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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芷璇是在福林街延伸过去, 最南端的杨柳河边找到季美瑜的。
她坐在河边的一棵柳树下, 双手抱着膝盖, 小声的抽泣, 像一只受伤的小兽躲在暗处舔舐伤口。
傅芷璇走过去的时候发现, 她的两只眼睛都哭肿了, 手上红红的一片, 沾在上面的泥土也没清理。
“美瑜。”傅芷璇轻轻的叫了一声。
季美瑜扭头一看是她,立即两眼一瞪,恨恨地说:“你来干什么?想看我的笑话是吧?”
傅芷璇不理她, 掏出手帕弯腰打湿,然后拉过她的手,轻轻地擦了起来。
季美瑜疼得抽了一口气, 手往回一缩, 撇嘴哼道:“不用你假好心。”
傅芷璇笑了笑,弯腰把帕子洗干净, 递给了她:“那你自己来?不清理干净, 以后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
季美瑜瞥了她一眼, 终还是担心留疤不好看, 一把接过手帕, 轻轻地把手上残留的泥土和细碎的沙子清理干净。擦着擦着,她忽然头一低, 投进了傅芷璇的怀里,抱着她大哭起来:“你为什么还要管我, 你不是扔下我走了吗?”
傅芷璇浑身一僵, 垂下头复杂地盯着趴在她肩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季美瑜,犹豫片刻,伸出了右手轻轻拍着她的肩。
季美瑜被她这一安抚,宛如找到了主心骨,哭得更厉害了,边哭边诉苦:“嫂子,他们都欺负我,没有人喜欢我,也没人愿意娶我,连洪志山这个混球都嫌弃我,我都没嫌他死过老婆呢……”
傅芷璇不知道她究竟碰上了什么事,也不好接话,只能轻轻的点了下头,顺着她的话说:“那是他们没眼光。发生什么事了,能告诉我吗?”
季美瑜这番亲昵的举动,打乱了她原本的计划。傅芷璇眉微垂,思量片刻,决定改弦更张,换个方式,走怀柔路线。
季美瑜抽泣了两下,埋在她的肩上,声音很低,含糊不清:“她们都知道我落胎的事了。我一睡着就做噩梦,梦到很多血,好吓人。”
傅芷璇心里咯噔了一下,顿时明白季美瑜为何会消瘦成这个样子了。一方面是各种非议和轻视让她备受煎熬,一方面也是她自己心里内疚,对那个未出世的孩子的内疚。
她叹了口气,轻拍着她的头安慰道:“没事,都过去了,别想了。”
季美瑜摇头痛苦,绝望地说:“过不去了,连洪志山这个大老粗的鳏夫都不愿意娶我,还有谁会娶我呢?”
“会过去的,以后会有人不计较这一段往事,娶你的。”傅芷璇轻轻揽住她的头,安抚道。心情却很沉重,未婚先孕,伤风败俗,从一开始,季美瑜就被钉在了道德的耻辱架上,凡是有点家底的男子只怕都不会愿意娶她。否则走出去一家子都抬不起头来。
而那种家徒四壁,讨不上老婆的只怕季美瑜又看不上。高不成低不就,年纪看涨,她的这种焦虑只会与日俱增,除非她哪一日能看破,不再把嫁人视为下半辈子唯一的依靠。
但依季美瑜这种在男人身上摔了一个大跟头都还没有任何醒悟的样子,也别指望她能摆脱这些世俗的枷锁了。
只能说一步错,步步错,从她听信那等无耻好色男子的甜言蜜语,被哄得失去了原则,做出私定终身的事开始就注定了她今生的悲剧。女子不比男儿,行差踏错一步就很可能使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傅芷璇自己都觉得她这番安慰苍白空洞无力,但季美瑜却信了。
她抬起头,红红的眼眶里充满了依赖,就像是落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浮木:“嫂子,真的吗?真的有人会不嫌弃我?”
傅芷璇对上这样一双渴盼的眸子,实在说不出否认的话,只能点头:“嗯,放心吧,会有的。”
季美瑜丝毫没察觉到她的不自然,像是说服傅芷璇,更多的像是在说服自己:“嗯,没错,嫂子你和离了都一样有人要,我还这么年轻,没嫁过人,一定能嫁得出去的。”
她似乎一下子找到了自信,也不哭了,脸上还挂着一抹诡异的微笑。
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她这变化也太快了,傅芷璇感觉她的精神似乎不大对。未免刺激她,连忙错开了话题:“美瑜,你吃午饭了吗?咱们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
季美瑜摇摇头:“嫂子,我不吃,吃太多长胖了不好看。”
傅芷璇看着她枯瘦如柴的身体,倍觉违和。
“你不胖,吃一点没有关系的。”傅芷璇柔声劝道。
季美瑜连忙摆手:“不,我不吃,我不想吃,没胃口。”
为了躲避吃饭,她甚至主动提起要帮助傅芷璇:“嫂子,你来找我是想跟我哥和好是不是?我帮你。”
傅芷璇苦笑了一下:“美瑜,我想通了,你哥哥现在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咱们现在的身份有云泥之别,况且钱……你的新大嫂她爹现在是这安顺城里炙手可热的人物,这话你还别提了,免得让她误会了,对大家都不好。”
季美瑜一想到钱珍珍在家里说一不二的脾气,顿时也住了口,脸上的兴奋褪去,恹恹的,打不起精神:“那嫂子你怎么办?你还要跟着那个姓苗的回京城吗?”
傅芷璇嘴角泛起无奈的笑容:“不知道,现在这世道,战火蔓延,路上打家劫舍的土匪成群,哪里都不太平,如今就剩我与他两个人,想要穿过这千山万水,回到燕京,只怕还没走到半路就连小命都丢了。”
季美瑜眼睛一亮,拉着她的手:“那你就别回去了呗,留在安顺,咱们一起作伴。”
傅芷璇垂下眼睑,犹豫了一下:“可是我爹娘怎么办?还有,万一,万一被钱……你大嫂发现了我,她眼睛里可是容不下沙子,只怕我的下场比赖佳都不如。”
赖佳的去向,季美瑜知道,她鄙夷地撇了撇嘴:“嫂子,怎么能拿赖佳拿种人跟你比呢,她不知廉耻,背着我哥偷人,她活该。”
傅芷璇看着她义愤填膺的模样,忽然之间有些语塞,她真是既可悲又可憎,连带的对她的那种同情也淡了,苦笑道:“美瑜,你觉得赖佳真的会偷人吗?捉奸捉双,你可看到了奸夫?”
季美瑜语塞,支支吾吾地说:“我……这是家里的丫鬟亲眼所见,还能有假?”
季家的丫鬟听谁的?傅芷璇不大相信赖佳会偷人,她跟着季文明才几个月,连新鲜感都还没褪去,哪会这么快就移情别恋,而且还这么巧,钱家一发达,她偷人的事就暴露了。
不过跟季美瑜争这些也没意义,傅芷璇敛眉垂目,一副失落又害怕的模样:“美瑜,钱珍珍是什么人咱们都清楚,她爱你哥,爱得眼里容不下沙子,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接近你哥的女子,蝼蚁尚且偷生,我也害怕。”
钱珍珍的醋性有多大,这一点季美瑜心知肚明。她想了一下,小声道:“那嫂子,我不告诉别人你在安顺,任何人都不告诉,你别走,好吗?”
终于等到这句话了,傅芷璇掩饰住心里的喜悦,做出一副犹豫不决的模样。
季美瑜见了,抱着她的胳膊使劲儿地摇晃:“嫂子,你就答应我好不好,别丢下我一个人,我怕,我娘嫌我丢了她的人,整日围着钱珍珍打转,都不理我,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傅芷璇做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半晌道:“好的,不过咱们不能天天见,不然被钱珍珍发现,你以后恐怕就只能去大牢里看我了。”
听她愿意留下,季美瑜忙不迭地点头答应:“好,我都听嫂子的,你放心,我绝不告诉任何人。”
傅芷璇搬出早已经准备的说辞:“嗯,未免引起别人的注意,咱们五日一见,时间就约定在午时三刻,地点定在杨柳河对面的往来茶楼,行吗?”
季美瑜眨了眨眼,泪汪汪地看着她:“嫂子,你不告诉我你住在哪儿吗?”
傅芷璇垂下眼睑,无奈地说:“美瑜,你现在是千金大小姐了,我住在安顺城里最破旧的地方,你来不合适,而且万一被钱珍珍或是你娘知道了,我这条小命也完了。”
季美瑜有些失望,但又不想惹她生气,只好略过此事不提:“好,嫂子,五日后的下午,我到往来茶楼等你。”
傅芷璇顺手把她拉了起来:“五日后的事五日后再说,现在还是先去填饱肚子。”
在季美瑜说话前,她先一步堵住了她的嘴:“你既然还叫我一声嫂子,那就听我的,你看你胳膊都瘦得跟个烧火棍一样了。”
季美瑜眼睛里又泛起水意:“嫂子,你对我真好,这世界上就你对我最好了。”她不吃饭,她瘦成这样,她娘和大哥看了也只是皱眉训她一顿而已,没有人这么温言细语却又真切关心地逼着她吃东西。
这话傅芷璇上辈子也听过,长嫂如母,这确实是曾经她和季美瑜之间的真实写照。但这辈子再听到这句话,她的心里连一丝涟漪都没起。
她心如明镜,季美瑜现在是受挫了,诸事不顺,孤立无援,所以想起她曾经的好来了,而且还在有意美化放大了这种好。但等她度过这段艰难的日子,这些好又如同春、梦了无痕迹,并不会在她的生命中留下多浓重的色彩。
“傻姑娘,走吧。”傅芷璇轻轻拍了拍她的手,把她带到茶楼,叫了一壶茶又要了两样点心,推到季美瑜面前,“将就吃一点吧。”
季美瑜拿起一只绿豆糕,轻轻咬了一口,细腻香软的绿豆糕一滑入嘴里,口腔自动分泌唾液,她两口就吃掉了一个,又拿起第二个。
不知不觉两盘糕点都被她吃光了,她有些羞赧地摸了摸脸:“嫂子,我忘了你还没吃,再给你叫一点吧。”
这时候倒是有点曾经那个单纯天真的小姑娘的影子了。傅芷璇浅笑着摇头道:“还是别点了,我怕有的人撑坏了肚子,晚上不停地跑茅房,反倒是我的不是。”
“嫂子,你取笑人家。”季美瑜跺了跺脚,脸涨得通红。
傅芷璇笑盈盈地看了她一眼,拿出香囊,一个一个地往外掏铜板,边掏边喊:“小二,结账。”
季美瑜看她掏了半天都全是铜板,连块碎银子都没有,再一看她身上那身洗得泛白的衣服,心里泛起一股说不出的开心。嫂子对她还是这么好,都没多少钱了还请她来茶楼里吃东西。
等小二取走了铜板,她立即从怀里掏出一块银子递给了傅芷璇:“嫂子,这块银子送给你。”
傅芷璇连忙推脱:“不用,美瑜,你留着,被你哥哥和母亲知道了不好,万一引起他们的注意就更不好了。”
季美瑜满不在乎地撇了撇嘴:“放心吧,嫂子,我家现在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银子,这只是我的零花钱。”
这口气也太大了,傅芷璇眸光闪了闪:“傻姑娘,连宫里那位都不敢说自己不缺银子。”
季美瑜以为她不信,急于显摆,炫耀地说:“嫂子,真的,我没骗你,我们家现在可多银子了,钱珍珍天天换一套新的头面,我娘也攒了好几箱银子做压箱底。那洪志山是个没眼色的,哼,娶了我就等于娶了金山银山,他真是不知好歹。”
她话说到这份上,傅芷璇不再拒绝,接过银子,在手里掂了掂:“那好,我就不与你客气了。”
季美瑜高兴地点了点头:“嗯,嫂子,你若缺银子,下次我再给你拿些来。”
傅芷璇抬头看了一眼天色,笑道:“不用了,我还过得去,时候不早了,回家吧,五日后再见。”
季美瑜有些不情愿,不过她心里也清楚,她若是再不回去,府中的人就要来找她了。
“嫂子,那我先走了。”她恋恋不舍地朝傅芷璇挥了挥手。
***
傅芷璇是踩着夜色回去的。
不出意外,陆栖行已经回来了,他正与乌文忠坐在院子里下棋。
见到傅芷璇,乌文忠扔下棋子,站了起来,背着双手,慢吞吞地往石阶上爬:“人老了容易犯困,我去歇会儿,阿璇辛苦了,饭给你热在锅里。”
傅芷璇点头:“嗯,多谢乌伯伯。”
乌文忠摆摆手,大步踏入堂屋,轰地一声关上了门。
空寂的院子里便只剩两人,陆栖行上前,握住她冰凉的手,责备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先去吃饭吧。”
两人去了厨房。乌文忠的厨房空间小,光线昏暗,伸手不见五指。
陆栖行点亮了油灯,从把锅里的饭端了出来,放在厨房里的那张小方桌上,一碗米饭,一碟素炒扁豆,再配一盏昏黄的油灯,很是简单。
傅芷璇心中有事,也没什么胃口,随意吃了半碗,然后搁下碗筷,问出她回来就想问的问题:“你那边怎么样了?还顺利吗?”
“顺利。”话是如此,陆栖行的情绪却并不高昂,他走过去,双手撑在傅芷璇肩上,自嘲一笑,“你的猜测没错,甘源投敌叛国了。”
傅芷璇反手握住他的手,用力捏了一下,无声地安慰他。
陆栖行吐出一口浊气:“他是曹广的心腹,跟了曹广近十年,也是曹广带他到安顺的,很受曹广器重,刚到而立之年就与钱世坤平起平坐,升上了三品参将的位置,前途无量。钱世坤投敌叛国能理解,可是他……我实在很好奇,究竟是何等的诱惑,竟让他做出这种选择。”
傅芷璇很是不解:“他既已投敌叛国,为何还装出一副下落不明的模样?”他又不可能事先猜到陆栖行到了安顺。
说起这个,陆栖行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他这是为了引忠于曹广的人马上钩。史、钱两家在安顺坐大,曹广不放心,临走时,偷偷留下了一支亲信暗中监视二人。这支队伍人不多,只有四五十人,但都是监视、追踪、逃跑的一把好手。”
“这群人极擅伪装,是城里的不稳定因素,甘源想将他们一网打尽,所以想出这么一个引蛇出洞的计策,假装下落不明,引这群人去甘府一探究竟。可惜啊,他老婆的伪装不到家,谁大难临头了还有心思擦脂抹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不过这倒是便宜了我,若非如此,我还不知道曹广那小子留了这么一手。”
听他的意思是把这批人收归麾下了,傅芷璇也替他高兴:“若甘源知道最终的为你做嫁衣,估计会气得吐血。”
“没错,这批人混迹在安顺好几年了,说是地头蛇也不为过,有了他们,咱们总算没那么被动了。”停顿了一下,他握住了傅芷璇的手,低头,把下颚靠在她的发旋上,“明天我要想办法潜入军营。”
甘源这里已经无从下手,现如今要想找到线索,从哗变的发酵地军营入手是最快的。
傅芷璇心有不舍,但也知道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不能阻拦,只能默默的点头。
知道她情绪不大高,陆栖行从背后环住了她,低声安抚:“等此间事一了咱们就回京,在这里乖乖等我回来。”
傅芷璇应了一声,垂着头把见季美瑜的事说了一遍:“她现在精神很不对,未免引起她的怀疑,我也没敢问那些敏感的问题。”
陆栖行赞许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嗯,你做得很对,你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明日我安排一个人在季府门前盯着她,赴约那日,你稍微迟一些过去,若她背后跟着小尾巴,他们会通知你,你就别去了。”
他这安排比她顾前不顾尾的计划要周全得多,傅芷璇自不会反对,她点头应是,又从袖袋里掏出一块银子递给了他:“你看,这是季美瑜给我的。”
陆栖行拿起银子在手里掂了几下,立即把银子放置到油灯底下,翻来覆去的观察。
见他如此慎重,傅芷璇连忙站起身,探过脖子,紧张地盯着这银子:“你也觉得这块银子不对劲儿?”
“走,去找乌伯伯。”陆栖行拉着她走到堂屋敲了敲门。
很快,乌文忠走来打开了门,诧异地看着二人:“有事?”
陆栖行把傅芷璇拉了进去,问道:“乌伯伯,把戥子拿来一用。”
乌文忠狐疑地瞥了他一眼,走到墙角的柜子旁,从里取出一柄深棕色的戥子递给了陆栖行。
陆栖行把这块银子放上去称了称,然后又从怀里掏出一锭十两的银子,放置在戥子上。
“季美瑜拿出来这块银子比标准的十两银子少了二十一钱。”
闻言,乌文忠皱着眉从他手里接过那块银子,掂了掂:“这块银子的杂质太多。”
所以才会体积比十两银子大,重量却比十两银子轻。
虽然各国各地的银子纯度多少有些差异,但像这块银子这样杂质如此多的还是很罕见,这更多的像是只经过了粗步加工,未来得及深度提炼的半成品白银。
傅芷璇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补充道:“季美瑜说她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银子,万氏都攒了好几大箱银子了,钱珍珍最近也是花钱如流水。”
陆栖行与乌文忠对视一眼,两人眼中精光闪现,不约而同地喊了出来:“他们发现了大型银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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