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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新扎郎将

作品: 隋末 |作者:木子蓝色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04-30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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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谨涩流年的给力打赏,谢谢)

宇文述虽然位列十二卫大将军之一,而且还是左翊卫这样在京城拱卫皇帝的亲军,左右翊卫合称骁骑军。但是其个人的军事才能只能算一般般,离名将这样的称号差了十万八千里。上一次征辽之时,他所带的三十万大军直趋平壤,就被高句丽大将乙文支德故意七战七败,将他诱之深入,最后导致了萨浒大败,三十万人只剩下两千余人回到辽东。但是做为皇帝身边的心腹,他却也有着自己的本事,那就是看人的本事。

虽然陈克复之前就是他的兵,但是他也只是在昨天才见识到了这位小兵的价值。特别是当皇帝对陈克复表现出那种各别的赞赏时,他也放下了自己的大将军架子,对陈克复表示的跟对自家子侄一样。

面对来领取自己兵马的陈克复,宇文述大手一挥,将左翊卫中最精锐的三千骑兵抽调出来交给了他。全都是左翊卫里征战多年的老兵,不少兵将都曾经随着先皇东征西讨,更有很多曾经在当今皇帝陛下的军队中出过力。不过这些兵也都是些老兵油子,平时放在各营之中也是些桀傲不驯的主,这次正好也全都抽出来交给陈克复了。这样的兵丁,虽然平时带起来会让人头痛,但这些人的强悍也是不用说的,只要不是交给一个十足的笨蛋,那么都是今后打胜仗的保障。

领人的时候,陈克复看着一水的黑鸦鸦的骑兵十分高兴,这就是自己的兵啊,都说乱世当中草头为王。那些有兵有将的家伙就是这乱世当中活得最潇洒的人。而如今大隋看似如一头咆哮山林的猛虎,但只有陈克复知道,这头猛虎已经快不行了。要不了几年,这天下就是这些武夫们的天下。现在弄到了这么一支精锐的部队,陈克复心里那个激动啊,不敢说去争霸天下,这小命暂时有保障了。

隋朝的大军将辽东城围困后,马上展开了攻城,可是攻了一个白天除了消耗了不少高句丽人的擂木滚石外,就只剩下那一地的伤兵了。

陈克复这位被杨广称之为勇贯三军的猛人,今天没有参与攻城,他正忙着熟悉自己的三千家底呢。好在宇文十分关照陈克复,帮着把他从陈家庄一直带在身边的那九人也分在了他的麾下。

不过等召集了这三千兵马伙长以上的头目们开会后,陈克复才发现这麻烦也来了。

虽然宇文述考虑到陈克复新上任怕威信不足,这次抽调的三千骑兵中最高的职务都只为越骑校尉,而且都是按照府兵中的编制抽调而来,并不是按照现在的行军编制划拨的人马。三千骑兵拨给陈克复后,该如何整编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但是当李晨新见到这些正六品的将领们后,却知道自己的麻烦事来了。

三千骑兵全为战兵,依旧按府兵中编制,共计十五团,三十旅,六十队,三百伙。除了陈克复为鹰扬郎将,加上他的九个越骑校尉小弟外,这里还有六个正六品的越骑校尉,三十个正七品的旅帅,六十个正八品的队正,六十个从八品的队副,另外还有一位正六品的司马,正七品的兵、仓两司,这三人属于文职工作,司马乃是参谋之职,而兵仓两司则一人管士兵档案、训练,一人管仓库,是后勤官。

看着这济济一堂的众军官,陈克复也突然发现自己这“老大”有点太年青了,这里每一个基本都是三十四十岁的老兵,甚至有不少头发花白的,有一位陈克复一眼看去,觉得都和他陈家庄的老管家毛伯差不多了,怎么看都像是有七十岁的人了。

这几十个浑身散发着一种强烈的杀伐之气的军官们看着眼前的年青人,也是一脸的不屑,特别是那好看的有些过份的脸庞,总让人觉得这样的人去考科举更合适,而不是来这军中和他们抢这正五品的鹰扬郎将的位置。特别是那六位领头的越骑校尉,在他们看来,这小白脸就是在抢他们的位置。

要想让这些历经百战的下级军官们接受他的统领,估计难度会比较大。好在这些都是从各鹰扬府中抽调出来的兵将,基本上十五个团来自各处,幸好是这样,如果这三千人原是一个将军麾下的,陈克复都不知道有没有信心能压制的了这些人。

“各位辛苦了,此次受陛下所擢授,让小将以一伙长身份跃升鹰扬郎将执掌三千精锐,这既是陛下对我的信任,也是对各位的信任。在座的各位皆是从军多年的前辈,每一位可以都可以称的上是小将的前辈。今日大家与我共成一军,也是前世大家未尽的兄弟缘份。客套的话我也不会多说,各位也皆知我因战阵中勇猛入了陛下的法眼,那么也当知我也是一位敢拼敢杀的汉子。本人平生最佩服的就是那勇猛不怕死的英雄好汉,我的治军方法很简单,上下一视同仁,有功赏,有错罚。现在本军中还差一位鹰击郎将,此也是从五品的职位。此次我也带了九位同我一起拼杀,一起受提拨的九位越骑校尉兄弟,但这个位置我现在不会给他们,你们十五位越骑校尉,只要哪个立下最大的战功,那么这个位置就是谁的,下面的各位军官比同此例。”

陈克复披着陛下亲赐的铠甲,站在主账正中,话语犹如振耳洪钟。要想将这群军官收服为自己在这乱世中的臂膀,那么从现在起,他就得开始一点一点的去得到他们的认同,让他们明白自己有资格做他们的主帅。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站在这肃静的大账中,陈克复手按长剑,傲立其中,口中却用一种低沉的声音沉吟着诗经中的一首无衣。也许这算的是上最早的军歌吧,在这样的军伍之中,呤诵这样的词歌总能让人心头有种共鸣。账中不少的军官,对于这位新任上司也有了一点点的意外,原以为只是一位凭着一身个人勇武,再加上一点狗屎运才坐到了他们的头上,如今看来,却也不完全是这样。

毛翊和鲁世深两人互相交换了个眼色,从彼此的眼中他们都看到了深深的疑惑。自家将军可是他们自小陪着一起长大的,这家伙完全就是一个莽汉子,长这么大百家姓、三字经都背不全,可是刚才他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呤诵了一首诗。毛翊从小被他的那个管家老头子逼着背了不少书,知道那是诗经中的一首诗。可是这样却更让他迷茫了,刚才自家将军居然一字不错的将那首诗呤诵了下来,而且还呤诵的那么好,让人有种蛋蛋的忧伤。

这还是自家的大当家的吗?怎么一夜之后,总觉得大当家的变了,不再是那个一心只是想着要成为英雄好汉的莽汉子。却好似一下子成为了父亲口中曾提起的老家主,难道大当家的知道了那个秘密吗?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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