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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芙被拍得很痛,惊呼一声,忙捂住了自个儿的小手。
宋辛垂眸看着她,一双手又白又嫩又细腻,一点儿都不像个丫鬟的手。
这会儿手背被他拍红了,有些肿,倒是与冬天洒扫丫鬟冻红的手有几分相似。
他冷哼一声,睥睨着阿芙道:“我不需要任何人怜悯我,警告你,以后不需再踏进我的房门一步。”
阿芙卷翘的长睫轻轻颤动几下,捂住发红的手背,咬唇转身往外跑。
依旧裙摆翻飞,但到底失了往日活泼的神采。
宋辛有一瞬间的失神,心里又堵起来。
方才她转身的时候,好似看到了她杏眸里泡着的一汪清潭,隐隐有坠落成珠的痕迹。
她要哭了。
他真想看看,她哭是什么模样。
宋辛轻咳一声,吩咐道:“阿薇,我要出去走走。”
熊薇听着宋辛绵软无力的声音,有些担忧,“少爷,你的身子吹不得风……”
宋辛无谓地挑了挑眼尾,懒懒道:“多穿些不就行了么?”
熊薇抿紧唇,低头不语。
料峭春寒,少爷可能真受不了。
多穿几件,也是无用。
可宋辛执意要去,她一个做奴才的,除了多劝几句,也再无旁的法子。
总不能违背主子的意愿,将他锁在屋里。
宋辛换了身白衣,乌发灰瞳,周身上下依旧没任何色彩。
其实他更喜欢穿黑,但他实在太瘦,若是一袭黑袍,便衬得整个人如具干骨架,随时要被风吹跑一般的吓人。
宋辛虽才十岁,却因见惯了生死,格外早熟。
身子虽瘦弱不堪,却因灌多了补药,手长脚长,隐约比同龄人高出了一个头。
这样的宋辛走出去,便更像一根撑着衣裳的瘦竹竿了。
熊薇跟在他身后,心惊肉跳的,生怕一阵风就将他刮倒了,又生出一场大病来。
宋辛却在想,那小丫鬟也不知道躲哪儿哭去了。
容庄偌大,也不知去何处寻她。
谁料一转身,就瞧见了她。
许是有缘。
她就在出了宁苑正对着的竹溪湖旁,环膝坐在廊下竹凳上,下巴抵在蜷成一团的膝盖上,肩头微微耸动。
可惜她背对着他,瞧不见她哭哭啼啼的小脸,只见地上的几点水渍,当是她的泪珠儿砸出来的。
宋辛没有想象中的开心。
心口反而更堵了,像塞了一团被她泪水浸得湿哒哒的棉花。
宋辛毫无血色的脸越发显得削瘦苍白。
他顿住脚步,停在离阿芙稍远的一捧花树后,神色阴沉地看着。
看到廊下另一边,又走过来一个小少年。
年龄约莫和他差不多,面容清秀,粗布麻衣,却不显乡间粗野的气质,倒有几分文弱书生气。
阿芙唤他。
小郑哥哥。
宋辛皱了皱眉,似是有些耳熟。
他表情越发沉凝,一动不动地盯着那边。
阿芙手背上的红肿已消失不见,可脸上泪痕却很明显,沾着几滴晶莹泪珠的长睫轻轻颤着,似翩跹蝶羽,惹人生怜。
她说:“小郑哥哥,你终于回来了!”
带着哭腔的声音揉碎在微风里,还有一缕小奶音,软乎乎的,让人想要伸手去抓。
郑松是庄上佃户郑有力的小儿子,因其过目不忘的天资被县里
的刘秀才看中,去年便进了私塾读书,只用象征性地交些束脩,十分得刘秀才喜爱看重。
所以郑松自去年去县里亲戚家住着后,便要两三月才会回来一次。
阿芙与他是儿时玩伴,青梅竹马,见到他自然高兴。
高兴得连方才的委屈都全忘了,伸出白嫩嫩的手掌心,歪着脑袋问道:“小郑哥哥可给我带了一口酥?”
上回郑松来时同她提起过县里新开的那家点心铺子卖的一口酥,描绘得阿芙当即便不停地咽口水,又答应春假回来时,给她带上一些。
阿芙一直惦记着,这会儿便眼巴巴地望着郑松。
郑松站在她面前,神色不似往日轻松自然,目光落在她白净小脸未干的泪痕上,有些凝重慌张。
“阿芙,你怎么哭了?”
他从未见阿芙哭过。
虽只是两道泪痕,却也紧张得很。
阿芙怔了片刻,望着郑松袖袋中隐隐约约可见的油纸,咽着口水道:“小郑哥哥,我没哭。”
“骗人。”郑松抬起指尖,在阿芙白白软软的小脸上擦了擦。
她的皮肤胜雪,又如凝脂般,指尖轻轻一按,就陷进去一个小漩涡,像软绵绵的面团。
阿芙任由脸上的泪痕被他擦着,捏着郑松的袖口问道:“小郑哥哥,什么是‘怜悯’呀?”
郑松指尖顿了顿,从袖袋里拿出那精心包着的一小盒点心,揉了揉阿芙的脑袋,语气里透露着一丝异样,“是谁同你说的这个词?”
阿芙笑吟吟捧过点心,亮晶晶的杏儿眼里再无半点委屈,坐在凳上晃着两条腿儿,一门心思都扑在了点心上:“是少爷说的,小郑哥哥,我现在可以吃吗?”
看起来,她现在脑子里只剩下一口酥,已经完全不在乎“怜悯”为何物了。
郑松点点头,清秀的脸庞上又浮出几缕温柔的笑意,撩起前摆坐下来,和她并排,温声道:“阿芙快吃吧,还是热的。”
阿芙小鸡啄米式点点头,迫不及待地开始解那系着点心的绳子,听说这是宫里放出来的宫女做的,味道与市井上的点心大相径庭。
而郑松温柔的目光从阿芙的侧脸上慢慢移开,仿佛不经意般,与不远处正虎视眈眈的宋辛视线对上。
……
阿芙吃着一口酥,又听郑松说了许多读书时的趣事儿,恋恋不舍地不肯回去。
若不是郑松安慰她这次春假足足有五日,明日又来寻她玩,她定然是抱着郑松的胳膊不愿意撒手放他回家的。
阿芙爱热闹,却没有旁的玩伴,从小就只有郑松陪她一块玩儿。
所以自打郑松去县里读书后,她觉得日子越发无聊。
但听婆婆说,读书是件极好的事,她便坚定不移地支持着小郑哥哥去县里读书,即便她每日闲得发慌也忍了下来。
阿芙小心翼翼端着最后几块一口酥回了西苑,郑松陪着她走到小院门口才与她道别。
阿芙迫不及待地将一口酥献宝似的递到王婆子跟前。
“婆婆,吃!”
王婆子诧异地看了一眼,惊道:“乖乖,这点心可不便宜,是少爷赏你的?”
阿芙摇摇头,眸子灿灿,抿唇笑道:“是小郑哥哥给我的。”
王婆子狐疑地拿起一口酥看了看,拉着阿芙说道:“阿芙,你知你郑伯伯一个人拉扯着三个孩子,过得何等紧巴,时常要我们救济一二,那小郑在县里读书的笔墨纸砚哪一样不是郑伯伯的血汗钱?他如何能买得起这样贵重的点心?”
“……你可知这一枚小小的一口酥,就要花上你郑伯伯半月的工钱!”
所以像这样的一口酥,也只有县里那些富家少爷千金才能享用得起,每日限量供应,贵得令人咂舌。
王婆子的面容异常严肃,吓得阿芙红润的小嘴张得能塞下鸡蛋,又慌忙用白白嫩嫩的小手捂住,连连摇头道:“我不要……我不要吃郑伯伯的血汗钱!我明儿就拿去还给小郑哥哥!”
“还给他也无用,这点心也是退不回去的。”王婆子叹口气,摇摇头,思忖片刻后,咬咬牙从腰间抠出两块碎银子,“这样,你拿着这银子,明日还给小郑。这些一口酥,就当是婆婆我买给你贺生辰的!”
王婆子不知道阿芙的时辰,便算成是捡到阿芙的那日。
一晃眼,再差三日,就快整整六年了。
王婆子难得这样豪迈,这两块碎银子,也是她攒了大半年的积蓄,这会儿拿出来,肉疼得不行。
但想到小郑那孩子难得的天资聪颖,可别因为要给阿芙买点心而走了偏道,得不偿失。
阿芙接过王婆子手里的银子,愧疚地低着小脑袋,“婆婆,是阿芙的错,若是知道这点心那样贵,打死我也不要小郑哥哥给我买的。”
王婆子摸了摸阿芙的头,眼角挤出了几道细褶,在烛火下照出温柔的光晕,“不怪阿芙,你跟着我也受苦了,平日里没吃什么好的,生辰总不能亏待了你。”
阿芙扁扁嘴,还想再说什么,又听到王婆子继续说道:“从明日起,你就去少爷屋里伺候吧。”
阿芙猛地睁大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王婆子看出阿芙不情愿,顺着她的头顶揉了揉她扎着的两个小揪揪,又将她抱在怀里,耐声劝道:“在少爷身边,一口酥都算不得什么,多少珍贵的点心,只怕你要吃到烦呢!”
阿芙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连忙解释,“婆婆,我不爱吃点心了。”
王婆子也不知道阿芙今日经历了什么,但她知道少爷虽脾气不大好,心地却是善良的。
阿芙总不能一辈子和她这个老婆子待在乡野田间,没一丁点出息。
阿芙是个聪明的孩子,该有更远大的前程和人生。
而现在,唯有京城来的少爷,才是改变阿芙一生的契机。
从王公贵府里出来的丫鬟若是得了主子的青睐再到了年龄出来,能比县里那些富家千金都要嫁得好,一生幸福顺遂。
王婆子虽不是阿芙血浓于水的亲人,却胜似亲人,为阿芙想得深远。
此时她脸一横,甩开阿芙的小手,第一次冷言冷语。
“阿芙,你必须去伺候少爷,这件事没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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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知道自己只能活不过成年,所以性格比较奇怪哈~~~
不过会被阿芙慢慢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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