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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七十年代做大佬[穿书] |作者:时槐序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9-08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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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棚。

钱则仁摆手, 将周双莺特意放在他面前的红薯又推了回去:“天黑了,快些回家吧!别让家里大人担心。如今这年月, 谁家粮食都不富余。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 拿着自己吃。不要再拿过来了,让别人知道不好。”

又是这样!

周双莺急切起来,“钱爷爷, 我吃饱了, 这是留给你的!我爸爸妈妈不知道,我奶更不知道。没人发现, 你放心!”

“就算这样, 我也不能要。我有手有脚, 还能干得动。饿不死。”

“钱爷爷, 我看到你们煮的粥了。全是水, 没几粒米。”

钱则仁脸露尴尬, 神色复杂地打量着周双莺:“村里人都躲着我们,你不怕吗?”

“不怕!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周双莺摇头,绽放出天真的笑靥, 捧着烤红薯再次递过去, “钱爷爷, 我是真心送给你吃。不要你还的。”

担心又被拒绝, 周双莺将烤红薯放在地上, 转身就跑。

钱则仁蹙眉望着她走远的身影, 叹息一声, 捡起烤红薯进了屋。

温学义打趣他:“呦,又来给你送东西了?你说大家都一般年纪,也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 也没见你长得多英俊, 怎么就你招人家小娃娃喜欢呢?”

“什么叫又?她就来了两回。上回的鸡蛋可是送给大家的。”钱则仁瞪回去。

温学义大笑,“嘴上说是给大家的,可那女娃娃的眼睛却一直在你身上呢!”

钱则仁自是也看出来的,心中有数,眉头皱起来,“这女娃娃……我总觉得她有些奇怪。”

温学义一顿,脸上的笑容收敛,变得严肃起来,“不大像个六岁的孩子。咱们现在是什么处境,村里人都恨不得躲着我们,偏她上赶着来送东西。我们不要,她还急了。

尤其是她第一回来就能认出我们每个人,知道我们的姓氏,还晓得我是搞物理的。我们下放到这里,人人只当我们是臭老九,有几个真正晓得我们具体教什么?便是知道的,就这种小山村,有谁真明白什么是物理?”

“这些倒还罢了。我活了几十年,也不是没见过自小聪明懂事的天才。她许是听家里大人提起过也不一定。周家其他人或许没这能耐。但她三叔是个有本事的。更别提她大爷爷是大队长,早年上过私塾,还算有些见识。再有她堂姑姑周明苏,能考上省城大学,也是个人物。”

钱则仁望向门外,周双莺的身影早已跑远,瞧不见了。他便又低下头,看着手中的烤红薯,接着说:“上回的鸡蛋,这回的烤红薯。她都说让我们放心,家里人不知道。可这些东西,她一个小娃娃,家里人不给,她能从哪里弄来?指不定是偷拿的。

周家那一群,尤其向桂莲,若是让她知道,还不得把咱们这牛棚给掀了!就算这事没被她知道,不来闹。就凭东西是偷来的,这孩子心性……”

钱则仁摇头,对这种做法很不赞同。即便对方偷这些是给了他们。也正是因此,他才更不能收。

温学义看向他,“那这烤红薯,你打算怎么办?”

钱则仁一时犯了难。

温学义拿过来,掰成两半,自己一半,另一半递给温学义,“吃吧!”

见钱则仁不接,温学义叹道:“老钱,我们这几天吃的一直是稀的跟水没多大区别的粥,别告诉我你不饿。你要是不饿,今天干活的时候怎么还差点晕过去?我知道你有原则,有骨气。但现在是什么时候,把你的原则和骨气先收一收,吃饱肚子要紧。你若是不想这么快没命的话!”

说着,温学义看向天边,目光幽怨,但他的语气无比坚定,“老钱,我想活着,多活几年。我相信这样的日子不会一直持续下去。”

钱则仁回头,“都这么多年了,你还认为国家会记得我们,会给我们平反,会让我们回去吗?”

“会!”温学义咬牙,“一定会的!只要我们坚持,光明总会到来!老钱,你想想以前,霓虹国占领着我们的土地,欺压着我们的百姓。那时的情况不比现在要艰难?可我们熬过来了,等到了新种花的成立。我相信,如今也一样可以。老钱,你就不想活着看到那一天吗?”

钱则仁沉默好一阵,低下头,吃起红薯来。

村里刚分粮没多久。他们虽是坏分子也是有的,只不过比别人少。但也不至于刚发粮就没得吃。是他前阵子病了挺久,欠下不少药钱。村里李大夫肯用心给他看病已是不错了。李家人口多,也不容易,经不起一直拖欠,老温只能拿着两人的口粮抵债。如今日子才尤为艰难。

牛棚十米外的树后,周双莺一双眼睛弯了起来。

太好了,他们终于接受了她的好意。

转过身,周双莺哼着歌,脚步轻快。她的计划总算前进了一步。

正好出来提水的沈煦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他和周双莺不同。自有了空间后,他的五感就比别人要灵敏些,加之,提水的小河就在牛棚下方。牛棚内的谈话,他尽收耳中。

周双莺太急切了。牛棚里都是些人物,这些年也算尝尽了人情冷暖,怎么会没半点怀疑呢?

记得书中,她并没有这么快对牛棚里的人出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分家和刘萌的提早到来让周双莺产生了危机感。心中越急,做起事来便会越生纰漏。尤其,此时的周双莺不论眼界还是手段,都很不够格。

周双莺虽比别人多了一辈子的经历,但重生不涨智商。她资质本就不算出众,上一世又没能上个好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在社会底层艰难求存,所见所闻桎梏了她的思维,造就了她的目光短浅。

小说里,她靠着对三娃和周双燕的几年“殷勤”,跟着他们去了京城。自那以后,她见识了广阔的世界,认识了优秀的人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才明白自己以往的想法是有多狭隘。

她在京城得到了蜕变。

也正因为如此,她更加不愿意放手这份荣华。享受过富贵的人,如何能再忍受贫穷?

她更加明白抓住三娃的重要性。那时,三娃早已经知道二人不是姐弟,对她的感情也在长期的相处中变了样。周双莺看在眼里,并没有戳破,用各种手段吊着三娃,一边死死捂着这层窗户纸,一边适时地给点甜头,让三娃觉得他是有希望的。

她借三娃的关系得到了许多优渥的资源,在上流社会混得风生水起。也因此认识了男主,等到成功与男主定情后,便以“只是把你当弟弟”为由打发了三娃。

后来与男主闹了矛盾,又跑来同三娃诉苦。三娃为她各种抱不平,甚至在她有意无意的明示暗示之下,与男主正面杠上,斗得你死我活。

结果她竟然和男主解除误会,冰释前嫌,重新在一起了!而就在这之前,她已经多次表露出被三娃感动,愿意接受三娃爱意的想法。

心上人再次抛下自己投入他人怀抱,三娃痛苦难当,跑去一个人喝闷酒,自酒吧出来神色迷蒙,撞上飞驰而来的汽车,英年早逝。

葬礼过后,律师找到周双莺,交给她一份偌大的财产。

书中是这样写的:周双莺此时才知道,原来三娃爱她如此之深。他已准备好和她求婚,并为此签下协议,不论生前还是死后,他名下所有财产都过户给她。

周双莺抱着男主痛哭流涕,诉说着自己的歉意和愧疚,然后在男主花式安抚下,几日后逐渐走出“悲伤”,带着三娃的大笔遗产与男主举行了世纪婚礼。

沈煦:……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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