都不如迟昭涵那么好看——潜意识里,我当她是敌人,总忍不住暗暗拿自己跟她比较。
真丝睡衣买回来,只穿过一次,就被酒醉后的我剪成了一条一条。
楼下有家花店,我打电话叫他们把店里所有的花都送一束上来,躺在浴缸里撕花瓣玩,凋零的花瓣很快腐烂成泥。
还有一次,我心血来潮,大白天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身上居然穿着一件给我妈穿都嫌老气的皮草。
……
我不知道该怎么排遣痛苦,做任何一件事都无法减少我的痛苦。
走在大街上,看到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他们的脸和背影都透露出喜悦,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人,可我季西柠,无人可爱。
我的心是一座空荡荡的死城。
事实上,我整夜整夜地哭过。
我拿刀割过自己。
我在空空荡荡的房子里揪着自己的头发往墙上撞过。
我在半夜对着窗外尖叫过号啕过也无声地呜咽过。
我暴饮暴食后又扣喉。
我在路上看到车开过来的时候直挺挺地站着不动,被人骂得狗血淋头。
我想过死,一遍一遍地计划过,遗书写过好几份,每一份的开头都是:亲爱的沈墨白先生,我要去死了……我做过这么多事情,不遗余力地伤害自己,可到头来,每一天我还是睁开眼睛,确定自己依然活着。
然后,我便走上了另一个极端,既然他不要我了,那么我也不必爱惜自己。
可以成就你的人,也可以轻易地摧毁你。
既然沈墨白要摧毁我,那么,我再助他一臂之力。
我开始荒废学业,每天晚上流连在城中最红的夜店,穿着暴露,跟不认识的陌生男人抱在一起跳舞。
音乐,酒精,镭射灯,还有那些暧昧不明的面孔,这一切都是好东西,像致幻剂一样麻醉了痛苦的神经,一天之中至少有那么几个小时,我不会想起他,不会想起过去。
但只有一点,我严防死守,无论那些人怎样企图把我灌醉,将我带走,都无法得逞。
我的灵魂可以堕落,堕落到地狱最底层都无所谓,但我的身体,只属于他一个人。
肃杀的秋天到来时,我已经有了一群固定的欢场上结识的狐朋狗友,有男有女,我们厮混在一起,打牌,抽烟,晚上出去喝酒,大家都喜欢我。
为什么?很简单,因为我舍得花钱。
他们都不知道我的钱从何而来,不知道那是我以一段生命为代价所换来的,他们不关心我即将被学校处分,二十多年来的漂亮的人生履历上即将画一把鲜艳的红×。
这就是我要的关系,今朝有酒今朝醉,醉后各分散。
父亲去世了,母亲不管我,沈墨白抛弃了我,多么自由,这庞大的自由使我一时之间有些不知如何自持,但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这世上再也没有什么能牵绊得了我。
简直连做梦都会笑醒呢。
在我纵情声色的那些日日夜夜里,没注意到有一个人,三番两次地藏匿在那些嬉笑的面孔后面安静地观察我。
像猎人观察猎物那样,伺机而动。
又是一年生日到了。
我从昏睡中睁开眼睛,像是从一个冗长的梦里醒来,一摸眼角,竟然有泪水。
对着天花板发了将近半个小时的呆之后,我踉踉跄跄地爬起来,打算洗个脸就开始化妆,我想过了,今晚要化大烟熏,还要在脸颊上贴上水钻做出眼泪的效果。
沈墨白在我身上花费的心血没有白费,现在我自己都看得出,季西柠的确是有那么点儿味道了。
在找水钻的时候,我手忙脚乱,翻箱倒柜,一个小小的暗红色绒面礼盒从抽屉里掉了出来。
那对祖母绿的耳坠,我早已不戴了,但它重见天日的这一刻,幽幽的光泽还是惹得我痛哭了一场。
堕落,有用吗?
这些虚假的繁盛真的能够掩饰得了我内心无涯的黑暗和悲伤吗?
忽然间,我全身瘫软,跌坐在墙角,灵魂深处迸出一声一声的“渴”——那种没什么能够解决得了的渴。
我根本忘不了他,我骗自己骗得好苦。
他们见到我时都大吃一惊:“西柠你怎么了,怎么妆都没化就跑来了,还有,你穿的这是什么东西?”
我微微一笑,不打算向他们解释。
包厢里的温度越来越高,有女生直接跨坐在男生的腿上,拿着麦克风心猿意马地哼哼唧唧,我一改往日爱出风头的个性,蜷曲在角落里,像抱着一只流浪猫那样抱住自己。
一个我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人,不由分说地将我从人堆里扯出来,牵起我的手,一言不发地打开了门。
大家都玩得很开心很尽兴,没有人关心我们要去哪里。
我也不问他要带我去哪里,如今的我,去哪里又有什么分别?
幽深的巷子里,只有路口有一盏瓦数很低的路灯,昏暗中我只能大概看清楚他的轮廓。
他长得不错,身上的香水味我也喜欢,出于这两点,我愿意多给他一点儿时间,看看他究竟要做什么。
“我喜欢你不化妆的样子。”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背靠着年久的砖墙,仰起脸静静地承接着他的审视。
他的手指从我的额头一路滑下来,停止在嘴唇:“你平时涂的那些口红,颜色太过艳丽,不适合亲吻。”
“季西柠,现在,我要吻你了。”
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吻,也是一生中唯一的一个。后来我回忆起来,连这个人的名字叫什么我都不知道,可我们之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一个很温柔的吻。
说不清楚为什么,我心里很想推开他,可是身体却完全不听使唤,手垂在两侧,像被抽掉了骨头一般绵软无力。
我们的身影融化在无边的黑夜里。
我想,也许,是因为太久太久没有人吻过我了吧,我觉得冷。
第二天中午,在酒店里醒来,我很不好意思,一直不拿正脸对他,他笑着说:“女生先穿,这也是社交礼仪。”
这阵尴尬很快就过去,穿上衣服,我们便恢复成两个礼貌而疏离的陌生人。
一人抽了一支烟之后,他说:“生日快乐。”
我说了一声“谢谢”,便不知道再说什么好,这种事我没有经验,虽然过了一段相当迷乱的生活,但玩到这种程度,这是仅有的一次。
成年人善于给这种事情找理由,比如,情爱是天赋人权,我们理应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
那我就做一次成年人吧。
依稀记得前一天晚上,他吻过我之后,轻声问我:“还想回到那个包厢里去吗?”
我坚决地摇摇头,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我隐隐约约有点儿兴奋。
他的声音里有股魔力,像是巫蛊一样迷惑了我,他问我:“那要不要跟我走?”
我这一生,犯了一次又一次仍不知悔改的错,就是每当有一个人问我这个问题时,我都毫不犹豫地跟他走。
我是那么渴望被一个人带走,走得更远,一次比一次还要远。
洗漱完毕,他替我捋了捋额前的碎头发,忽然轻轻地抱住我,轻声跟我说:“宝贝,不要当真,我们都不要当真。”
我的身体僵了僵,听见自己说:“好。”
走出酒店,两个人都如释重负,这个游戏,大家打了个平手。
这件事就这样云淡风轻地过去了,那晚一起玩的人,谁也没有问过我后来去了哪里。
而他,也从这群人中消失了,有时候我简直怀疑,那个夜晚真的存在过吗?
那个吻,那个房间里的触碰和战栗,皮肤和手指的温度,这一切真的有过吗?或者只是我的幻觉?
但这个人,的确是有的。
后来有一次,在夜店里,我看见了他,怀中抱着一个假睫毛能戳死人的妞儿,两个人黏得像连体婴儿,分都分不开。
想起那晚他对我说“我喜欢你不化妆的样子”,我不禁一声冷笑,原来也只是逢场作戏而已,对着不同的人自然有不同的念白,有什么好奇怪的。
远远地,他也看见了我,扬了扬眉梢,就算是打过招呼,我转过脸去,假装没认出他。
心里那一点儿若有似无的东西,无声无息地落了地。
这件事结束了吗?我以为是这样的,直到一个多月之后,我接到他的电话。
“我是柏晗。”他自我介绍过之后,我仍然无法将这个声音同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对号入座。
电话中的沉默令双方都有些尴尬,他只好又补充了一句:“你生日那天晚上,我们在一起。”
我这就知道了。
没问他是从哪个人那里打听到我的手机号码,我开门见山地问:“有什么事吗?”
我的声音里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冷漠的缘由……或许是那次在夜店,无意中瞥到的那一幕吧。
又是一阵沉默,终于,我听到他说:“有些难以启齿……我的身体出了一点儿问题,我不确定是什么时候的事,你尽快去医院检查。”顿了一下,他补充说,“那次我们没有做措施,你一定要尽快去医院,要是有事,抓紧时间治疗。”
他是个聪明人,没有多余的铺垫和迂回,而是把一件复杂的事情化繁为简,用最直接的方式说给我听,纵然如此,我还是消化不了。
后来他还说了些什么?我一个字都听不见了。
不是说不会再疼了吗?为什么会有一种被人强灌进硫酸的痛楚?
是不是我玩得太疯,神都看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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