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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龙元年十月二十日早晨,京师长安城西城金光门内西市街口,横停着许多牛车骡车,其中几辆一直停到金光门前的群贤坊门前。赶车的都是早早起身,天刚破晓就都来了。大清早在那儿吆喝喊叫,嚷嚷不停。
韦安是西市边延寿坊内韦家的总管,兆韦氏与杜氏,号称京兆韦杜,去天五尺的顶级豪门。这延寿坊的韦家虽是京兆韦氏的分枝,可也依然不小,哪怕历经这些年的战乱,也依然还保有不少的派头。韦安五十来岁的老年人,早早就雇佣了这些骡车马车,是准备要送着韦家上下出城往乡下避难的。他正抽着一支纸卷茶烟,看那些车夫们喂牲口,一边吵吵闹闹的开玩笑。从牲口取笑到牲口的祖宗,再没什么可说的,一会就准会取笑到他们自己的头上来。韦安也不知道这些穷车夫们乐兴个啥,反正他是乐不起来,他一辈子呆在韦家,早些年还不错。可自打懿宗皇帝去世过后,这京师长安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这已经是韦家第三次举家撤离长安了,第一次是黄巢攻入潼关之时,那次撤的匆忙,连许多家当都来不及带上,还是本家的几位管事拔了一队兵丁过来,护送着他们撤走,那次除了人走了,啥也没带走。第二次,则是官军收复了长安后没多久,他们就跟着本家和官军一起从凤翔返回了长安。可没呆几天,结果长安城内的藩镇兵马内乱,他们又一次逃离。
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唯一稍好点的就是没有前两次那么仓皇慌乱。
一个骡夫在那说道:“在这种年头儿,谁知道赶了这趟车还能不能回来呢?”
韦安猛吸一口茶烟,白纸卷的茶烟一头猛的火光明亮,橘黄鲜艳。茶叶混着薄荷还有少量中药的味道在口中回转,让整个头脑顿时清爽了许多。他恋恋不舍的吐出一口烟雾,尽量和气的在一边笑道:“赶这一趟车,你们赚钱可也不少,拿这钱都能买上不少粮食了。”
那个骡夫有些羡慕的狠吸了几口空气,把空气中混杂着韦安刚呼出的上等茶烟的一点烟雾吸入鼻中,咂巴着嘴道:“钱看着不少,可现在长安的米行里,早就是有价无市了。斗米万钱,贼厮鸟玩意思,这些贪心的粮商,他们囤积居奇,这种时候还要大发难民财。也不怕有命挣,没命花。哼,贪再多钱,哼,人死了,钱还有什么用?哼,那些三川兵的刀剑可不长眼,一刀砍掉脑袋,照样人头落地,碗大个疤。说实在的,要不是韦家答应跑这趟给工钱外,还另给两斗小米,谁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出城啊,可是有什么办法,钱可以不挣,可一家老少在家中每天等着吃饭,俺们总得到外头挣点嚼头不是。”
另一个骡夫插嘴说:“谁说不是呀,不过,一旦等三川兵马进了城,这长安城只怕也是难的安生。拿我来说,我倒是愿意离开这里的。”
“你当然愿意离开,你光棍一条,没爹没娘没老婆没孩子,这大马骡就是你婆娘。这给韦家跑这一趟,既包了路上的吃喝,还能挣两斗小米,又有机会离开这是非之地,躺到凤翔去,你哪会不愿意的。可我们一家子老小,却不能说走就走的。”
旭日自东方喷薄而出,红红的太阳映红了半边东天,朝霞灿烂。
朝阳照着那座大宅第的大门,巨大的槐树的叶子上,晨着的白露珠光闪耀。这便是韦家的府第,大门口朱漆的大门,高大的门牌,处处显得堂皇壮观,虽然韦家接着两代人都没有出再出仕过,可就凭着京兆韦氏的分枝,加上韦家老太爷子曾经担任过两任地方刺史,以及一任六部侍郎的经历,韦家现在依然是高高在上的不可攀。
此时大院内,韦家的那位已经七十多岁曾经任过两任刺史和一任侍郎的老太爷,正坐在厅门前廊下的一只大软椅上。晨光虽然艳丽无比,可此时十月底的气候,早上依然清冷无比。不过老爷子年纪虽大,但身子骨却很硬朗。他穿着件大棉祅,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挽起一个髻在头顶。右手手指上夹着一支点燃的雪茄,正十分轻松悠然的观赏着晨光。
老爷子的一个孙子正充满焦急的开口劝说:“大人,这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还这么淡定啊。那高仁厚就要打进城来了,咱们赶紧走吧。主家那边六叔已经答应了我父亲,同意我们跟在他们车队后面一起出城,主家的七叔到时会直接派一队神策兵护送着咱们去凤翔。他们可不等人,耽误了时间,咱们就走不了。”
“老夫哪也不去,就呆在这里。”老爷子抽了一口雪茄,让烟雾在口腔内转了几圈,又吐了出来。他很享受这种用名贵的茶叶和人参鹿茸等珍贵药材制作成的雪茄,随时随地能抽上几口,清爽宜人,还能略补些元气,甚至比单纯的煮茶泡茶即方便还口感好。致仕之后,临到老了,反倒是逃了两次。两次糟糕的出逃经历,让老人到现在都难以忘怀。他老了,不想再跑了。就算死,他也想死在长安,死在韦府。
已经四十多岁的韦云是老爷子的嫡系长孙,老爷子之后,这一支就没有人再出过仕。老爷子的几个儿子没这天份,文不成武不就,老爷子干脆就不让他们再去沾这个圈子。韦家子孙凭着韦家这块牌子,有祖上传下的那些庄子,店铺,吃穿倒是不愁。这些年来,韦家当家人早换成了老爷子的长子,而真正跑上跑下主事的,则是这个长孙。
韦云猛的跳起来,他急道:“我的祖父大人呀,都说长安的官兵是守不住的。那高仁厚听说是三川第一名将,田令孜手下最利害的人物。前几年三川地方数次做乱,还有那个东川杨师立做乱,可哪一个不是被他给迅速击败?这一次他从东川一路出关北上,破武关,下蓝田,那可是无人可挡啊。这些三川兵可不是什么王者之师啊,要是他们破了长安,只怕到时少不了又是如黄巢入长安一样的烧杀抢掠。咱们就如前两次一样早离开这里多好,就算这府第院子毁了,也就毁了,只要人在,还怕什么。”韦云也有近四十岁,这些年凭着韦家的招牌,做起了生意,倒也是弄的有声有色。韦家这几年早就在凤翔甚至是灵武都置办了一处产业,也算是早做防备。
老爷子却淡淡道:“要变天了。”
韦云投头看看天,东方朝霞满天,这怎么看也是个大晴天的样子。
老爷子继续道:“一场暴风骤雨就要过来了,这会是一场大雨,会席卷大地。长安会被笼罩,就算跑到凤翔,跑到灵武,也一样要承受这场雨。既然早晚要淋一场大雨,避无可避,又何必跑到野外去淋雨?”
韦云有些不解,茫然的看着老爷子。
老爷子叹息一声,道:“一人行路途中,突遇大雨,急跑。半路,遇一人,却于雨中闲庭信步。问,雨大,快跑。那人摇头道,野外空旷,无处可避雨,快跑或慢走,又有何区别,言毕,不顾那人继续雨中慢步而走。”
“祖父大人,遇雨奔走,这是常理吧?”
“可那人说的也没错,无处可避雨,你奔跑也罢,慢步也罢,一样是要淋雨。既然如此,又何必折腾呢?”老爷子吸了一口烟道。
韦云有些愣在那里,还是不太理解祖父的意思。
许久后,老爷子才缓缓道:“你如何看待秦王李璟此人?”
韦云想了想,“李璟在关东,尤其是在山东享有极高的民心,威望无俩,乃当世之枭雄!”
老爷子听后,摇了摇头,“秦王李璟,古来真英雄,千古之王者。”
韦云没有想到老爷子对李璟的评价这么高,他对自家的老爷子是清楚的,这是一个眼光十分老辣的老辣。不论是田令孜还是杨复光,甚至连太上皇李儇,当今李晔,他都没什么好评价。却不料,对李璟,竟然有这样高的评价。
“李璟,是新的王者,他将要开创一个新的王朝取代李唐天下,甚至将来会远超李唐。大郎,时代在变迁,黑云即将散去,新的时代就要到了。”
韦云低头沉思。
“大人,你说李璟将有天下?”
“是的,而且这一天不远了,就在眼前。杨复恭确实不是高仁厚的对手,可高仁厚不过是一大将,却又如何敌的过李璟这个王者。狼争虎斗,可真龙一出,万兽都只得臣服。云儿,李璟已经入关了,连定难等四个蕃人藩镇,都已经被迅速击败臣服。试问,杨复恭或者田令孜这两个太监,又如何是李璟敌手?或者说,李室的那两兄弟,还能力挽狂澜不成?暴雨来袭,任何的动作不过是最后的无用折腾罢了。云儿,我们韦家无须折腾,只须安静的等待这一天的到来就好。对我们韦家来说,这是甘霖,而不是灾难,无须躲避!”
“可李璟还远在黄河边上,高仁厚却已经兵临城下了啊,只怕远水解不了近渴!”
老爷子眼皮一睁,本来浑浊的眼珠着,却突然闪过两道犀利的精光,这一瞬间,韦云都以为自己眼花了。这一刻的老爷子哪还有半点的龙钟老太,分明睿智无比。“高仁厚确上蜀中难得的大将,不过越是如此,他就越明白眼前的局势。识时务者方为俊杰,如高仁厚这样的上将,又岂会一条道走到黑?放心吧,混乱始终终结,拔开云雾见青天的一刻到了!”
老爷子说的如此笃定,韦云沉思片刻,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决定留下来。不过,他多了个心眼,告辞离开后,径自去了父亲院里。最后,韦家大部份的人都留了下来,只有韦家第四代的七八个十岁以下的年幼子弟,最后由韦云二叔带着跟主家的人一起前去凤翔。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韦云经商以后,在商场里学来的一条至理。
同州,李璟亲率五万精锐近卫军南下,蒲阪关北面的澄城、河西、郃阳一线防御,在这支天下最强悍的军团面前,几乎不堪一击。在黑鹰战旗的引领之下,近卫军团以破竹之势,一往无前。他们只用了一个时辰就破了河西城,然后用了半个时辰破了郃阳城,而澄城,甚至没等他们到达城下,城内的守军就已经主动出城来降了。这条防御线,秦军总共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拿下了。这还是大部份时间花在了路上行军上,实际上攻下三城只用了一个半时辰。
近卫军团的三支前锋迅速拿下了三城之后,留下部份兵马留守三城。李璟的大军黑压压的继续向南移动,向冯翊城的王彦章等汇合。
远远的,冯翊城的轮廓已经出现。
在李璟大军到来的前夜,王彦章等西征诸将,已经奋勇的进攻夺下冯翊城。对于西征将士们来说,冯翊城再坚固,也绝不能让殿下亲自率兵来助功。他们必须在秦王到来之前,就拿下这座城池。
虽然多花了些伤亡,多消耗了些弹药箭矢,但冯翊最终还是被拿下来了。李全忠的儿子李匡威虽然有心死守,可最终他手下的兵将去承受不住那猛烈无比的攻势,面对着巨大的伤亡,他们最终被突破了。
秦王即将到来,刚拿下的冯翊城也早严加戒备。一队队血染征袍的西征将士,用最快的速度接管了城池,然后一遍遍的肃清城内外。将士们不顾疲惫,从城门口一直向北十里路上,都布上了警戒和迎接的将士。而冯翊城的降兵俘虏,更全都被关押在了城外的俘虏营中,连城内的百姓,都被严格规定只能在距离街道二十步外欢迎。
这些被挨家挨户要求出来迎接秦王殿下,又被仔细的搜过身,且还被要求站在警戒线外二十步迎接的冯翊百姓中,有两个剃着光头戴着黑色幞头,着青色对襟皮袍,看起来斯文沉稳,可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锐利如锋的年青男子,也站在兵士后面的人群中远远观望着。
前面的那个男子大约四十许,高大健壮,身后的青年则看起来十六七岁,同样身材高大,健硕俊朗,脸颊棱角分明,颌下有微微冒出的胡须。
那个看似年青人父亲的中年男子靠近年青人,低声问道:“郎君,怎么办?”
年青人目光盯着远处正不断接近的黑压压骑队,冷冷的一笑:“真是相逢不如偶遇,没有想到,居然能在这里遇到他,来的正好!”一边说,他一边捏紧了袖中的双拳。
“郎君,万加谨慎,这里可是汉人的地盘。万一出点差错,咱们插翅难逃。族里还等着咱们用马匹换回军械,以装备部民和该死的回鹘人战斗,以换取在草原的落脚之地。若是咱们在这里暴露了身份,不但郎君危险,且咱们的买卖都有可能要黄。郎君一直让我们学习汉人文化,汉人有句话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不忍则乱大谋啊,咱们契丹好不容易在郎君的带领下一直西迁到了金山脚下,如今需要的是在回鹘和黠戛斯这些大族之下立稳脚跟,生聚休养,而不是跟秦人鱼死网破啊!”
年青人的呼吸渐平静下来,他捏紧了拳头,眼睛瞪着前方,低声道:“迟早有一天,某还会再回来,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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