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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他的头盖骨很好看

作品: 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作者:张早更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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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酒吧寻得是乐子,听的是小曲,唱字母歌请出门左拐再右拐去幼儿园。

懵逼数秒,众人醒悟过来想要抗议,却个个张着大嘴没有发出声音。

这字母歌不一般。

确切说,是唱歌的人有些不一般。

他嗓子不沙哑厚重,也不高亢明亮,但却有种难以欲说的奇妙波动能够直击灵魂深处,就像你披头散发起了床,一脸眼屎去楼下买早餐时恰好遇到了初恋情人那般茫然——窝草,我是谁,我在哪里!

字母歌很短,不到一分钟即演唱完毕。

白锦寅看到台下观众的表情,悠然升起股被认可感。

在亡灵界的时候,基本上每天都要唱那么几遍,然而听众都是没有自我意识,沟通水平停留在点头yes摇头no的骷髅,个个该挖洞的挖洞,巡逻的巡逻,不会有任何回应。

他从来不知道唱歌还会有这种美妙的感觉。

情难自控,白锦寅忍不住开启了重复循环模式:“abcdefg,hijklmn,opqrst…..i can my abc……”

众人:“……”

短暂沉默,众人拿起塑料烟灰缸敲得桌子震天响,再好听它也是字母歌,您哪怕是唱首国际歌也成啊。

宝宝用了毕生功力才没让人设当场崩塌,跑向舞台拉着白锦寅到了下面咬牙切齿问:“哥们,存心捣乱的吧,别告诉你只会唱这一首歌。”

白锦寅皱眉挣脱开,想了想坦诚相告:“这首唱的最熟。”

宝宝:“……”

若不是财神爷秦松在一边等着,恨不得当场轰出去。

“行了,这事待会再说,那里有位金主看上你了,”宝宝压低声音,“人帅钱多,机会难得。”

白锦寅听懂了钱多俩字,欣然前往。

跟着宝宝来到卡座,目光看到秦松的刹那,白锦寅愣住了。

这人穿了件白衬衫,袖口挽得老高,胸前的纽扣不知自己扯的还是别的原因只系了三颗,线条流畅的胸肌一览无遗,他长得十分俊秀,是那种狂野和潇洒并存的复合俊秀,手中拿着空酒杯若有所思,神色颓废,见到白锦寅过来,眼神变得灼灼火热,像两朵骤然亮起的小火苗,让人情不自禁想对着吼上一句: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是最亮地一颗……

然而这是正常人眼里的秦松。

骷髅领主白锦寅看到的却没那么肤浅,而是——深至入骨。

骨骼大而强壮,头骨圆润结实,特别是平整的后脑勺难得一见,若是变成骷髅的话,即使放到昔日数以万计的骷髅大军中,也能称的上是一朵健美的骷髅花。

集强壮和观赏性为一体的骨架,向来是贴身护卫的不二人选。

白锦寅很想上去弹几下试试手感。

宝宝酸溜溜的给两人做了简单介绍,转身默默离开,以他gay海浮沉多年的经验来看,秦松像是动了心,而白锦寅就不用说了,眼里火花四溅,俩人恰是干材遇烈火,至于会发生什么,随他去吧,就像青春在夕阳下渐渐走远的背影,不是化妆品能够留住的。

白锦寅毫无顾忌继续欣赏美丽的头盖骨,直到听到头盖骨拥有者哑着嗓音问:“开场前那段吉他独奏,你跟随学的?”

“没跟谁学,”白锦寅恋恋不舍收回目光,打量下秦松,想起刚才宝宝说的话,“刚才那人说你很有钱?”

“算是有钱吧,房子车子不缺,”秦松拿起个空杯子倒满酒递过去,“怎么,你很缺钱?”

白锦寅点点头,接过杯子闻了闻又放下;“能告诉我怎样才能快速赚到钱吗?”

秦松笑了笑,复杂的表情散去,拿过白锦寅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可以,不过方式太多了,不如今晚你跟我走,咱们彻夜长谈?”

就在这时,藏在背包里的嘿嘿恍然大悟,通过意识向白锦寅大喊:“我想起来了,难怪总觉得哪里不对,这人看上你了,看样子应该是个攻,主人,他想爆你菊花。”

白锦寅:“……”

亡灵界爱情这东西,三年中他只见过一次。

两个和他一样级别的骷髅领主在无穷无尽的日子中因为太过寂寞走到了一起,但限于自身条件限制只能是灵魂相爱,想圈圈叉叉?硬如钢铁,小如花生米大小的唧唧骨当凶器还差不多。

白锦寅见到的场景大都是俩人森森手骨扣着对方的森森手骨一起采鬼脸菇,情到深处偶尔会用狰狞的大牙花子在对方额头来个纯洁的吻。

来到人间后,会‘呀买碟’叫/床的嘿嘿曾经给他普及过性知识,男男,男女,甚至人兽都有……

除了后者,男男和男女他觉得无所谓,只是或许习惯了骨头架子的身体构造,对嘿嘿说的那种肉体激烈碰撞的方式一时很难接受。

眼前的秦松,大腿骨修长,头骨圆润,倒也符合他的审美观。

他想了想,很遗憾说:“抱歉,我只能接受拉手和亲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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